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
券【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去願切《集韻》《韻會》《正韻》區願切,音勸。《說文》契也。从刀,聲。以木牘爲要約之書,以刀剖之,屈曲犬牙。《釋名》券,綣也,相約束繾綣爲限也。《史記·田敬仲世家》蘇秦謂田軫曰:公常執左券,以責于秦韓。
又《孟嘗君傳》馮驩收責於薛,旣還,曰:臣合券焚之,市義而反。《韻會》从刀,不从力。券,古卷字也。
【外】
外【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歪去聲。內之對,表也。《易·坤卦文言》義以方外。《家人彖傳》男正位乎外。《禮·祭義》禮也者,動於外者也。《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列子·仲尼篇》遠在八荒之外。
又疏斥也。《易·泰卦彖傳》內君子,而外小人。《前漢·霍光傳》盡外我家。
又度外,置之也。《後漢·光武紀》暫置此兩子于度外。
又方外,散人也。《淮南子·道應訓》吾與汗漫期于九垓之外。
又《集韻》五活切,音杌。《黃庭經》洞視得見無內外,存嗽五牙不飢渴,神華執中六丁謁。
又叶征例切,音制。《詩·魏風》十畝之外兮。叶下泄逝。《說文》外,遠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會意。
【真】
真【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同眞。俗字。(眞)〔古文〕《唐韻》側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之人
【毫】
毫【辰集下】【毛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胡刀切,音豪。長銳毛也。《老子·道德經》合抱之木,生於毫末。《前漢·鮑宣傳》有益毫毛。
又言物細曰秋毫,言毫至秋極纖細也。《孟子》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莊子·知北遊》秋毫爲小,待之成體。《前漢·高帝紀》沛公入關,秋毫無犯。
又《謝察微·算經》十絲曰毫,十毫曰釐。《禮·經解》差若毫釐,謬以千里。《晉書·虞預傳》毫釐之失。
又筆謂之毫。《陸機·文賦》或含毫而邈然。《唐書·劉知幾傳》每記事載言,則閣筆相視,含毫不斷。
又蘸筆曰濡毫,落筆曰揮毫。
又姓。漢毫康,封安陽侯。
又修毫,狗名。《西京雜記》李亨好馳駿狗,有修毫、釐睫、白望、靑曹之名。《說文》作豪。籀文作毫。《正字通》毫、豪雖通,然《山海經》豪豬可借毫,孟子《豪傑》之士,《淮南子》智過百人謂之豪,當用豪,俗溷爲一,非。
又《姓譜》毫、豪分二姓。
【末】
末【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莫撥切《韻會》莫曷切《正韻》莫葛切,瞞入聲。《說文》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謂木杪也。《禮·曲禮》獻杖者執。末《玉篇》端也,顚也,盡也。《廣韻》無也,弱也,遠也。
又終也。《書·立政》我則末惟成德之彥。
又勿也。《禮·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
又薄也。《左傳·昭十四年》三數叔魚之惡,不爲末減。
又四肢曰末。《左傳·昭元年》風淫末疾。
又商賈曰末。《史記·秦琅邪頌》上農除末,黔首是富。
又太末,縣名。《前漢·地理志》屬會稽郡。
又且末,國名。見《前漢·西域傳》。
又山名。《山海經》末山多赤金。
又姓。《統譜》秣陵之後改爲末氏。
又《集韻》《正韻》莫狄切,音覓。《荀子·禮論篇》絲末。《註》與幦同。
又叶莫結切,音蔑。《屈原·九歌》桂櫂兮蘭枻,冰兮積雪。采薛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
又叶沒各切,音莫。《蘇轍·偶作詩》重門閉不開,鳴鳥相呼樂。晨暉轉簾影,微風響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