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言直与衡岳同

出自:宋代·黄榦《绍熙庚戍十月偕赵仲宗舜和潘谦之曾鲁仲游九》

拼音:[sēng][yán][zhí][yǔ,yù,yú][héng][yuè][tóng,tòng]

平仄:平平平平平仄平

大溪章溪溪水清,上寮下寮山路平。
三山屹立相犄角,百里连亘如长城。
仰干云霄不盈尺,俯视天高浮寸碧。
闲云吞吐溢涧谷,飞泉喷洒下石壁。
中有一山名芙蓉,端冕正色群山空。
望之可敬不可慢,僧言直与衡岳同
坡陀突兀作云洞,虎豹蹲踞栖鸾凤。
闻道前山开辟日,曾住浮屠几千众。
我来已作五日行,皇天一雨复一晴。
穹林杳霭非人世,手接群仙上玉京。
晓来更向山前去,忽到山翁栖隐处。
却忆桃源洞里人,日出洞销忘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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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衡岳】南岳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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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僧】

僧【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蘇增切《集韻》慈陵切《韻會》思澄切《正韻》思登切,塞平聲。沙門也。梵音云僧伽,從浮屠敎者,或稱上人。梵語僧伽邪三合音,俗取一字,名曰僧。《魏書·釋老志》其始修心,則依佛法,僧之三歸,若君子之三畏也。

《禪宗記》禪僧衣褐,講僧衣紅,瑜伽僧衣蔥白。瑜伽僧者,今應赴僧也。

眞臘國呼僧爲苧菇,僧皆茹魚肉,惟不飮酒,供佛亦用魚肉。僧用金銀轎,扛傘柄者,國王有大政,亦咨訪之。

《唐本草》密陀,僧一名沒多僧,出波斯國,形似黃龍齒而堅重。

【言】

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註》譌言惑衆也。《論語》寢不言。《註》自言曰言。《史記·商君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唐書·徐伯彥傳》言者,德之柄也,行之主也,身之文也。

辭章也。《書·洪範》五事,一曰貌,二曰言。《疏》言者,道其語有辭章也。《禮·曲禮》士載言。《註》言,謂會同要盟之辭。

一句爲一言。《左傳·定四年》趙子曰:夫子語我九言。《論語》一言以蔽之。

一字爲一言。《戰國策》臣請三言而已矣,曰海大魚。《前漢·東方朔傳》凡臣朔固已誦四十四萬言。

猶議也。《屈原·離騷》初旣與余成言兮,後悔遁而有他。

號令也。《周語》有不祀則修言。

助語辭。《易·師卦》田有禽利執言。《註》語辭也。

《爾雅·釋詁》言,我也。《詩·周南》言告師氏。《傳》言,我也。師,女師也。

《博雅》問也。《周禮·春官》冢人:及葬,言鸞車象人。《註》言問其不如法度者。

《廣雅》從也。

《釋名》委也。

言言,高大貌。《詩·大雅》崇墉言言。《註》高大也。

簫名。《爾雅·釋樂》大簫謂之言。《註》編二十三管,長尺四寸。《韻會》或作䇾。

官名。《書·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傳》納言,喉舌之官。《唐書·高祖紀》攺納言爲侍中。

幘名。《後漢·輿服志》幘者,賾也。尚書賾收,方三寸,名曰納言,示以忠正,顯近職也。

地名。《詩·國風》出宿于干,飮餞于言。《傳》適衞所經之地也。

山名。《隋書·地理志》郉州內丘縣有千言山。

《山海經》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言,日月所出。

州、縣名。《宋史·劉翊傳》有言州。《魏書·地形志》有萬言縣。

人言,砒石別名。《本草綱目》砒出信州,故隱信字爲人言。

姓。《潛夫論》桓叔之後有言氏,韓後姬姓也。

複姓。《潛夫論》魯之公族有子言氏。

《正韻》夷然切,音延。義同。

《集韻》牛堰切,音。訟也。

《集韻》《正韻》魚巾切,音銀。和敬貌。《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言言,與誾誾同,意氣和悅貌。《集韻》亦作訢。

叶眞韻。《韓愈·孔戣墓銘》白而長身,寡笑與言,其尚類也,莫之與倫。

叶五剛切,音昂。《詩·商頌》鬷假無言。叶上羹平,下爭彊。羹音郞,平音旁,爭音章。

叶五姦切,音顏。《古詩》四座且莫諠,願聽歌一言。請說銅爐器,崔嵬象南山。

叶魚戰切,音彥。《楊修·節遊賦》迴旋詳觀,目周意倦。御子方舟,載笑載言。《說文》本作,古上字,言出於舌上也。

【直】

直【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値。《說文》正見也。《博雅》正也。《玉篇》不曲也。《易·坤卦》直其正也。《書·洪範》王道正直。

