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与烟焰灭

出自:宋代·苏舜元《悲二子聊句》

拼音:[dào][yǔ,yù,yú][yān][yàn][miè]

平仄:仄平平仄仄

有客自远方,来以二子说。
穆子病疾初,家事巨细缺。
邻人苦其求,翳师久以决。
案杯小大空,布被旁午裂。
馀喘尚能鼓,老愤知已结。
目悽望羊泓,断反谓蝟茁。
尤酸击馀生,嗥嘑留永訣。
语妻后日计,书策未可徹。
教子勤诵读,时命不复说。
吾属何流离,众人方草窃。
凌子久道路,十口著羁绁。
恰旅重江间,正值大饥节。
既无裹饭交,疾走继粗粝。
又无执饮人,及时沃枯竭。
惜哉损天命,痛焉在新絰,
帝胡生尔身,世复称其杰。
胸伏气万丈,肠贮怨百折。
艰难汩风波,鹪顇随霜雪。
久仆动龙钟,弱女痴蹩躠。
文随寒饿空,道与烟焰灭
魂兮竟何归,去矣不得别。
长府岂无财,莫济翳药切。
太仓岂无粟,莫解复肠热。
天子圣在上,海内清欲澈。
伊人胡不官,既死安得活。
朝青与暮紫,神喜天不轧。
昂国与怒马,门满道不绝。
之子苟闲厕,斯民迺贪餮。
高亢世弗亲,方严鬼所掣。
敢言不足珍,宁免否来齿。
思潜泪辄抽,惨旧面成耋。
举目此牢落,侧身今鄙媟。
箴言耳空虚,险论口{左危右支}。
作诗告石梁。聊以慰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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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烟焰】1.亦作"烟焰"。 2.烟和火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道】

道【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陶上聲。《說文》所行道也。《爾雅·釋宮》一達謂之道路。《詩·小雅》周道如砥。《前漢·董仲舒傳》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

《廣韻》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易·繫辭》一隂一陽之謂道。《又》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大禹謨》道心惟微。

順也。《書·禹貢》九河旣道。《註》順其道也。

國名。《左傳·僖五年》江黃道柏。《註》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

《韻會》州名。漢屬零陵郡,唐營州,攺道州。

當道,草名。《博雅》當道,馬舄也。

《集韻》《韻會》大到切《正韻》杜到切,陶去聲。《正韻》言也。《孝經》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大學》如切如磋者,道學也。

由也。《禮·禮器》苟無忠信之人,則理不虛道。《中庸》尊德性而道問學。

治也。與導同。《論語》道千乗之國。《史記·文帝紀》道民之略,在于務本。

引也。《左傳·隱五年》請君釋憾于宋,敝邑爲道。

從也。《前漢·淮南王傳》諸使者道長安來。《山海經》風道北來。《註》道,從也。

《字彙補》動五切,音覩。《易林》冬藪枯腐,當風于道。蒙蔽塵埃,左氏勞苦。

叶徒厚切,頭上聲。《詩·衞風》牆有茨,不可道也。叶下醜。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烟】

烟【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燕。《說文》本作煙。詳煙字註。《荀子·富國篇》鳧雁若烟海。

《廣韻》於眞切《集韻》《正韻》伊眞切,音燕。《說文》火气也。《周禮·秋官·蟈氏》以其煙被之。

姓。見《字彙》。

於眞切,音因。《周禮·春官·大宗伯註》禋之言煙也。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註》煙音因。《柳宗元·祭从兄文》留連遊歡,涉月彌旬,夜。

【焰】

焰【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以贍切,音豔。《玉篇》光也。《廣韻》本作爓。《集韻》亦作炎。互詳炎,爓二字註。

【灭】

滅【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搣。《說文》盡也。《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代之,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註》毀其宗廟社稷曰滅。

沒也。《易·大過》過涉滅頂。

火熄也。《書·盤庚》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

《韻補》叶明祕切,音媚。《曹植·夏啓讚》大戰于甘,有扈以滅。威振諸侯,元功克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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