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翱翔鸿鹄与

出自:宋代·赵蕃《次韵伯瑞见示并怀叔骥和叔》

拼音:[bù,fǒu][yǐ][áo][xiáng][hóng][hú][yǔ,yù,yú]

平仄:仄仄平平平平平

世情易作风沙散,我辈端知雪柏坚。
不以翱翔鸿鹄与,遂忘寂寞鹭鸥边。
往来苕霅浑疑梦,邂逅潇湘重足怜。
何日笑呼贤伯仲,持螯剥芡大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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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以】1.不为,不因。 2.不用;不靠。 3.无论;不管。
【翱翔】鸟回旋飞翔。上下振翅为翱,展翅不动为翔:翱翔蓬蒿之间。
【翔鸿】高飞的鸿雁。喻当朝之士。
【鸿鹄】天鹅。因飞得很高,所以常用来比喻志向远大的人:~高翔丨~之志。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翱】

翺【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五勞切《集韻》《韻會》《正韻》牛刀切,音遨。《說文》翺,翔也。《釋名》翺,敖也,言敖遊也。《詩·齊風》齊子翺翔。《傳》猶彷徉也。

《玉篇》布翅飛也。互詳翔字註。《干祿字書》俗作。

【翔】

翔【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似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徐羊切,音詳。《說文》回飛也。《爾雅·釋鳥》鳶烏醜,其飛也翔。《註》布翅翱翔。《易·豐卦》天際翔也。《詩·鄭風》河上乎翱翔。

《禮·曲禮》室中不翔。《註》行而張拱曰翔。

《禮·玉藻》朝廷濟濟翔翔。《註》莊敬貌。

《禮·三年問》過其故鄉回翔焉。

《周禮·冬官考工記·矢人》前弱則俛,後弱則翔。《註》翔,回顧也。《集韻》通作鴹。

【鸿】

鴻【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䲨《唐韻》戸工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鴻,鵠也。《玉篇》鴻,鴈也。詩傳云:大曰鴻,小曰鴈。《陸璣疏》鴻羽毛光澤純白,似鶴而大,長頸,肉美如鷹。

有小鴻如鳧,色白,今人直謂之鴻。《易·漸卦》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爲儀。

旗名。《禮·曲禮》前有車騎,則載飛鴻。《鄭註》鴻取飛有行列也。

通作洪,大也。《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楚辭·天問》不任汨鴻,何以尙之。《註》鴻,大水也。

傭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爲筍簴,小首而長,摶身而鴻,若是者謂之鱗屬,以爲筍。《註》鴻,傭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矢人橈之,以眡其鴻殺之稱也。《疏》釋云:鴻卽上文强是也。殺,卽上文弱是也。

地名。《左傳·昭二十一年》齊師宋師敗吳師于鴻口。《註》梁國睢陽縣東有鴻口亭。

鴻溝。《史記·蘇秦傳》大王之地,南有鴻溝。《註》在滎陽。

蟲名。蜚鴻。《史記·周本紀》蜚鴻滿野。《註》蠛蠓也。

姓。衞大夫鴻騮魋,見《左傳》。鴻安丘,見《後漢書》。

人名。大鴻,堯臣名。梁鴻,漢人。

《廣韻》《韻會》胡孔切《集韻》戸孔切,音汞。與澒同。《揚雄·羽獵賦》鴻絧緁獵。《師古註》鴻絧,直馳貌。

鴻濛,元氣也。《淮南子·俶眞訓》以鴻濛爲景柱。《註》東方之野日所出。

《集韻》《類篇》虎孔切,音嗊。義同。

《集韻》胡貢切,音。鴻洞,深遠。一曰相連次貌。

《字彙》古送切,音貢。《淮南子·精神訓》澒濛鴻洞。《註》鴻,讀如子贛之贛。

叶胡光切,音黃。《呂氏春秋》彭祖以壽,三代以昌。五帝以昭,神農以鴻。

【鹄】

鵠【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胡沃切,音翯。《說文》鴻鵠也。《顏師古曰》鵠,水鳥,其聲鵠鵠。《本草》鵠大於鴈,羽毛白澤,其翔極高,而善步。一名天鵝。《史記·陳涉世家》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黃鵠。《玉篇》黃鵠仙人所乗。《前漢·賈誼傳》黃鵠之一舉知山川之紆曲,再舉知天地之圓方。

鵠立。《後漢·袁紹傳》瞻望鵠立。《註》企佇之狀,如鵠立也。

鵠蒼,犬名。見《博物志》。

《爾雅·釋器》象謂之鵠。《郭註》鵠,治樸之名,謂治其樸未成器也。

《後漢·吳良傳》大儀鵠髮。《註》鵠髮卽鶴髮。

《集韻》《正韻》姑沃切,音牿。《周禮·天官·司裘》王大射,則共虎侯豹侯,設其鵠。《鄭司農云》鵠,鵠毛也。四尺曰鵠,謂之鵠者,取名於鳱鵠。鵠小鳥難中,是以中之謂雋。一說鵠,鳥之大者,有力飛遠,故正鵠取此。《禮·射儀》循聲而發,不失正鵠。《註》畫布曰正,棲皮曰鵠。鵠之言梏也。梏直,言人正直乃能中也。

姓。見《萬姓統譜》。

《正字通》音告。地名。鵠澤。《詩·唐風》從子于鵠。《毛傳》鵠,曲沃邑也。《前漢·地理志》鵠澤。《註》孟康讀告。

《呂覽》鵠乎其羞周智慮也。《註》鵠讀如浩,大也。○按《正字通》云:《轉註古音》《讀書通》俱云鵠通作鶴。《淮南子·覽冥訓》:鴻鵠,鶬鶴,莫不驚憚伏竄。《班固·西都賦》:鶴白鷺,黃鵠鵁鸛。《左思·吳都賦》:鳥則鸘鵠、鶄鶴。皆分鵠、鶴爲二,至於《別鶴操》雄鵠、雌鵠,《劉孝標·辨命論》龜鵠千歲,《費昶·擣衣》詩開韞舒龜鵠,古本皆作鶴,俗譌爲鵠,豈可據此謂鵠卽鶴也。鶴不過叶音同鵠耳,《嵆康·琴賦》鶴與曲叶讀如鵠,豈可言鵠卽是鶴,故鶴不宜與鵠通。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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