準當也。《禮·投壺》馬各直其算。《史記·平準書》以白鹿皮爲皮幣,直四十萬。

《增韻》當也。《儀禮·士冠禮》主人立于阼階下,直東序西面。《疏》謂當堂上東序牆也。

伸也。《孟子》枉尺而直尋。

《玉篇》侍也。《晉書·羊祜傳》悉統宿衞,入直殿中。

順也。《詩·鄭風》洵直且侯。

猶宜也。《詩·魏風》爰得我直。

猶但也。《孟子》直不百步耳。

猶故也。《史記·留侯世家》張良嘗遊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

埋枉曰直。《韓愈·王仲舒墓誌》公知制誥友人得罪公,獨爲直其冤。

直來,無事而來也。《公羊傳·莊二十七年》直來曰來。

《禮·月令》田事旣畢,先定準直,農乃不惑。《疏》準謂輕重平均,直謂繩墨得中也。

骨直,謂强毅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工人》骨直以立。

語發聲。《史記·龜筴傳》神龜知吉凶,而骨直空枯。《正義曰》直,語發聲也。

柄也。《禮·明堂位》玉豆雕篹。《註》篹,籩屬,雕刻飾其直者也。《疏》雕鏤其柄。

殖也。《揚子·太經》直,東方也,春也。質而未有文也。《註》直之言殖也。萬物甲始出殖立,未有枝葉也。

《揚子·方言》袒飾謂之直袊。《註》婦人初嫁所著上衣,直袊也。

《韻會小補》器直,曲尺也。梓人用之。

官名。《鄧析子轉辭篇》湯有司直之人。

《通典》漢時繡衣直指,卽秦時御史大夫。

直人,邑名。《左傳·昭二十三年》劉子取直人。

泉名。《公羊傳·昭五年》直泉者何,涌泉也。

門名。《三輔黃圖》長安城西出第二門曰直城門。

姓。漢有直不疑。

《諡法》肇敏行成曰直。

《集韻》《韻會》直吏切《正韻》直意切,音治。與値通。《史記·項羽紀》直夜潰圍。《註》直,讀曰値。當也。《索隱曰》古字例以直爲値。《前漢·酷吏傳》無直甯成之怒。《史記》作値。

物價曰直。《北史·齊景思王傳》食雞羹,何不還他價直也。

傭作得錢亦曰直。《柳宗元·送薛存義序》向使傭一夫於家,受若直,怠若事,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

叶直略切,音著。《樂府·焦仲卿妻詩》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阿母得聞之,零淚應聲落。

叶直六切,音逐。《楚辭·九章》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與嚮服。俾山川以備御兮,命咎繇使聽直。《六書正譌》从,古隱字。十目所視,雖隱亦直。會意。俗作直,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衡】

衡【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行。《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漢·律歷志》衡,平也。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荀子·禮論》衡誠懸矣,則不可欺以輕重。

《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傳》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漢書註》衡謂渾天儀也。

樓殿邊欄楯也。《前漢·袁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

勺柄,龍頭也。《周禮·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衡四寸。

眉目之閒也。《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左思·魏都賦》盱衡而誥。

斗之中央也。《前漢·天文志》衡殷南斗。

橫也。《前漢·法志》合縱連衡。《師古曰》戰國時,齊楚韓魏燕趙爲縱,秦國爲衡。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爲衡也。

楅衡,所以楅持牛,使不得抵觸也。《周禮·地官》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

《小爾雅》斤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

維持冠者曰衡。《左傳·桓二年》衡紞紘綖。

掌山林者謂之衡。《周禮·天官·太宰》虞衡作山澤之材。

阿衡,官名。《書·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地名。《周語》以諸侯朝于衡雝。《註》衡雝,鄭地,在今河內。

山名。《爾雅·釋山》江南衡。《註》南岳衡山也。

水名。《水經注》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

姓。《通志·氏族略》伊尹爲湯阿衡,子孫因以爲氏。一云魯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爲氏。漢有衡威、衡驃卿。

與蘅通,杜衡也。《司馬相如·子虛賦》其東則有蕙圃、衡蘭。

《集韻》胡盲切。與橫通。《詩·齊風》衡從其畝。《疏》衡,古通橫。

《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註》衡木爲門也。

《毛詩古音攷》音杭。《小雅》:約軧錯衡,八鸞瑲瑲。《史記·自序》:維契作商,爰及成湯,太甲居桐,德盛阿衡。,非。

【岳】

岳【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集韻》嶽古作岳。《說文》嶽,古篆作入後嶽字註。

姓。宋岳飛,明岳正。

【同】

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

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叶徒黃切,音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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