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蕺兮与葛

出自:宋代·孙因《越问·句践》

拼音:[cǎi,cài][jí][xī][yǔ,yù,yú][gé,gě]

平仄:仄平平平平

昔句践兮思报吴,问国政兮五大夫。
辟田野兮实仓府,访疾苦兮字幼孤。
抱冰兮握火,置胆兮坐卧。
采蕺兮与葛,侧席兮闾左。
觞酒豆肉兮必均其施,乐不尽声兮食不致味。
鸷鸟匿形兮逾一十祀,吴无稻蟹兮越有地利。
一朝兴师兮三战得志,姑苏既墟兮横行淮泗。
伯东诸侯兮贺贡毕致,赫然隽功兮又何可议。
客曰异哉兮彼长颈而乌喙。如其可与其乐兮,
何鸱夷之远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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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采】

采【酉集下】【釆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音採。《說文》捋取也。《詩·周南》采采卷耳。《朱註》采采,非一采也。

擇也。《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釋文》采,擇也。《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

采色。《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物采。《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文六年》分之采物。《疏》采物,謂采章物也。

《魯語》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註》大采,袞職也。少采,黼衣也。

《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註》符采,玉橫文也。

事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註》采,官也。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者也。

官也。《書·堯典》帝曰:疇咨若予采。《傳》采,事也。馬云:官也。《禮·明堂位》九采之國。《疏》各掌當州諸侯之事。

采地。《禮·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前漢·地理志》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

飾也。《前漢·嚴助傳》樂失而淫,禮失而采。《註》如淳曰:采,飾也。師古曰:采者,文過其實。

墓地。《揚子·方言》冢,秦晉之閒謂之墳,或謂之采。《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風采。《前漢·霍光金日磾傳》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左思·魏都賦》極風采之異觀。

《詩·秦風》蒹葭采采。《傳》采采,猶萋萋,盛也。

《詩·曹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傳》采采,衆多也。《朱註》采采,華飾也。《謝靈運·緩歌行》采采彤雲浮。

幣也。《史記·周本紀》召公奭贊采。《註》正義曰:采,幣也。

詩篇名。《禮·玉藻》趨以《采齊》,行以《肆夏》。

姓。《風俗通》漢度遼將軍采皓。

地名。《左傳·僖八年》晉里克帥師,敗狄于采桑。《註》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

玉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註》晁采,玉名。

木名。《史記·秦始皇紀》堯舜采椽不刮。《註》索隱曰:采,木名。卽今之櫟木也。

草名。《博雅》采,䆃采也。

《韻會》《正韻》倉代切,音菜。臣食邑。《周禮·天官·八則註》公卿大夫采邑。音菜。《孟子·元士受地視子男註》所受采地之制。音菜。《前漢·食貨志註》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與菜同。《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註》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鄭康成曰: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舍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五音集韻》子苟切,音走。採取也。

【蕺】

蕺【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阻立切,音戢。菜名。葉似蕎麥,生濕地。《張衡·南都賦》若其園囿,則有蓼蕺蘘荷。

山名。《會稽志》蕺山在府西六里,越王採蕺于此。

【兮】

兮【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

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

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葛】

葛【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正韻》居曷切,音割。《玉篇》蔓草也。《易·困卦》困于葛藟。《註》引蔓纏繞之草。《埤雅》瓜葛皆延蔓相及,故屬之綿遠者取譬瓜葛。《蔡邕·獨斷》凡與先帝、先后有瓜葛者,皆會尚書官屬陛西除下。

《說文》絺綌,草也。《詩·周南》葛之覃兮。《傳》葛所以爲絺綌。《周禮·地官·掌葛掌》以時徵絺綌之材于山農。

《司馬相如·大人賦》雜遝膠葛以方馳。《註》膠葛,驅馳也。

國名。《書·仲虺之誥》乃葛伯仇餉。《春秋·桓十四年》邾人、牟人、葛人來朝。

水名。《水經注》沭水又南與葛陂相會。

山名。《越絕書》有葛山。《山海經》葛山之首無草木。

姓。《通志·氏族略》葛氏有三,嬴氏之後,以國爲氏。

諸葛,有熊氏之後爲詹葛氏,齊人語訛,以詹葛爲諸葛。

《毛詩古音攷》音結。《詩·邶風》旄丘之葛兮,何誕之節兮。《馬融·圍棋賦》乍緩乍急兮上且未別,黑白紛亂兮於約如葛。

《唐韻古音》《路史》葛天氏,葛音蓋。◎按古本葛與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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