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中相与弃拘束

出自:宋代·苏轼《二月十六日,与张、李二君游南溪,醉後,相》

拼音:[zuì][zhōng,zhòng][xiāng,xiàng][yǔ,yù,yú][qì][jū,gōu][shù]

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仄

终南太白横翠微,自我不见心南飞。
行穿古县并山麓,野水清滑溪鱼肥。
须臾渡溪踏乱石,山光渐近行人稀。
穷探愈好去愈锐,意未满足枵如饥。
忽闻奔泉响巨碓,隐隐百步摇窗扉。
跳波溅沫不可响,散为白雾纷霏霏。
醉中相与弃拘束,顾劝二子解带围。
褰裳试入插两足,飞浪激起冲人衣。
君看麋鹿隐丰草,岂羡玉勒黄金鞿。
人生何以易此乐,天下谁肯从我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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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相与】1.偕同;一起:卒相与欢|疑义相与析。 2.相互:相与悖谬|相与恐惧讹言。 3.相处;交往:相与甚厚。
【拘束】1.对人的言语行动加以不必要的限制;过分约束:不要~孩子的正当活动。 2.过分拘束自己,显得不自然:她见了生人,显得有点~。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醉】

醉【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將遂切,音檇。《正韻》爲酒所酣曰醉。《書·酒誥》德將無醉。《詩·大雅》旣醉以酒。

心醉。《莊子·應帝王》列子見之而心醉。《文中子·事君篇》心醉六經。

骨醉。《唐書·武后紀》高宗王后蕭良姊爲武昭儀所誣,囚之,武氏置二人釀甕中,曰令二姬骨醉。

心和神全曰醉。《淮南子·覽冥訓》通于大和者,惛若純醉而甘臥以遊其中,不知其所由也。

《字彙補》醉李,地名。與檇李同。《公羊傳·定十四年》於越敗吳于醉李。

《字彙補》精崔切,音嶉。《李世澤·韻圖》醉字有平去二音。《說文》醉,卒也。卒其度量,不至於亂也。一曰潰也。《正字通》醉必伐德喪儀,酒誥、賓筵言之甚詳,未有醉能卒其度量不至亂者。因卒立義,說文誤。

【中】

中【子集上】【丨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忠。《書·大禹謨》允執厥中。《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五禮防民僞,而敎之中。《左傳·成十三年》劉子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

《左傳·文元年》舉正於中,民則不惑。《註》舉中氣也。

司中,星名。在太微垣。《周禮·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前漢·律歷志》春爲陽中,萬物以生。秋爲隂中,萬物以成。

中央,四方之中也。《書·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註》洛爲天地之中。《張衡·東京賦》宅中圓大。

正也。《禮·儒行》儒有衣冠中。《周禮·秋官·司刺》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施上服下服之罪。《註》斷民罪,使輕重得中也。

心也。《史記·韓安國傳》深中寬厚。

內也。《易·坤卦》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老子·道德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半也。《列子·力命篇》得亦中,亡亦中。《魏志·管輅傳》鼓一中。《註》猶言鼓一半也。

成也。《禮·禮器》因名山升中于天。《註》中,猶成也。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

滿也。《前漢·百官表》制中二千石。《註》謂滿二千石也。《索隱》漢制,九卿已上,秩一歲,滿二千石。

穿也。《周禮·冬官考工記》中其莖。《註》謂穿之也。

盛算器。《禮·投壺》主人奉矢,司射奉中。《註》士鹿中,大夫兕中,刻木如兕鹿而伏,背上立圓圈,以盛算也。

《禮·深衣註》衣有表者,謂之中衣。與衷通。

俚語。以不可爲不中。《蕭參希通錄》引左傳成公二年,無能爲役。杜預註:不中爲之役使。

《禮·鄕飲酒義》冬之爲言中也。中者,藏也。

姓。漢少府卿中京。

中行,中英,中梁,中壘,中野,皆複姓。

《廣韻》《集韻》《韻會》陟仲切,音妕。矢至的曰中。《史記·周本紀》養由基去柳葉百步,射之,百發百中。

著其中曰中。《莊子·達生篇》中身當心則爲病,猶醫書中風,中暑是也。

要也。《周禮·春官》凡官府鄕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註》謂治職簿書之要也。

應也。《禮·月令》律中大簇。《註》中猶應也。

合也。《左傳·定元年》季孫曰:子家子亟言於我,未嘗不中吾志也。

《類篇》《正韻》直衆切。與仲通。《禮·月令》中呂,卽仲呂,又讀作得。《周禮·地官》師氏掌國中失之事。《註》故書中爲得。陸德明云:中,杜音得。

《韻補》叶陟良切,音章。師古曰:古讀中爲章。《吳志·胡綜傳·黃龍大牙賦》四靈旣布,黃龍處中。周制日月,是曰太常。

叶諸仍切,音征。《劉貢父·詩話》關中讀中爲》天期乗祚受爵漢中。叶下秦。古東韻與庚陽通。俗讀中酒之中爲去聲。中與之中爲平聲。◎按《魏志·徐邈傳》:邈爲尚書郞,時禁酒。邈私飮沈醉,趙達問以曹事,曰中聖人。時謂酒淸爲聖人,濁者爲賢人。蘇軾詩:公特未知其趣耳,臣今時復一中之。則中酒之中,亦可讀平聲。《通鑑》:周宣王成中與之名,註:當也。杜詩:今朝漢社稷,新數中與年。則中與之中亦可讀去聲。

