总输易栗十分甜

出自:宋代·范成大《良乡》

拼音:[zǒng][shū][yì][lì][shí][fēn,fèn][tián]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

新寒冻指似排签,村酒虽酸未可嫌。
紫烂山梨红皱枣,总输易栗十分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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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十分】1.按十等分划分。 2.犹十成。 3.充分,十足。 4.副词。犹全部。 5.副词。非常,极,很。表示程度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总】

總【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摠。《說文》聚束也。《徐鉉曰》今俗作摠,非。《廣韻》合也,皆也。俗作惣。《書•伊訓》百官總巳。《左傳•僖七年》若總其罪人以臨之。《註》總,將領也。《前漢•揚雄傳》解扶桑之總轡。《註》總,結也。《屈原•離騷》紛總總其離合兮。《註》總總,猶繜繜,聚也。

《釋名》總,束髮也,總而束之也。《詩•齊風》總角丱兮。《疏》總聚其髮,以爲兩角。《儀禮•喪服》總六升。《註》總六升者,首飾象冠。

禾稾曰總。《書•禹貢》百里賦納總。《疏》總者,總下銍秸禾穗與稾,總皆送之。

總布。《周禮•地官•廛人》總布。《註》總,讀如租布,謂守斗斛銓衡者之稅也。○按總緫音義各別,今俗以緫爲總,非。詳緫字註。

【输】

輸【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式朱切《集韻》《韻會》舂朱切《正韻》商朱切,音鄃。《說文》委輸也。《左傳·僖二年》秦於是乎輸粟㫃晉。《前漢·食貨志》武帝置平準,都受天下委輸。

《廣韻》盡也。《左傳·襄九年》魏絳請施舍,輸積聚以貸。

隳也。《詩·小雅》載輸爾載。《春秋·隱五年》鄭人來輸平。《註》輸平,隳成也。

均輸,官名。《桓寬·鹽鐵論》郡國諸侯,各以其方物貢輸,往來物多苦惡,不償其價,因置官以相紹運,故曰均輸。

交輸,衣之後垂者。《前漢·江充傳》曲裾後垂交輸。《註》割正幅,使一頭狹若燕尾,垂之兩旁,見于後也。

《正韻》俗謂勝負爲輸贏。

《廣韻》傷遇切《集韻》舂遇切,音戍。《廣韻》送也。《增韻》凡以物送人,則讀平聲。指所送之物,則讀去聲。《韻會》漢有三輔委輸官。

經穴也。《史記·扁鵲傳》五藏之輸。《註》十二經皆以輸爲原,蓋經穴也。

【易】

易【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羊益切《集韻》《韻會》《正韻》夷益切,音亦。《說文》蜥易,蝘蜓,守宮也。象形。祕書說:日月爲易,象隂陽也。《易·繫辭》《易》者,象也。《疏》《易》卦者,爲萬物之形象。《又》生生之謂易。《註》隂陽轉易,以成化生。《疏》隂陽變轉。《周禮·春官·大卜》掌三《易》之灋: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註》易者,揲蓍變易之數,可占者也。《孔穎達·周易正義》夫易者,變化之總名,改換之殊稱。《朱子·周易本義》《易》,書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畫,有交易、變易之義,故謂之《易》。

《易·乾卦》不易乎世。《註》不爲世所移易也。

《易·繫辭》日中爲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公羊傳·宣十二年》交易爲言。《註》交易,猶往來也。

《書·堯典》平在朔易。《傳》謂歲改易。

《禮·祭義》易抱龜南面。《疏》占易之官也。

《史記·項羽紀》赤泉侯人馬俱驚,辟易數里。《註》正義曰:開張易舊處。

姓。《姓氏急就篇》易氏,易牙之後。

水名。《水經》易水出涿郡故安縣閻鄕西山。

州名。《廣韻》趙分晉得中山,秦爲上谷郡,漢置涿郡,隋爲易州,因水名之。

《廣韻》《集韻》《韻會》以豉切《正韻》以智切,音異。《易·繫辭》乾以易知。《疏》《易》謂《易略》。

《易·繫辭》辭有險易。《註》之泰則其辭易,之否則其辭險。《疏》易,說易也。

《禮·檀弓》易墓非古也。《註》易謂芟治草木。《孟子》易其田疇。《註》易,治也。

《禮·祭義》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矣。

《公羊傳·文十二年》俾君子易怠。《註》易怠,猶輕惰也。

《公羊傳·宣六年》是子之易也。《註》易,猶省也。

《論語》喪,與其易也,寧戚。《何晏註》和易也。《朱傳》易,治也。

《爾雅·釋詁》平、均、夷、弟,易也。《註》皆謂易直。《疏》易者,不難也。

《莊子·刻意篇》聖人休休焉,則平易矣。

《史記·禮書》能慮勿易。《註》易,謂輕易也。

《韻補》叶余支切。《詩·小雅》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

【栗】

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㮚。《周禮·天官·籩人》饋食之籩,其實栗。

堅木也。《公羊傳·文二年》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謹敬也。《書·舜典》寬而栗。

堅也。《禮·聘儀》縝密以栗。

威嚴也。《司馬法》位欲嚴,政欲栗。

百穀實不秕謂之栗。《詩·大雅》實穎實栗。

栗烈,風寒也。《詩·豳風》二之日栗烈。

蹙也,謂越等。《儀禮·燕禮》栗階不過二等。

表道樹曰行栗。《左傳·襄九年》魏絳斬行栗。

觱栗。《明皇雜錄》本龜茲國樂,亦曰悲栗。

菱曰水栗。《武陵記》兩角曰菱,三角、四角曰芰,通謂之水栗。

《方言》秦俗以批髮爲栗。

縣名。《前漢·地理志》栗縣屬沛郡。

姓。《風俗通》燕將栗腹。

《集韻》《正韻》力蘖切,音裂。破裂之意。《周禮·冬官考工記》工人居幹之道,葘栗不迆,則弓不發。

叶力蘖切,音勒。《蘇軾·中秋月詩》喚酒與婦飮,念我問兒說。豈知衰病後,空盞對梨栗。○按《說文》收部,今倂入。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甜】

甜【午集上】【甘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集韻》與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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