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与邦家立基址

出自:宋代·袁燮《挽丞相忠定公》

拼音:[yào,yāo][yǔ,yù,yú][bāng][jiā,jia,jie][lì][jī][zhǐ]

平仄:平平平平仄平仄

孝皇龙飞策多士,宗英第一天颜喜。
力言万事实为原,要与邦家立基址
堂堂硕望耸中外,耿耿丹心贯终始。
绍熙之未天步艰,忠臣义士肝胆寒。
元枢扶日上黄道,指顾宗社磐石安。
亿万生灵疑虑秋,转移愁叹为欣懽。
帝谓忠劳无与并,爰立作相专魁柄。
大开公道延时髦,相与同心究民病。
区分玉石殊薰莸,贤人得志憸人忧。
不堪狂云巧妒月,何意积羽能沈舟。
衡阳道上霜松劲,日色惨澹风飕飕。
行路咨嗟泪相续,兴怀安靖恩难酬。
皇情怆然思旧德,辨诬雪谤分白黑。
诛锄元恶氛翳扫,昭揭殊勋鼎彝勒。
由来物理屈必伸,况此柱石真伟人。
莱公获谴死海上,至今勋绩摩苍旻。
中兴赵李二人杰,亦复身后褒忠纯。
嗟尔谗夫太无识,徒把巧言污硕德。
正人摧折不妨荣,尔辈羞愧宁有极。
蚤知此事难追,当年讵敢怀奸欺。
我作此诗慰忠烈,因为人间息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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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邦家】国家。
【基址】见"基趾"。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廣韻》勒也。

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邦】

邦【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梆。《說文》國也。《周禮·天官》大宰掌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註》大曰邦,小曰國。

《釋名》邦,封也。封有功于是也。《書·蔡仲之命》乃命諸王邦之蔡。

姓。《正字通》明有邦嚴。

叶卜工切,音崩。《詩·小雅》以畜萬邦,叶上訩。《又》保其家邦。叶上同。

《大雅》御于家邦。叶上恫,凡《詩》《易》邦字同此音。

【家】

家【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

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

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

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

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

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

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罷黜百家。

《太史公自序》成一家之言。

家人,易卦名。

姓。漢劇令家羨,宋家鉉翁。

《集韻》古胡切,音姑。《詩·豳風》予未有室家。叶上据荼。

《小雅》復我邦家。叶上居樗。

與姑同。大家,女之尊稱。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卽超妹。

叶古俄切,音歌。《古雉朝飛操》我獨何命兮未有家,時將暮兮可奈何。

《孔臧·蓼賦》苟非德義,不以爲家。安逸無心,如禽獸何。

叶古暮切,音固。《焦氏·易林》三足孤鳥,靈明爲御。司過罰惡,自殘其家。《說文》从宀,豭省聲。周伯溫曰:豕居之圈曰家,故从宀从豕。後人借爲室家之家。○按《六書故》作①,人所合也。从㐺,三人聚宀下,①之義也。乑古族字,乑譌爲豕,《說文》謂从豭省,無義。①字从宀从㐺,或从宀从乑。乑字从亻从人人,與㐺形近。

【立】

立【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

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

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存立也。《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速意也。《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直起也。《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赤立。《宋史·喬行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闕立。《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車名。《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與粒通。《詩·周頌》立我烝民。《箋》立,當作粒。

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于貴切。同位。《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基】

基【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居之切,音朞。《揚子·方言》基,據也。在下,物所依據也。《詩·大雅》止基廼理。《潘岳·藉田賦》結崇基之靈趾。

田器。《孟子》雖有鎡基。

門塾之址。《詩·周頌》自堂徂基。

樂名。《孝經緯》伏犧之樂曰立基。

山名。《山海經》亶爰山東三百里,曰基山。

《集韻》渠之切。與朞通。《咸陽靈臺魚複生。

叶古詣切,音計。《劉向·列女頌》以爲世基。叶下避字。

【址】

址【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正韻》渚市切,音止。基也。《劉兼·長春節詩》太平基址千年永,混一車書萬古存。與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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