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瓢者厌喧

出自:明代·王履《玉泉院(二首)》

拼音:[qì][piáo][zhě][yàn][xuān]

平仄:仄平仄仄平

弃瓢者厌喧,听松者嫌静。
两翁总多事,未到相忘境。
与物同委蛇,妙于无所期。
此泉如此人不齐,道士弗爱我爱之。
我欲赋诗泉上题,道士笑云泉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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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弃瓢】汉蔡邕《琴操.箕山操》载,尧时许由隐居箕山,常以手捧水而饮。人见其无器,以一瓢遗之。由饮毕,以瓢挂树。风吹树动,历历有声,由以为烦扰,遂取瓢弃之。后因以"弃瓢"为隐居的典实。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弃】

弃【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

【瓢】

瓢【午集上】【瓜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飄。《玉篇》瓠瓜也。《廣韻》瓠也。《正字通》匏瓢,剖開可爲酒尊,爲要舟浮水。《周禮·春官·鬯人》禜門用瓢齎。《註》瓢,謂瓢蠡也。《莊子·逍遙遊》剖之以爲瓢,則瓠落無所容。《前漢·東方朔傳》以瓢測海。《揚子·方言》蠡或謂之瓢。《古今注》瓢亦瓠也。瓠其總,瓢其別也。

【者】

者【未集中】【老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章也切《集韻》《韻會》《正韻》止野切,,古文旅字。《韻會》今作者。《玉篇》語助也。《增韻》又卽物之辭,如彼者,如此者。《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

《增韻》又此也。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今俗多用這字,這乃魚戰切,迎也。

《韻補》叶掌與切。《史記·秦始皇紀》人迹所至,無不臣者。《註》索隱曰:者,協音渚。《楚辭·九歌》搴芳洲兮杜若,將以遺乎遠者。時不可以驟得,聊逍遙兮容與。《韻會》者,古文渚字,故从旅聲。後人以者添水作渚,以別者也之者,故者但爲語助。

叶阻可切。《繆襲·挽歌》形容稍銷歇,齒髮行當墮。自古皆有然,誰能離此者。

叶之戈切。《韓愈·盧氏墓銘》命不侔身,兹其奈何。刻名墓石,以告觀者。

《韻會》說文从白,當作者,今作者。◎按說文在白部,今从正字通倂入。者或从白聲。,古文困字。

【厌】

厭【子集下】【厂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於葉切《集韻》《韻會》益涉切,難,使之銷靡也。

《正韻》順從貌。《荀子·儒效篇》天下厭然猶一也。

《增韻》禳也,當也。《史記·高祖紀》於是因東游以厭之。

合也。《周禮·春官巾車》王后厭翟。《註》次其羽,使相迫也。

損也。《左傳·文二年》及晉處父盟以厭之。《註》厭猶損也。

《儀禮·鄕飮酒禮》賔厭介入門左。《註》推手曰揖,引手曰厭。《疏》引手曰厭者,以手向身引之。

《廣韻》惡夢也。

《集韻》厭次,地名。

《集韻》或作壓。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豔切,饜去聲。《集韻》足也。《詩·周頌》有厭其傑。《註》厭,受氣足也。《前漢·王莽傳》克厭上帝之心。《註》厭,滿也。

《韻會》厭,斁也。《詩·葛覃》服之無斁。註:厭也。

通作饜。《禮·曾子問》孔子曰:有隂厭,有陽厭。《註》厭是饜飫之義。

《唐韻》《集韻》於琰切。《正韻》於檢切,音掩。《荀子·解蔽篇》厭目而視者,視一以爲兩。

《正韻》惡也。《論語》天厭之。

《廣韻》厭,魅也。別作魘。《韓愈·游湘西寺詩》怵惕夢成魘。

《正韻》與黶同。與掩藏之掩同音。《禮·大學》見君子而后厭然。《註》厭讀爲黶。厭,閉藏貌。

《集韻》於鹽切,音㤿。同懕。《說文》安也。《詩·小雅》厭厭夜飮。《秦風》厭厭良人。《註》安靜也。

《正韻》同。《左傳·昭二十八年》屬厭而已。《杜預註》言小人之腹飽,猶知厭足。

《集韻》《正韻》乙甲切,音押。《前漢·劉向傳》抑厭遂退。《註》師古曰:厭,音乙甲反,謂不伸也。

《荀子·儒效篇》厭旦於牧之野。《註》厭,猶臨也。謂於將旦之先也。

《正韻》通作壓。

《集韻》乙及切,音邑。厭邑,濕意。

《集韻》鄔感切,音暗。沈溺意。《莊子·逍遙遊》其厭也如緘。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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