【相】

相【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

《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

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

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

《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

《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

《爾雅·釋詁》導也。

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相者,一人敎導,卽贊勉也。

《增韻》。

《廣韻》扶也。《禮·禮器》樂有相步。《註》扶工也。

《小爾雅》治也。《左傳·昭九年》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註》楚之先祝融,主治火事。

選擇也。《周禮·春官·簭人》上春相簭。《註》謂更選擇其蓍也。

送杵聲。《禮·曲禮》鄰有喪,舂不相。《註》相者,聲以相助,歌以助舂,猶引重者呼邪許也。

相術。《左傳·文元年》內史叔服能相人。

月名。《爾雅·釋天》七月爲相。

官名。《呂覽》相者,百官之長也。《古三墳》伏犧氏上相共工,下相皇桓。《前漢·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

計相。《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註》專主計籍。

內相。《唐書·陸贄傳》贄爲翰林時,號內相。

家相。《禮·曲禮》士不名家相。《註》主知家務者。

《周禮·春官》有馮相氏。《夏官》有方相氏。

樂器。《禮·樂記》治亂以相。《註》相卽拊也。亦以節樂,以韋爲表,裝之以穅。穅,一名相,因以名焉。

星名。《石申星經》相星在北極斗南。

江神,名奇相。見《博雅》。

太史祥風,以占吉凶。《古今注》作伺風鳥,夏禹所作也。

藥名。《本草綱目》相,麻黃別名。相鳥,馬蘭別名。

地名。《商書序》河稟甲居相。《註》在河北。令魏郡有相縣。

州名。後魏置相州,唐曰鄴都。

姓。《後漢·南蠻傳》武落鐘離山出四姓,一曰相氏。《後秦》相雲。《北齊》相願。

相里,務相,空相,熊相,倚相,京相,沂相,俱複姓。

《字彙補》音禳。《禮·祭法》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註》相近當爲禳祈,王肅又作祖迎。

叶思必切,音悉。《杜甫·漫興絕句》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陸游詩話》白樂天用相字,多作思必切,如爲問長安月,如何不相離是也。此詩相欺,亦當讀入聲。《說文》易緯文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故从目从木。《正字通》相,俗作爲二,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弃】

弃【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

【拘】

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舉朱切《集韻》《韻會》恭于切,音駒。《說文》止也。《徐曰》物去,手能止之也。《廣韻》執也。《易·隨卦》拘係之,乃從維之。《書·酒誥》盡執拘以歸于周。《左傳·僖三十三年》武夫力而拘諸原。

《史記·汲黯傳》弘大體,不拘文法。《前漢·司馬遷傳》隂陽之術大詳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畏。《註》拘,曲礙也。《集韻》或作句。

作。別作佝。

《集韻》《韻會》《正韻》居侯切,音鉤。擁也。《禮·曲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註》以袂擁帚之前,埽而郤行之。

取也。《禮·曲禮》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疏》却手從僕手下自拘取之。

曲也。與句同。《荀子·哀公篇》古之王者,有務而拘領者矣。《註》務讀爲冒。覆項也,句領,繞頸也。

摟聚也。

《正韻》求於切,音渠。《莊子·達生篇》吾處身也,若橛株拘。

《集韻》果羽切,音矩。《前漢·地理志》拘㵎水至邯鄲入白渠。《註》應劭讀。

俱遇切,音句。拘挐,不展也。

《集韻》《韻會》拘玉切。與挶通。戟持也。《前漢·五行志》撠高后掖。《註》拘持之也。◎按詩傳,戟挶義同。故註釋互用。

【束】

束【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書玉切《集韻》《韻會》輸玉切《正韻》式竹切,音㑛。《說文》縛也。徐曰:束薪也。《詩·周南》白茅純束。

五疋爲束。《禮·雜記》納幣一束。

五十矢爲束。《詩·周頌》束矢其搜。

脯十脡曰束。《穀梁傳·隱元年》束脩之肉,不行境中。

地名。《前漢·地理志》束州,趙地。

姓。《統譜》望出南陽,漢疏廣後,避難改爲束。

《韻會》春遇切《周禮·註疏》詩注切,音戍。約也。《周禮·司約註》言語之約束。約音要。《史記·漢高紀》待諸侯至,定要束耳。

叶所律切,音率。《蔡邕·筆賦》削文竹以爲管,如桼絲之纏束。形條搏以直端,染元黃以定色。从木从口,與朿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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