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烈所耻

出自:明代·陈第《感古十四首》

拼音:[yì][liè][suǒ][chǐ]

平仄:仄仄仄仄

鲁有臧坚,矫矫男子。
战获齐侯,唁使无死。
其谁实来,夙沙卫氏。
事近刑臣,义烈所耻
君命祗辱,曷礼于士。
抉伤而亡,懦者兴起。
安得若人,砥此颓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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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义烈】1.忠义节烈。 2.重义轻生的人。
【烈所】功业之所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义】

義【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議。《說文》己之威儀也。从我羊。《註》臣鉉等曰:與善同意,故从羊。《釋名》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乾卦》利物足以和義。

《說卦傳》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容齋隨筆》人物以義爲名,其別最多。仗正道曰義,義師,義戰是也。眾所尊戴曰義,義帝是也。與衆共之曰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至行過人曰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義髻,在衣曰義襴,義領之類是也。合眾物爲之,則有義漿,義墨,義酒。禽畜之賢者,則有義犬,義烏,義鷹,義鶻。

義渠,戎國地。《史記·秦本紀》伐義渠,虜其主。《註》寧廣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爲義渠,戎國之地也。

姓。《前漢·酷吏傳》義縱,何東人。

與誼同。《前漢·董仲舒傳》漸民以仁,摩民以誼。

與儀通。《前漢·鄒陽傳》使東牟朱虛東褒義父之後。《註》應劭曰:邾儀父也。師古曰:義讀曰儀。

與宜同。《韻補》周官凡殺人而義者,史記君義嗣,魚羈切。

《韻補》叶牛何切。周官註:儀作義,古皆音俄。古文尚書:無偏無陂,遵王之義。陂音坡。◎按說文在我部。今從正字通倂入。

【烈】

烈【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煭《唐韻》《正韻》良辥切《集韻》《韻會》力蘖切,音列。《說文》火猛也。《玉篇》熱也。《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

《詩·鄭風》火烈具舉。《傳》烈,列也。《箋》列人持火具舉,言衆同心。

《爾雅·釋詁》烈,業也。《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傳》湯有功烈之祖,故稱焉。

《詩·小雅》烝衎烈祖。《箋》烈,美也。

《爾雅·釋詁》烈,光也。《詩·周頌》休有烈光。

《爾雅·釋訓》烈烈,威也。《詩·小雅》烈烈征師。《箋》烈烈,威武貌。

《詩·小雅》憂心烈烈。《箋》烈烈,憂貌。

《詩·小雅》南山烈烈。《傳》烈烈然至難也。《疏》値時寒甚,視南山則烈烈然,愴其至役之勞苦,而情以爲至難也。

《爾雅·釋詁》烈,餘也。《註》鄭之閒曰烈。《揚子·方言》晉衞之閒曰烈。

《詩·大雅·雲漢序》宣王承厲王之烈。《箋》烈,餘也。

《孟子》於今爲烈,如之何其受之。《註》於今爲烈烈明法,如之何受其餽也。

《韻會》毒也。《前漢·公孫弘傳》若湯之旱,則桀之餘烈也。

《戰國策》聞弦者,音烈而高飛。《註》烈,猛也。

《揚子·方言》烈,暴也。《史記·酷吏傳》皆以酷烈爲聲。

《諡法》有功安民曰烈。秉德遵業曰烈。

《集韻》忠烈也。《韻會》剛正曰烈。《史記·伯夷傳》烈士徇名。

《聶政傳》乃其亦烈女也。

《爾雅·釋草疏》本草,石芸味甘。一名螫烈。

《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詳火字註。

姓。《拾遺記》烈裔工畫。

與裂通。《前漢·王莽傳》軍人分烈莽身支節。

《唐韻正》古音例。《詩·豳風》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傳》栗烈,寒氣也。

《大雅》載燔載烈,以興嗣歲。《傳》貫之加于火曰烈。《楊戲楊季休贊》征南厚重,征西忠克,統時選士,猛將之烈。《註》克,苦代反。◎按字彙引此云:叶力質切。非。朱子於詩七月生民烈字,俱云:叶力制反。唐韻正直以爲古音例。所引經傳子集甚詳,皆確有明據,應从之。

與厲通。《詩·大雅》烈假不瑕。《釋文》烈,鄭作厲。力世反。

《禮·祭法》厲山氏之有天下也。《註》厲山氏炎帝也。起于厲山,或曰烈山氏。魯語作列山。左傳作烈山。《水經注》賜水西逕厲鄕南,水南有重山,卽烈山也。山下一穴,相傳神農所生處,故禮謂之烈山氏。《唐韻正》莊子齊物論,厲風濟,則衆竅爲虛。厲卽烈字。

音賴。見《詩·大雅·烈假註》鄭虔讀。

與冽通。《詩·小雅》有冽氿泉。《疏》七月云:二之日栗冽,是冽爲寒氣也。《說文》本作。列烈二字原从歺作。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耻】

耻【未集中】【耳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正字通》俗恥字。(耻)《唐韻》敕里切《集韻》丑里切,褫上聲《說文》辱也。从心耳聲。《周禮·地官·司救》恥諸嘉石。《註》恥辱之也。《左傳·昭五年》恥匹夫不可以無備,况國乎。《註》言不可辱也。

《廣韻》慙也。《孟子》人不可以無恥。《註》人不可以無所羞恥也。或作誀。《六書總要》从心耳會意。取聞過自愧之義。凡人心慙,則耳熱面赤,是其驗也。俗譌作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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