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ǒu,yòu][shí][yā][jì][fù][xīn]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幽子多栖白云,至人或混红尘。
有时鼻涕择菜,有时丫髻负薪。
【有时】1.有时候。表示间或不定。 2.谓有如愿之时。
【丫髻】1.谓梳着丫形发髻。 2.指丫形发髻。 3.借指童仆。 4.荔枝品种之一。
【负薪】1.背负柴草。谓从事樵采之事。 2.指贫困的生活处境。 3.指地位低微的人。 4.古代士自称疾病的谦辞。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时】
時【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旹《唐韻》《集韻》《韻會》市之切《正韻》辰之切,音蒔。《說文》四時也。《釋名》四時,四方各一時。時,期也,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至也。《書·堯典》敬授人時。《傳》敬記天時以授人也。《又》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禮·孔子閒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淮南子·天文訓》隂陽之專精爲四時。《又》三月而爲一時。
又《韻會》辰也,十二時也。
又《廣韻》是也。《書·堯典》黎民於變時雍。《傳》時,是也。《詩·大雅》曰止曰時,築室于兹。《朱傳》可以止于是,而築室矣。
又《博雅》伺也。《論語》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疏》謂伺虎不在家時而往謝之。
又《博雅》善也。《廣韻》中也。
又地名。《左傳·莊九年》戰于乾時。《註》乾時,齊地。時水在樂安界,岐流旱則竭涸,故曰乾時。
又姓。《廣韻》良吏傳有時苗。《何氏姓苑》云:今鉅鹿人。
又與塒同。《詩·王風》雞棲于塒。《釋文》塒,本亦作時。
又《韻補》叶上紙切。《王粲·七釋》不以志易道,不以身後時。進德修業,與世同理。
又叶側吏切。《屈原·離騷》忳鬰邑余侘傺兮,吾獨窮苦乎此時也。叶下態,態音替。
【丫】
丫【子集上】【丨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正韻》於加切,音鴉。物之岐頭。《六書統》丫岐,物之耑。象其耑叉分形。《同文備考》草木之枝,岐而上徹。
【髻】
髻【亥集上】【髟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計。《說文》總髮也。从髟,吉聲。古通用結,此字後人所加。《史記·陸賈傳》尉佗魋結箕踞。《漢書註》結讀曰髻。《玉篇》同䯰。《集韻》亦作紒。
又《集韻》喫吉切,音詰。《莊子·達生篇》竈有髻。《註》髻竈神,著赤衣,狀如美女。
又《集韻》激質切,音吉。義同。
【负】
負【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房久切《集韻》《韻會》扶缶切,音婦。《說文》恃也。从人守貝,有所恃也。《史記·魏其武安侯傳》武安負貴而好權。
又《說文》一曰受貸不償。《前漢·鄧通傳》通家尚負責數鉅萬。
又《釋名》負,背也。置項背也。《玉篇》擔也。或作偩。《廣韻》荷也。《易·解卦》負且乗,致至。《詩·大雅》是任是負。《左傳·莊二十年》弛於負擔。
又背也。《禮·明堂位》天子負斧,依南鄕而立。《註》負之言背也。
又依也。《孟子》虎負嵎。《趙岐註》虎依嵎而怒。
又失也。《戰國策》公負令秦與强齊戰。《註》負,猶失也。
又老母之稱。《史記·高祖紀》常從王媼、武負貰酒。《漢書註》如淳曰:俗謂老大母爲阿負。師古曰:《列女傳》云魏曲沃負者,魏大夫如耳之母也。古語謂老母爲負耳。
又敗也。《史記·丞相世家》無益於勝負之數。《孫子·攻謀篇》一勝一負。
又憂也。《後漢·章帝紀》刺史二千石不爲負。《註》負,猶憂也。
又愧也。《後漢·張步傳》負負無可言。《註》負,愧也。
又《廣韻》背恩忘德曰負。《李陵·答蘇武書》陵雖孤恩,漢亦負德。
又《類篇》違也。《史記·信陵君傳》以負於魏。《註》索隱曰:負音佩。
又《唐韻正》叶房以切。《詩·小雅》螟蛉有子,果蠃負之。敎誨爾子,式穀似之。
又叶房遇切。《王延壽·魯靈光殿賦》傍夭矯以橫出,互黝糾而搏負。下岪蔚以璀錯,上崎嶬而重注。○按負字,古音房以反。自《魯靈光殿賦》始讀爲房遇反。
【薪】
薪【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音新。《說文》蕘也。
又柴也。《詩·齊風》析薪如之何。《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薪。
又草亦曰薪。《孟子》毀傷其薪木。《趙岐註》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又采薪亦曰薪。《前漢·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