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ǐ][yáng][xū][gòng,gōng][hàn][jiā,jia,jie][zhēng]
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
蜀江一带向东倾,江上巍峨白帝城。
自古山河归圣主,子阳虚共汉家争。
【阳虚】指阳气虚衰的病理现象。阳气有温暖肢体、脏腑的作用。阳虚大多具有气虚症状,同时兼有寒象。表现为畏寒肢冷、喜吃热饮、体温偏低、面色fe5f白、大便溏薄、小便清长、脉沉微无力等。
【汉家】1.汉室,汉朝。 2.汉族。
【子】
子【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㜽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
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
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
又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王肅曰》子者,有德有爵之通稱。
又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見《禮記·曲禮》。
又卿之妻曰內子。《儀禮·有司徹註》內子不薦籩。
又《禮·檀弓》兄弟之子猶子也。
又《前漢·嚴助傳註》令子出就婦家爲贅壻,曰贅子。
又人君愛養百姓曰子。
又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子曰困敦。《前漢·律歷志》孳萌於子。
又《禮·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疏》子者,奉恩宣德。
又左庶子,中庶子,官名。
又國名。《括地志》子城,在渭州莘城縣。
又長子,縣名。周史辛甲所封,後爲趙邑,屬上黨。
又姓。《史記·殷本紀》契,母吞鳦子而生,故曰子氏。
又複姓。《左傳》鄭大夫子人氏,魯大夫子服氏,子家氏。
又子細,猶分別。《北史·源思禮傳》爲政當舉大綱,何必太子細也。《正字通》子讀若薺,方語別也。俗作仔細。
又去聲,才四切。《中庸》子庶民也。徐邈讀。
又與慈通。《禮·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韓詩外傳》子諒作慈良。
又叶濟口切,音走。《前漢·班固敘傳》侯王之祉,祚及孫子。公族蕃衍,枝葉暢茂。茂音某。
又叶子德切,音則。《詩·豳風》旣取我子,無毀我室。《楊愼·古音叢目》與朱傳同。
【阳】
阳【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與陽同。見《字彙補》音羊。《玉篇》營天功,明萬物謂之陽。《說文》高明也。
又日也。《詩·小雅》湛湛露斯,匪陽不晞。《傳》陽,日也。《左傳·文四年》天子當陽。《禮·祭義》殷人祭其陽。《註》陽謂日中時也。《孟子》秋陽以暴之。
又《楚辭·遠遊》集重陽,入帝宮。《註》積陽爲天,天有九重,故曰重陽。
又《玉篇》雙也。
又月建。《爾雅·釋天》十月爲陽。《詩·小雅》歲亦陽止。
又《爾雅·釋天》春爲靑陽。《註》氣淸而溫陽。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癸曰昭陽。
又五月五日曰端陽,九月九日曰重陽,見《月令廣義》。
又《爾雅·釋山》山西曰夕陽,山東曰朝陽。《詩·大雅》度其夕陽。《又》梧桐生矣,于彼朝陽。
又水北也。《詩·大雅》在洽之陽。《穀梁傳·僖二十八年》水北爲陽。
又《釋名》丘高曰陽丘,體高近陽也。
又《詩·豳風》我朱孔陽。《傳》陽,明也。
又《玉篇》淸也。
又《詩·周頌》龍旂陽陽。《傳》陽陽,言有文章也。
又《詩·王風》君子陽陽。《傳》陽陽,無所用其心也。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陽禮敎讓,則民不爭。《註》陽禮謂鄕射飮酒之禮。
又國名。《春秋·閔二年》齊人遷陽。《註》陽,國名。《戰國策》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註》博物志,晉陽國侯溺水,因爲大海之神。
又《春秋·昭十二年》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註》陽卽唐,燕別邑,中山有唐縣。
又縣名。《史記·高祖紀》西過高陽。《註》屬留。
又關名。《前漢·西域傳》去陽關七千八百二里。
又《左傳·昭二十四年》公孫于齊,次于陽州。
又陽城,山名。漢爲縣,屬潁川郡。
又古帝號。《史記·五帝紀》帝顓頊高陽氏。
又《釋名》立人,象人立也。或曰陽門,在前曰陽,兩旁似門也。
又《玉篇》傷也。
又《莊子·達生篇》西北方之下者,則泆陽處之。《註》泆陽,鬼名。
又《抱朴子·登涉篇》山中樹能人語者,非樹能語也,其精爲之,名曰雲陽。
又昌陽,菖蒲別名。《韓愈·進學解》昌陽引年。
又姓。《史記·司馬相如子虛賦》陽子驂乗。《註》古仙人陽陵。《廣韻》周景王封少子於陽樊,後裔因邑命氏。
又漢複姓,有二十二氏:歐陽、高陽、靑陽、孫陽、子陽、周陽、涇陽、偪陽、梗陽、戲陽、鮭陽、葉陽、陵陽、鮮陽、櫟陽、濮陽、太陽、老陽、安陽、成陽、朱陽、索陽。
又通作揚。《禮·玉藻》盛氣顚實揚休。《註》顚,讀爲闐。揚,讀爲陽。盛身中之氣,使之闐滿其息,若陽氣之體物也。《釋名》陽,揚也,氣在外發揚也。
又與佯同。《禮·檀弓》陽若善之。《前漢·高帝紀》陽尊懷王爲義帝,實不用其命。
又音腸。《爾雅·釋詁》陽,予也。《註》魯詩云:陽如之何,今巴濮之人自呼阿陽。《疏》漢書藝文云:魯申公爲詩訓,故是爲魯詩。其經云:陽如之何,申公以陽爲予,故引之。《釋文》陽,音腸。《五音集韻》俗作陽氜。
