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居年与均

出自:宋代·梅尧臣《记岁》

拼音:[pín][jū][nián][yǔ,yù,yú][jūn]

平仄:平平平平平

买臣四十八,犹苦行负薪。
我免以樵给,贫居年与均
道上不讴歌,妻亦无恚嗔。
三者固异彼,异同双朱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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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贫居】1.谓穷居困处。 2.穷家;寒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贫】

貧【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頻。《說文》財分少也。《爾雅·釋言》寠,貧也。《註》謂貧陋。《疏》貧者,無財也。《書·洪範》六極,四曰貧。《傳》困於財。《詩·邶風》終寠且貧。《晉語》韓宣子憂貧,叔向賀之。

《韻補》叶頻眠切,音騈。《歐陽修·送魏主簿詩》士欲見所守,視其居賤貧。何用慰離居,贈子以短篇。

【居】

居【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㞐㝒《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止也。《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疏》不休止也。

海鳥曰爰居。《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姓。漢居般,封宋城侯。

《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語助辭。《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註》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集韻》通作其。

叶居御切,音據。《詩·召南》惟鳩居之。叶下御。《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叶下瞿。瞿去聲。○按《說文》居,一訓蹲。《長箋》以凥爲凥處,居爲蹲踞。《韻會》《正韻》收入御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从經史分見可也。

【年】

年【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撚平聲。《說文》本作秊。穀熟也。从禾千聲。《春秋•桓三年》有年。《穀梁傳》五穀皆熟爲有年。《宣十六年》大有年。《穀梁傳》五穀大熟爲大有年。

歲也。《爾雅•釋天》夏曰歲,商曰祀,周日年,唐虞曰載。《註》歲取星行一次,祀取四時一終,年取禾一熟,載取物終更始。《疏》年者,禾熟之名。每歲一熟,故以爲歲名。《周禮•春官》正歲年以序事。《註》中數曰歲,朔數曰年。《疏》一年之內,有二十四氣。節氣在前,中氣在後。節氣一名朔氣。中氣帀則爲歲,朔氣帀則爲年。《左傳•宣三年》卜年七百。

齒也。《釋名》年,進也。進而前也。《禮•王制》凡三王養老,皆引年。《註》引年,挍年也。《左傳•定四年》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爲太宰,康叔爲司宼,季爲司空,五叔無官,豈尚年哉。《註》言以德爲輕重,而不以齒爲先後也。

姓。《萬姓統譜》永樂中有年當,懷遠人,歷官戸部尚書。

叶禰因切,音紉。《前漢•敘傳》封禪郊祀,登秩百神。協律改正,享兹永年。《崔駰•襪銘》長履景福,至於億年。皇靈旣佑,祉祿來臻。

《集韻》乃定切,音佞。人名。《公羊傳•襄三十年》年夫。《釋文》年音佞。二傳作佞夫。《集韻》亦書作䄭。唐武后作。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均】

均【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正韻》規倫切,音鈞。《說文》平也。《詩·小推》大夫不均。《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均齊天下之政。《春官》軍禮有五二日大均之禮,恤衆也。

調也。《詩·小雅》六轡旣均。

徧也。《易·說卦》坤爲均。《莊子·寓言篇》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循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

天子設四代之學,曰成均,見《禮·文王世子註》。

造瓦之具,旋轉者也。董仲舒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爲。

樂器。《禮·樂記》樂所以立均。《尚書疏》堂上之樂,皆受笙均。堂下之樂,皆受磬均。《後漢·律歷志》冬夏至,八音,聽五均。《註》均,長七尺,繫以絲,以節樂音。

均服,戎服也。《左傳·僖五年》均服振振。亦作袀。

地名。均,古麇國,在襄陽。《唐書·中宗紀》嗣聖元年,太后遷帝房州。

遷于均。

《集韻》王問切《正韻》禹慍切,音韻。《說文先訓》古無韻字,均卽韻也。

與專切,音沿。《史記·夏本紀》均河海,通淮泗。《鄭元曰》均讀沿。

叶古頑切,音鰥。《韓愈·孟郊失子詩》問天生下人,薄厚胡不均。夫曰天地人,由來不相關。

通作鈞。《書·泰誓》厥罪惟鈞。

或作旬。《禮·內則》旬而見。《周禮·地官》均人公旬用三日。《註》均古通旬。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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