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
便【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婢面切《集韻》《韻會》《正韻》毗面切,音卞。順也,利也,宜也。《荀子·議兵篇》汝所謂便者,不便之便也。所謂仁義者,大便之便也。《前漢·趙充國傳》留屯田十二便。
又習也。《禮·表記》唯欲行之浮于名也。故自謂便人。《註》亦言其謙也。辟仁聖之名,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
又安也。《前漢·武帝紀》便殿火。《註》凡言便殿,便宮,便坐者,所以就便安也。
又卽也,輒也。《莊子·達生篇》若乃夫沒人,則未嘗見舟。而便操之也。
又溲也。《前漢·張安世傳》郞有醉便殿上者,安世曰:何知非反水漿耶。
又《集韻》毗連切《正韻》蒲眠切,音駢。《爾雅·釋訓》便便,辨也。《論語》便便言。
又《韓詩》便便,閒雅貌。
又肥滿貌。《後漢·邊韶傳》邊孝先,腹便便。
又便辟,足恭也。《書·囧命》便辟側媚。
又姓。漢有少府便樂成。
又通平。《書·堯典》平章百姓。《史記·五帝紀》作便。互詳平字註。
又叶毗賔切,音頻。《琳·車渠椀賦》玉爵不揮,欲厥珍兮。豈若陶梓,爲用便兮。《說文》从更。从人,人有不便更之。
【挥】
揮【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輝。《說文》奮也。《廣韻》振也,動也,灑也。《爾雅·釋詁》竭也。《註》揮振,去水也。《禮·曲禮》飲玉爵者弗揮。《註》振去餘酒曰揮。《左傳·僖二十三年》懷嬴奉匜沃盥,旣而揮之。《註》揮,湔也。
又散也,揮霍也。《易·乾·文言》六爻發揮,旁通情也。《疏》六爻發越揮散,旁通萬物之情也。
又指揮也。《宋三朝政錄》乘快指揮一事誤失,史官必書。
又《集韻》吁運切,音訓。亦奮也。
又胡昆切,音魂。揮掄,全而不破也。
又叶于倫切,音筠。《王桀詩》荆軻爲燕使,送者盈水濵。縞素易水上,涕泣不可揮。◎按《音學五書》引《詩》云:揮古本音熏。《集韻》或作㩣。《正字通》與麾撝通。《說文》分撝揮爲二。
【健】
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正韻》渠建切,乾去聲。《說文》伉也。《增韻》强有力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又官健。《唐書·德宗紀》張萬福曰:官健虛費衣糧,無所事。《註》州兵給衣糧者,爲官健。
又健兒。天寶十四載,京師召募十萬,號天寶健兒。
又姓。宋遺民健武,邯鄲人。
又《正韻》巨展切,音件。《廣韻》難也,舉也。
【笔】
笔【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
【写】
寫【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悉也切《集韻》《韻會》洗野切《正韻》先野切,音瀉。《說文》置物也。《廣韻》除也,程也。《增韻》傾也,盡也,輸也。《詩·邶風》駕言出遊,以寫我憂。《註》寫,除也。《小雅》我心寫兮。《註》謂我心輸寫,而無留恨也。
又《禮·曲禮》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其餘皆寫。《註》謂萑竹所織,不可洗滌,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不欲口澤之凟也。
又洩也。《周禮·地官》稻人掌稼下地,以澮寫水。
又膽鈔也。《古諺》書三寫,魚成魯,帝成虒。
又摹畫也。《史記·秦始皇紀》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註》放,效也。
又鑄像曰寫。《越語》王令工以良金寫范蠡之狀,而朝禮之。《註》謂以善金鑄其形也。
又《集韻》四夜切,音卸。與卸通。《石鼓文》宮車其寫,四馬其寫。《註》舍車解馬也。
又叶舒呂切,音暑。《詩·小雅》旣見君子,我心寫兮。叶上湑下處。
又叶蘇果切,音瑣。《謝惠連詩》有客被褐前,投心自詢寫。臧否固消滅,誰知窮薪火。
【我】
我【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
又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
又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
又《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
又《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
又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