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
須【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錫兪切《集韻》《韻會》詢趨切,音需。《說文》面毛也。《易·賁卦》賁其須。《註》須之爲物上附者也。《疏》須上附于面。《釋名》頤下曰須。須,秀也。別作䰅。俗作鬚。
又待也。《易·歸妹》歸妹以須。《詩·邶風》人涉卬否,卬須我友。
又與,待也。
又資也,用也。與需通。《爾雅·釋獸須屬》獸曰釁,人曰撟,魚曰須,鳥曰狊。《疏》此皆氣倦體罷所須若此,故題云須屬也。
又斯須,猶須臾也。《禮·樂記》禮樂不可斯須去身。
又遲緩也。《左傳·成二年》子不少須,衆懼盡。《後漢·淸河孝王傳》且復須留。《註》《東觀記》須留,作宿留。
又須女,星名。《史記·天官書·婺女註》正義曰:須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須女,賤妾之稱,婦職之者。
又國名。《春秋·僖二十二年》公伐邾,取須句。《公羊傳》作須朐。《前漢·地理志》東郡須昌縣,故須句國。
又《左傳·定四年》分唐叔以密須之鼓。《史記·周紀》文王伐密須。《註》密須氏,姞姓之國。今安定隂密縣是也。
又邑名。《詩·邶風》思須與漕。《傳》須、漕,衞邑。
又《後漢·郡國志》南陽郡順陽有須聚。
又菜名。《爾雅·釋草》須薞無。《疏》詩谷風,采葑采菲。傳,葑須也。先儒以須葑蓯當之。孫炎云:須,一名葑蓯。
又草名。《爾雅·釋草》臺,夫須。《疏》臺,一名夫須。莎草也。
又鳥名。《爾雅·釋鳥》鷉,須鸁。《疏》鷉,一名須鸁。
又兵器。《䆁名》須盾,本出於蜀。須,所持也。
又《揚子·方言》須,捷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謂之須捷。
又姓。《左傳·莊十七年》有須遂氏。《戰國策》魏大夫須賈。
又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
又《左思·吳都賦》旗魚須。《註》以魚須爲旗之竿也。
又《集韻》逋還切,音斑。班也。《禮·玉藻》笏,大夫以魚須文竹。《釋文》崔云:用文竹及魚班也。隱義云:以魚須飾文竹之邊。須音班。
又叶心秋切,音修。《息夫躬辭》嗟若是兮欲何留,撫神龍兮攬其須。《陸雲·九愍》生遺年而有盡,居靜言其何須。將輕舉以遠覽,眇天路而高遊。《註》須,求也。《說文徐註》此本須鬢之須。頁,首也。彡,毛飾也。借爲所須之須。俗書从水,非。毛氏曰:須與湏別。湏,火外切。爛也。
【求】
求【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巨鳩切《集韻》《韻會》渠尤切,音裘。《說文》索也。《增韻》覓也,乞也。《易·乾卦》同氣相求。《詩·大雅》世德作求。
又招來也。《禮·學記》發慮憲,求善良。
又等也。《書·康誥》用康乂民作求。《傳》求,等也。言爲等匹於商先王也。
又山水名。《山海經》歷石山東南一百里曰求山。求水出于其上,潛于其下。
又姓。《三輔決錄》漢有求仲。
又與裘通。《說文》裘字,古省作求。
又與球通。《柳宗元·饗軍堂記》琉球作流求。
又《集韻》恭于切,音拘。與蛷同。肌蛷,蟲名。或省作求。
又《韻補》叶渠之切,音奇。《班昭·東征賦》貴賤貧富不可求兮,正身履道以俟時兮。
又叶彊於切,音渠。《陳琳·大荒賦》雖遊目於西極兮,大道卷而未舒。仍皇靈之攸暢兮,爰稽余之所求。
又叶巨九切,音臼。《易林》春栗夏梨,少鮮希有。斗阡石萬,貴不可求。
【侍】
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時吏切,音耆。《說文》承也。《廣韻》近也,從也。《六書故》陪側也。《禮·曲禮》侍坐于先生。
又常侍,漢時宦官名,後遂沿習爲士人官制。如唐高適稱高常侍,李愬稱李常侍是也。
又《史記·趙世家》公仲連進牛畜荀欣徐越。畜侍以仁義,欣侍以舉賢使能,越侍以節財儉用。《註》侍猶勸也。
又侍其,複姓。宋侍其良器。
【郎】
郞【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魯當切《集韻》《韻會》盧當切,音廊。《說文》魯亭。《左傳·隱元年》費伯帥師城郞。《註》魯地。高平方與縣東南有郁郞亭。
又夜郞,地名。屬牂牁郡。
又官名。《韻會》秦初置郞中令,其屬官有三署郞。漢官尚書郞。初,三署郞旣選入臺,稱郞中,歲滿,稱侍郞。隋文帝諱中字,惟置侍郞。煬帝置六侍郞,其諸曹直曰郞,除侍字。
又員外郞,亦隋置。
又男子之稱。《唐書·房齡傳》高孝基曰:僕閱人多矣,無如此郞者。
又婦謂夫爲郞。《晉書·列女傳》謝道韞曰:天壤之閒,乃有王郞。
又僕稱主亦曰郞。《唐書·宋璟傳》鄭善果曰:中丞奈何卿五郞。璟曰:君非其家奴,何郞之云。
又《正韻》與廊通。《前漢·東方朔傳》陛下今累郞臺,恐其不高。
又姓。《廣韻》魯懿公孫費伯城郞居之,因氏。
又漢有郞顗。
【铭】
銘【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莫經切《集韻》《韻會》忙經切,音冥。《說文》記誦也。《集韻》志也。《釋名》銘,名也,記名其功也。《又》述其功美,使可稱名也。《禮·祭統》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註》銘,謂書之刻之,以識事者也。《禮·大學》湯之盤銘曰。《註》銘,銘其器以自警之詞也。
又《禮·檀弓》銘,明旌也。《周禮·春官·小祝》設熬置銘。《註》銘,今書或作名。鄭云:銘,書死者名于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