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uǒ][yǐ][qiāng,qiǎng,chēng][yú][zhě]
平仄:仄仄平平仄
治畹当树兰,治林当植桂。
兰生可香国,桂茂绝聚荟。
邈哉志士节,所趣与人异。
意经千古上,心包九垠际。
道胜外物轻,矧复疆锁细。
所以抢榆者,局局笑鹏翅。
【所以】1.原因,情由。 2.可与形容词或动词组成名词性词组,仍表示原因﹑情由。 3.用以,用来。 4.连词。表示因果关系。用在下半句,由因及果。 5.连词。表示因果关系。用在上半句,由果探因。 6.连词。表示因果关系。上半句用"因"或"缘",下半句用"所以"。后来发展为"因为……所以……"的句式。 7.可以。 8.所作,所为。
【抢榆】语本《庄子.逍遥游》:"蜩与学鸠笑之曰:"我决起而飞﹐抢榆枋。""后以"抢榆"借指仅能短程飞掠的小鸟。亦以喻胸无大志或胸无大志者。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抢】
搶【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正韻》七兩切《集韻》《韻會》此兩切,鏘上聲。突也。
又爭取也。今律法有白晝搶奪。或作摤。
又《唐韻》七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千羊切,音鏘。拒也。亦突也。《戰國策》布衣之怒,亦以頭搶地耳。《前漢·揚雄·校獵賦》角搶題注。《註》搶,猶刺也。眾獸以角搶地。
又集也,飛掠也。《莊子·逍遙遊》決起而飛,搶榆枋。
又《唐韻》初兩切《集韻》《韻會》《正韻》楚兩切,倉上聲。亦突也。
又著也。
又《集韻》鋤庚切,音傖。搶攘,亂貌。《前漢·賈誼傳》國制搶攘。
又千剛切,音倉。搶搪,鋸也。
又《韻會》楚耕切,音鎗。欃槍,或作攙搶。彗星也。《司馬相如·大人賦》㩜攙搶以爲旌。
又《字彙補》此亮切,鏘去聲。吳楚謂帆上風曰搶,今舟人曰掉搶。《庾闡·揚都賦》艇子搶風,榜人逸浪。
【榆】
榆【考證·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禮·內則》菫荁枌楡,兔薧滫以滑之。〕謹照原文兔改免。
【者】
者【未集中】【老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章也切《集韻》《韻會》《正韻》止野切,,古文旅字。《韻會》今作者。《玉篇》語助也。《增韻》又卽物之辭,如彼者,如此者。《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
又《增韻》又此也。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今俗多用這字,這乃魚戰切,迎也。
又《韻補》叶掌與切。《史記·秦始皇紀》人迹所至,無不臣者。《註》索隱曰:者,協音渚。《楚辭·九歌》搴芳洲兮杜若,將以遺乎遠者。時不可以驟得,聊逍遙兮容與。《韻會》者,古文渚字,故从旅聲。後人以者添水作渚,以別者也之者,故者但爲語助。
又叶阻可切。《繆襲·挽歌》形容稍銷歇,齒髮行當墮。自古皆有然,誰能離此者。
又叶之戈切。《韓愈·盧氏墓銘》命不侔身,兹其奈何。刻名墓石,以告觀者。
又《韻會》說文从白,當作者,今作者。◎按說文在白部,今从正字通倂入。者或从白聲。,古文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