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闱】
闈【戌集上】【門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羽非切《集韻》于非切,音韋。《說文》宮中之門也。《禮·雜記》夫人至,入自闈門。《釋文》闈,音韋,宮中之門。《左傳·閔二年註》宮中小門謂之闈。《釋文》音韋。《史記·齊太公世家》攻闈與大門。《註》宮中之門曰闈。《前漢·敘傳》皆及旹君之門闈。
又地名。《左傳·昭二十三年》尹辛取西闈。《註》西闈,周地。《釋文》闈,音韋。
又《集韻》吁韋切《韻會》區韋切,音暉。《禮·雜記》夫人至,入自闈門。《釋文》劉昌宗音暉。《左傳·閔二年註》宮中小門,謂之闈。《釋文》亦音暉。
又或作帷。《禮·雜記·闈門註》闈門,或爲帷門。俗作,非。
【庭】
庭【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亭。《說文》宮中也。《玉篇》庭,堂階前也。《易·節卦》不出戸庭,无咎。《周禮·天官·閽人》掌埽門庭。
又官名。《周禮·秋官》庭氏。《註》主射夭鳥,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
又《爾雅·釋詁》直也。《疏》庭條,直也。《詩·小雅》播厥百穀,旣庭且碩。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庭州,貞觀十四年置,長安二年,爲北庭都護府,有後庭縣。《廣韻》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本烏孫國土,其前王庭,卽交河縣也。
又天庭,星名。《石氏星傳》龍星左角曰天田,右角曰天庭。
又洞庭,湖名。《楚辭·九歌》洞庭波兮木葉下。
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太湖中有包山,山下有洞庭穴道,濳行水底去,無所不通,號爲地脉。
又山庭。《任昉王文憲集序》山庭異表。《註》論語摘輔像曰:子貢山庭斗繞口,謂面有山庭,言山在中,鼻高有異相也。
又《集韻》他定切,音聽。《增韻》逕庭,隔遠貌。《莊子·逍遙遊》大有逕庭。
又叶徒陽切,音近長。《韓愈·此日足可惜詩》馳辭對我策,章句何煒煌。禮終樂亦闋,相拜送於庭。
【深】
深【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水名。《說文》水出桂陽南平,西入營道。
又邃也。《增韻》深者,淺之對。《詩·邶風》深則厲,淺則揭。
又深微也。《易·繫辭》惟深也能通天下之志。
又藏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必深其爪。
又衣名。《禮·深衣疏》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故謂之深。
又州名。《韻會》後漢博陸郡,隋置深州。《廣輿記》今屬眞定府。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禁切,音諗。度淺深曰深。《周禮·地官》以土圭測土深。
【院】
院【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又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又《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又《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又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又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又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又《廣韻》《集韻》胡官切,音桓。
又《集韻》委遠切,音婉。義同。
【资】
資【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卽夷切《集韻》《韻會》《正韻》津私切,音咨。《說文》貨也。《易·旅卦》旅卽次,懷其資。《註》必獲次舍,懷來資貨。
又《易·乾卦》萬物資始。《釋文》資,取也。
又《儀禮·聘禮》問歲月之資。《註》資,行用也。
又《五經文字》齎,與資同。《儀禮·少牢饋食禮》資黍于羊俎兩端。《註》資,猶減也。今文資作齎。
又與咨同。《禮·緇衣》民惟曰怨資。《尚書》作咨。
又姓。《玉海》資氏。《留·風俗傳》黃帝之後。《四明志》會稽有資氏。
又《集韻》資四切。與恣同。秦刻石文恣作資。
【贤】
賢【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臤贒《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弦。《說文》多才也。《玉篇》有善行也。《易·鼎卦》大亨,以養聖賢。
又《繫辭》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書·大禹謨》野無遺賢。
又《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又《禮·內則》若富,則具二牲獻其賢者於宗子。《註》賢,猶善也。
又勝也。《禮·投壷》某賢於某若干純。《註》以勝爲賢。
又下見切,音現。《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五分其轂之長,去一以爲賢。《註》賢,大穿也。
又《韻補》叶下珍切。《詩·小雅》我從事獨賢。叶上臣。《前漢·敘傳》旣登爵位,祿賜頤賢,布衾疏食,用儉飭身。
【宅】
宅【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旣宅。《召誥》太保朝至于洛卜宅。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書·舜典》使宅百揆。
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註》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
又《禮·郊特牲》土反其宅。
又定也。《書·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註》安定天命也。
又宅兆亦曰宅。《禮·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
又叶徒落切,音鐸。《詩·小雅》其究安宅。叶上作。《大雅》乃眷西顧,此維與宅。叶上廓莫。《集韻》或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