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
靜【戌集中】【青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疾郢切,音穽。《說文》審也。从靑,爭聲。《註》徐鍇曰:丹靑明審也。
又《增韻》動之對也。《易·坤卦》至靜而德方。
又《書·堯典》靜言庸違。《傳》靜,謀也。
又《詩·邶風》靜言思之。《傳》靜,安也。
又《鄭風》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又《詩·邶風》靜女其姝。《傳》靜,貞靜也。
又《廣韻》息也。《禮·月令》百官靜事毋。
又《韻會》澄也。
又《廣韻》和也。
又《韻會》通作靖。亦通作靚。亦通作竫。
又《韻會》《正韻》疾正切,音淨。義同。《前漢·揚雄傳》京師爲之語曰:維寂寞自投閣,爰淸靜作符命。
又《詩·大雅》籩豆靜嘉。《箋》潔淸而美。《釋文》淸,如字,又才性反。淸靜皆可讀去聲。◎按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靜字皆無去聲。韻會始收入敬韻,正韻因之。考大雅、釋文,及揚雄傳京師語,靜字本可讀去聲,但韻會引解嘲爰淸爰靜句,云,顏註合韻,音才性切,則謬甚。解嘲云,爰淸爰靜,游神之庭。卽音才性切,如何與庭叶,是必因爰淸靜句而誤記也。正韻仍其失,今特辨之。
又叶千廷切,音淸。《六韜》秋道斂,萬物盈。冬道藏,萬物靜。
【胜】
胜【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桑經切,音星。《說文》犬膏臭也。从肉,生,意兼聲。一曰不熟也。徐引禮記,飯胜而苴熟。《禮·內則·秋宜犢麛膳膏腥釋文》腥,音星。雞膏也。說文作胜,云:犬膏臭也。
又《集韻》七正切,音婧。《山海經》玉山有鳥焉,名曰胜遇。《註》音姓。
又新佞切,音性。與腥同。星見食豕,令肉中生小息肉也。
又《五音集韻》所庚切,音生。餼肉也。
【贯】
貫【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玩切,音瓘。《說文》貫,錢貝之貫。《前漢·食貨志》京師之錢累百鉅萬,貫朽而不可校。
又《博雅》穿也。《五經文字》旣穿曰貫。《易·剝卦》貫魚。《釋文》貫,穿也。《前漢·董仲舒傳》豈不同條共貫與。《註》貫者,聮絡貫穿。
又中也。《儀禮·鄕射禮》不貫不釋。《註》貫,猶中也。
又《穀梁傳·昭十九年》羈貫成童。《註》羈貫,謂交午剪髮以爲飾。
又《晉書·文苑傳》架彼辭人,共超淸貫。《正字通》侍從之官曰淸貫。
又姓。《姓氏急就篇》趙相貫高。《古音略》貫高之貫,音冠。
又《博雅》累也。
又《韻府》本貫,鄕籍也。
又國名。《括地志》故貫城卽古貫國,在曹州濟隂縣。
又《詩·魏風》三歲貫女。《傳》貫,事也。《釋文》古亂反。○按朱傳:貫,習也。音慣。
又《集韻》《正韻》古患切,音慣。慣,亦作貫。《爾雅·釋詁》貫,習也。《詩·齊風》射則貫兮。《釋文》毛古亂反,中也。鄭古患反,習也。《前漢·賈誼傳》習慣如自然。《註》師古曰:貫,亦習也。
又《集韻》烏關切,音彎。彎,亦作貫。《史記·伍子胥傳》貫弓執矢嚮使者。
又《廣韻》《集韻》《韻會》古丸切,音官。義同。○按《說文》毌,穿物持之也,音古丸切,貫音古玩切,毌與貫通,故經典貫亦音官。
【兵】
兵【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丙平聲。《說文》械也。《增韻》戎器也。《世本》蚩尤以金作兵。兵有五,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
又執兵器從戎者曰兵。《禮·月令》命將帥選士厲兵。《周禮·夏官》中秋敎治兵。《廣韻》戎也。
又擊敵曰兵之。《左傳·定十年》公會齊景公于夾谷,齊犁彌使萊人以兵劫公。孔子以公退,曰:士兵之。《註》命士官擊萊人也。
又《禮·曲禮》死所殺者,謂爲兵也。
又必良切,音浜。《詩·衞風》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史記·天官書》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白虎通》武王望羊,是謂攝揚。盱目,春秋足耀兵。與齡、纓爲韻。
又《韻補》叶犇謨切,音逋。《道藏歌》解帶天皇寢,停駕高上兵。玉眞啓角節,翊衞自相扶。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