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uò][rèn][cāng][jī][liù,lù][diǎn][shū]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错认苍姬六典书,中原从此变萧疏。
幅巾投老钟山日,辛苦区区活数鱼。
【错认】错误地分辨﹑认识。
【六典】1.谓古代六方面的治国之法。 2.隋宫廷中的女官。 3.《唐六典》的省称。
【典书】1.典籍。 2.指法令。
【错】
錯【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䥘《唐韻》《集韻》倉各切《韻會》淸各切《正韻》七各切,行。《註》錯刀,王莽錢。《張衡詩》何以贈之金錯刀。
又《詩·大雅》簟茀錯衡。《傳》錯衡,文衡也。《史記·趙世家》剪髮文身,錯臂左衽。《註》錯臂亦文身,謂以丹靑錯畫其臂。
又《玉篇》鑢也。《書·禹貢》錫貢磬錯。《疏》治玉石曰錯。磬有以玉爲之者,磬錯,謂治磬錯也。
又《正韻》厲石也。《詩·小雅》他山之石,可以爲錯。《傳》錯,石也,可以琢玉。《釋文》錯,厲石也。
又《玉篇》雜也。《書·禹貢》厥賦惟上上錯。《傳》錯,雜出。《疏》交錯是閒雜之義,故錯爲雜也。
又亂也。《尚書·孔安國序》錯亂磨滅,勿可復知。
又《易·繫辭》錯綜其數。《疏》錯謂交錯。《禮·文王世子》禮樂交錯于中。
又《祭義》不錯則隨。《註》錯,鴈行也。父黨隨行,兄黨鴈行。《詩·小雅》獻醻交錯。《傳》東西爲交,邪行爲錯。
又《集韻》乖也。《增韻》舛也,誤也。《五代史·羅紹威傳》帥魏博牙軍驕恣,盡殺之,由此勢弱,曰:聚六州四十二縣鐵,鑄一个錯不成。《註》借義,喻錯悞也。
又《前漢·五行志》宣元之後,劉向治穀梁春秋,數其旤福,傳以洪範,與仲舒錯。《註》錯,謂牴牾不合也。
又《廣韻》厠也,言相閒厠也。
又《禮·中庸》辟如四時之錯行。《朱註》錯,猶迭也。
又《易·離卦》履錯然。《註》錯然,敬愼之貌。
又《馬融·廣成頌》嵎峗錯崔。《註》錯崔,高峻貌。
又《山海經》帶山有獸,其狀如馬,一角,有錯。《註》言角有甲錯也。
又神名。《後漢·禮儀志》錯斷食巨。《註》逐疫之神也。
又姓。《廣韻》宋太宰之後。
又人名。《史記·高祖功臣年表》稾侯錯。《索隱註》漢表作鍇,音揩。
又蟲名。《字彙補》莎雞,幽州人謂之蒲錯。
又與厝通。《前漢·地理志》五方雜厝,風俗不純。《註》厝、錯古通。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倉故切,音措。《集韻》金塗謂之錯。亦姓。本作䥄。
又《博雅》藏也。
又《楚辭·九章》萬民之生,各有所錯兮。《註》錯,安也。
又《史記·司馬相如傳》展采錯事。《註》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也。錯,音措。
又《易·繫辭》苟錯諸地,而可矣。《疏》錯,置也。《釋文》錯,音措。《史記·周本紀》成康之際,天下安寧,錯四十餘年不用。《註》錯,置也。
又《史記·張儀傳》秦魏之交,可錯矣。《註》錯,停止也。音措。
又《後漢·寒朗傳》二人錯愕不能對。《註》錯,七故反。錯憚,猶倉卒也。
又《揚子·方言》滅也。周秦曰錯。《註》音酢。
又與醋同。《管子·弟子職》置醬錯食。
又《集韻》七約切,音碏。物理麤也。
【认】
認【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
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
又《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
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
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仍去聲。義同。
【苍】
蒼【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倉。《說文》草色也。《易·說卦傳》震爲蒼筤竹。《臨川吳氏註》蒼,深靑色。《詩·王風》悠悠蒼天。《禮·玉藻》大夫佩水蒼玉。《疏》似水之蒼而雜有文。
又《博雅》茂也。《書·益稷篇》至于海隅蒼生。《傳》蒼蒼然生草木。
又老也。《詩·秦風》蒹葭蒼蒼。《釋文》物老之狀。
又《前漢·陳勝傳》蒼頭。《註》士卒靑帛巾。
又《綱目集覽》蒼黃,急遽貌。
又姓。《通志·氏族略》蒼氏。《註》《風俗通》云:八愷,蒼舒之後。
又《韻會》采朗切,倉上聲。莽蒼,寒狀。一曰近郊之色。《莊子·逍遙遊》適莽蒼者,三飡而反。《唐書·韋述傳》蒼卒犇逼。《白居易詩》寒銷春蒼茫。亦作倉。《禮·月令》駕倉龍,服倉玉。《史記·蕭望之傳》倉頭廬兒。《直音》作蒼。蒼字从艸作。
【姬】
姬【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㚦《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說文》黃帝居姬水,以姬爲氏,周人嗣其姓。《左傳·昭二十八年》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
又《廣韻》與之切《集韻》盈之切,嬙名其女,尤非。
又九魚切。同居。《列子·黃帝篇》姬將告女。《註》姬作居。
【六】
六【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
又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
又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典】
典【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掌建邦之三典。《疏》常經卽是法式。
又《周語》召公曰:瞽獻典。《註》典,樂典也。
又典守,猶主也。《周禮·春官》典同。《又》典瑞。《戰國策》我典主東地。《註》典猶職典也。
又姓。《魏志》有典韋。
又《集韻》《韻會》《正韻》徒典切,音殄。《正韻》堅潤貌。《周禮·冬官考工記》是故輈欲頎典。《註》頎讀爲懇。典,堅韌貌。《韻會》一曰車轅束。
【书】
書【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傷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商居切,,著也。从聿从者。隷省作書。《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註》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六藝:禮、樂、射、御、書、數。《註》書,六書之品。
又《地官·保氏》乃敎之六藝,五曰六書。《註》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許愼·說文序》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又書有六體。《前漢·藝文志》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隷書、繆篆、蟲書。
又《說文》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隷書。
又《尙書序疏》諸經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從事著,聖賢闡敎,事顯於言,言愜羣心,書而示法,旣書有法,因號曰書。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史記·禮書註》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釋名》書,庶也。紀庶物也。
又《詩·小雅》畏此書。
又《周禮·天官·司書註》主計會之簿書。
又《左傳·昭六年》鄭人鑄書於鼎。
又《左傳·昭六年》叔向使詒子產書。○按卽書牘也。
又《前漢·董仲舒傳》對亡應書者。《註》書,謂詔書也。
又官名。《前漢·成帝紀》初置尙書,員五人。
又《百官公卿表》中書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