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ué][jué][yàn][gēn][shuǐ]
平仄:平平仄平仄
决决堰根水,层层湖上田。
寒鱼犹著底,白鹭已发前。
履惜春泥滑,衣从涩蔓牵。
偶来成野望,归兴自留连。
出自:宋代·梅尧臣《和仲文西湖野步至新堰二首》
【决决】1.亦作"决决"。 2.水流貌。 3.形容水流声。 4.传说中的水名。
【根水】复姓。
【决】
决【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玉篇》俗決字。(決)《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又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又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又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又烏穴反。
又開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詩·小雅》決拾旣佽。
又絕也,與訣同。《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註》決,別也。
又決曹,官名。主罪法者。《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又《廣韻》《集韻》《正韻》。
又《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也。
又涓惠切,音桂。疾貌。《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註》決,徐邈讀古惠反。
【堰】
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於扇切《正韻》於幰切,。壅水爲埭曰堰。《楊佺期洛陽記》千金堰在洛陽城西,堰上有穀水塢。《沈約·三月三日詩》東出千金堰。
又石闥堰在石堨。詳前堨字註。
又《廣韻》《集韻》《韻會》於建切《正韻》伊甸切,音躽。義同。
【根】
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痕切,音跟。《說文》木株也。《左傳·隱六年》農夫之去草,絕其本根,勿使能殖。
又《廣韻》根,柢也。《老子·道德經》重爲輕根。《管子·地形篇》地者,萬物之本原,諸生之根菀。
又《博雅》始也。
又天根星也。《周語》天根見而水涸。註亢氐之間。
又金根,車名。《後漢·輿服志》天子車金根。
又門之鋪首銅鍰曰倉琅根。《前漢·五行志》木門倉琅根。
又竹根,杯名。《晉庾信報惠酒詩》山杯捧竹根。
又雲根,山名。《宋孝武登作樂山詩》積水溺雲根。
又姓。《姓苑》周人根牟子,善著書。
又叶經天切,音堅。《三略軍讖》侵侮下民,國內譁諠。臣蔽不言,是謂亂根。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