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簿作南征

出自:宋代·赵蕃《送李仲诗二首》

拼音:[zhǔ][bù,bó][zuò][nán,nā][zhēng]

平仄:仄平仄平平

武陵曾远客,主簿作南征
缅想经行地,犹含赋咏情。
故人如见问,白发欲千茎。
却记相逢日,回头岁月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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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主簿】官名。汉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多置之。其职责为主管文书,办理事务。至魏晋时渐为将帅重臣的主要僚属,参与机要,总领府事。此后各中央官署及州县虽仍置主簿,但任职渐轻。唐宋时皆以主簿为初事之官。明清时各寺卿也有设主簿的,或称典簿。外官则设于知县以下,为佐官之一。后省并。《南史.儒林传.伏曼容》:"﹝伏曼容﹞父胤之,宋司空主簿。"
【南征】1.南行。 2.征伐南方。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主父,複姓。

《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簿】

簿【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正韻》裴古切《集韻》《韻會》伴姥切,音部。籍也。《孟子》先簿正祭器。《史記·張釋之傳》上問上林尉諸禽獸簿。《前漢·食貨志》與郡縣通姦,多張空簿。《註》師古曰:簿,計簿也。

笏也。《蜀志》秦密見太守,以簿擊頰。《註》簿,手版也。

車駕法從次第爲鹵簿。《史記·黥布傳》布常爲軍鋒。《註》索隱曰:《漢書》作楚軍前簿。簿者,鹵簿。

百官皆有鹵簿,各分差等。《梁書·王僧孺傳》道遇中丞鹵簿,驅廹溝中。

主簿,官名。《漢官儀》主簿,主縣之簿書。

領也。《荀子·正名篇》五官簿之而不知。

《集韻》伯各切,音博。迫也。

《廣韻》傍各切《集韻》《韻會》白各切《正韻》弼角切,。

同箔,簾也。

《類篇》弼碧切。壁柱。

【作】

作【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胙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

振也。《書·康誥》作新民。

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

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

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

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

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

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

汨作,逸書篇名。

姓。漢涿郡太守作顯。

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

《集韻》《韻會》《正韻》子賀切,音佐。《後漢·廉范傳》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夜作,昔無襦,今五袴。《韓愈詩》非閣復非船,可居兼可過。君去問方橋,方橋如此作。今方音作讀佐。俗用做。

《韻補》叶總古切,音阻。《韓愈·處州孔子廟》惟此廟學,鄴侯所作。厥初庳下,神不以宇。

叶子悉切,音卽。《擊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琳·客難》太王築室,百堵俱作。西伯營臺,功不浹日。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征】

征【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徰《廣韻》《集韻》《韻會》諸盈切《正韻》諸成切,証平聲。《爾雅·釋言》行也。《易·泰卦》拔茅茹,以其彙征吉。《詩·小雅》之子于征。

《韻會》征,伐也。《易·離卦》王用出征。《書·大禹謨》惟時有苗弗率,汝徂征。《孟子》征者,上伐下也。

《正韻》征,取也。《禮·王制》關譏而不征。

姓。《前漢·司馬相如傳》厮征伯僑,而役羨門兮。《註》仙人,姓征,名伯僑。

《韻會》通政。《周禮·地官·小司徒》施其職,而平其政。《註》音征,稅也。當作征。

通正。《周禮·夏官》惟加田無國正。《註》音征,稅也。獨加賞之田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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