【虚】
虛【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噓。空虛也。
又《易·繫辭傳》周流六虛。《註》六虛,六位也。《疏》位本無體,因爻始見,故稱虛也。
又《大戴禮》虛土之人大。《註》虛,縱也。
又孤虛。《史記·龜筴傳》日辰不全,故有孤虛。
又星名。《書·堯典》宵中星虛。
又姓。《通志·氏族略》虛氏。見《姓苑》。
又虛無,山名。《顏氏家訓》柏人城東有一孤山,或呼爲虛無山。
又《廣韻》去魚切,音祛。《說文》大丘也。《集韻》古者九夫爲井,四井爲邑,四邑爲丘,丘謂之虛。
又地名。《春秋·桓十二年》會宋公于虛。《註》宋地。
又水名。《前漢·地理志》琅邪郡虛水。
又次也。《晉語》實沉之虛,晉人是居。
又《韻補》喜語切,音許。《毛詩》升彼虛矣,以望楚矣。
又叶虛王切。《道藏歌》提攜高上賔,反吾素靈房。道場靈沫內,高歌登大虛。《干祿字書》通作虚。
【共】
共【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渠用切,蛩去聲。《說文》同也。从廿卄。《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玉篇》同也,衆也。《廣韻》皆也。《增韻》合也,公也。《禮·王制》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
又《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音恭。《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
又姓。《氏族略》以國爲氏。
又地名。《詩·大雅》侵阮徂共。《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
又《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恭上聲。《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共工,利器用。《註》應劭曰:垂,臣名也。爲共工,理百工之事。共讀曰龔。
又向也。《論語》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又姓。《前漢·匈奴傳》太守共友。《註》師古曰:共友,太守姓名也。共讀曰龔。
又《集韻》《正韻》居用切,恭去聲。《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前漢·成帝紀》無共張繇役之勞。《註》師古曰:共音居用反,謂共具張設。
又《律歷志》共養三德爲善。◎按,共給,共養,有平、去二音,音別義同,故《正韻》東、送二韻共供兩存之。
又《正韻》忌遇切,音具。《周禮·天官·內饔》掌共羞修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註》掌共,共當爲具。
又《集韻》胡公切,音洪。共池,地名。《字彙》本作卄,象兩手合持之形。今作共。
【汉】
漢【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㵄音熯。水名。《書·禹貢》嶓冢導漾,東流爲漢。
又天河也。《爾雅·釋天》箕斗之閒,漢津也。《史記·天官書》漢者,亦金之散氣。《揚泉·物理論》漢,水之精也。《詩·大雅》倬彼雲漢。
又漢中,郡名,秦惠王置。《廣輿記》今爲漢中府。
又漢口,地名。《廣輿記》漢陽府,本春秋鄖國地,漢屬江夏,唐曰沔州,亦曰漢陽。
又州名,屬成都府。《韻會》漢屬廣漢郡,唐置州。
又半漢,形容之辭。《張衡·南都賦》天馬半漢。
又《輟耕錄》今人謂賤丈夫爲漢子。
又高麗方言謂白曰漢。見《孫穆·雞林類事》。
又《集韻》他干切,音攤。太歲在申曰汭漢。亦作涒灘。
又《韻補》叶詩建切,音扇。《繁欽賦》長唐虎圈,迴望曼衍。槃旋岹嶢,上刺雲漢。
【家】
家【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
又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
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
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
又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
又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
又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罷黜百家。
又《太史公自序》成一家之言。
又家人,易卦名。
又姓。漢劇令家羨,宋家鉉翁。
又《集韻》古胡切,音姑。《詩·豳風》予未有室家。叶上据荼。
又《小雅》復我邦家。叶上居樗。
又與姑同。大家,女之尊稱。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卽超妹。
又叶古俄切,音歌。《古雉朝飛操》我獨何命兮未有家,時將暮兮可奈何。
又《孔臧·蓼賦》苟非德義,不以爲家。安逸無心,如禽獸何。
又叶古暮切,音固。《焦氏·易林》三足孤鳥,靈明爲御。司過罰惡,自殘其家。《說文》从宀,豭省聲。周伯溫曰:豕居之圈曰家,故从宀从豕。後人借爲室家之家。○按《六書故》作①,人所合也。从㐺,三人聚宀下,①之義也。乑古族字,乑譌爲豕,《說文》謂从豭省,無義。①字从宀从㐺,或从宀从乑。乑字从亻从人人,與㐺形近。
又。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