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
井【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子郢切,精上聲。穴地出水曰井。《釋名》井,淸也。《廣雅》深也。易有井卦。《世本》伯益作井。《汲冡周書》黃帝作井。《孟子》掘井九仞,而不及泉。
又《廣韻》田九百畝曰井,象九區之形。《孟子》方里而井,井九百畝。
又市井。《玉篇》穿地取水,伯益造之,因井爲市也。《師古曰》市,交易之處,井,共汲之所,因井成市,故名。
又南方宿名。《史記·天官書》南宮朱鳥東井爲水事。《註》東井八星,主水衡也。
又井井,經畫端整貌。《荀子·儒效篇》井井兮其有條理也。
又往來連屬貌。《易·井卦》往來井井。
又姓。漢有井丹。
又藻井。《風俗通》堂殿上作藻井,以象東井,藻以厭火。
又綺井。《左思·魏都賦》綺井列疏以懸蒂。《註》屋板爲井形,飾以丹靑,如綺也。
又古文井與通用。《左傳》有井伯,卽郉伯。《說文》本作丼。
【蛙】
蛙【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䵷《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瓜切,音哇。《說文》蝦蟆屬。《本草》今處處有之,似蝦蟆而背靑綠色,尖觜細腹,俗謂之靑蛙。亦有背作黃路者,謂之金線蛙。《尹文子·大道上篇》路逢怒蛙而軾之。《前漢·五行志》武帝元鼎五年秋,蛙與蝦蟆羣鬭。
又《韻會》淫也。《前漢·王莽傳》紫色蛙聲。《註》淫蛙之聲。
又烏蝸切,音哇。義同。本作䖯。或書作鼃。別詳黽部。
【醯】
醯【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呼雞切《集韻》馨奚切《韻會》《正韻》馨夷切,。
又《釋名》醢多汁者曰醯。醯,瀋也。宋、魯人皆謂汁爲瀋。
又《揚子·方言》徯醯,危也。東齊槣物而危謂之徯醯。
又蟲名。《列子·天瑞篇》醯雞生乎酒。《字彙補》蠛蠓,蟲。一名醯雞。
【鸡】
雞【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又《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又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又《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又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
又《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又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
【何】
何【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胡歌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賀平聲。曷也,奚也,孰也,詰詞也。《書·臯陶謨》禹曰何。《詩·小雅》夜如何其。
又誰何。猶言莫敢如何也。《賈誼·過秦論》利兵而誰何。
又未多時曰無何,亦曰無幾何。《史記·曹參傳》居無何,使者果召參。
又《前漢·袁盎傳》南方濕,君能日飮,無何,可免禍也。《註》無何,言更無餘事也。
又《南史·西域傳》西域呼帽爲突何。
又《古今樂錄》羊無夷伊那何,皆曲調之遺聲。
又國名。《隋書》西域有何國。
又姓。
又娙何,漢女官名,秩比二千石。
又《集韻》《正韻》下可切,賀上聲。同荷。儋也,負也。《易·噬嗑》何校滅耳。《詩·曹風》何戈與祋。《小雅》何簑何笠。《商頌》百祿是何。
又通訶。《前漢·賈誼傳》大譴大何。《註》譴,責也。何,詰問也。
【足】
足【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疋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
又《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又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又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
又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
又《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音沮。《論語》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傳》過也。《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又《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註》足,猶擁也。
又《廣韻》添物也。《類篇》益也。《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又《韻補》叶子悉切。《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
【诛】
誅【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陟輸切《集韻》《韻會》追輸切,法志》征暴誅悖,治之威也。《莊子·庚桑楚》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誅之。
又《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周禮·秋官·司烜氏》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爲明竁焉。《註》鄭司農云:屋誅,謂夷三族。
又《易·雜卦》明夷誅也。《註》誅,傷也。
又《晉語》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又《玉篇》罰也。《禮·曲禮》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註》誅,罰也。
又《類篇》責也。《左傳·襄三十一年》誅求無時。《註》誅,責也。《周禮·天官·大宰》誅以馭其過。《疏》人有過失,非故爲之者,則以言語責讓之。
又翦除也。《晉語》故以惠誅怨。《註》誅,除也。《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茅,以力耕乎。《杜甫·岳麓山道林二寺詩》傍此煙霞茅可誅。《正字通》翦茅爲屋。借用誅字。
又叶之由切,音周。《華覈·自責文》不敢違敕,懼速罪誅,冒承詔命,魂逝形留。
又叶株遇切,株去聲。《蔡邕·釋誨》下獲熏胥之辜,高受滅家之誅,前車已覆,襲軌而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