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阶酌水致此辞

出自:宋代·甘同叔《题昌山圣姥庙》

拼音:[lì][jiē][zhuó][shuǐ][zhì][cǐ][cí]

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

分宜古县环清溪,重冈复岭如奔驰。
行逢山断水流处,阅城庙枕山之西。
我来落日在前岭,摩挲一读庐肇碑。
嗟唐去今亦已久,尚余文字光陆离。
云昔秦人有天下,鏖虞六国愚黔黎。
碣山云气望不见,神物乃降江之嫠。
雷轰电合助光怪,蜿蜒随地偕群儿。
赤鱣王鲔奉鼎俎,追逐甘旨怜姥慈。
姥先仙去环仙冷,安能蟠蛰从儿嬉。
刘累不出浮俗隘,况肯委质嬴与斯。
珠宫贝阙世所希,铜环十二白玉扉。
纫兰作仙香披披,招摇手掉芙蓉旗。
哀弹清瑟和宓妃,大川击鼓劳冯夷。
巨鱼踊跃龟兽随,虾蟹琐细不得追。
庙门开阖风颸颸,千年万载龙居之。
野巫侦伺荐酒卮,箫鼓坎坎来宫祠。
五彩不辨虺与暾,聊以幻化惊群迷。
嗟我四海久望霓,无复空抱明月辉。
好施膏泽雨六合,岂止但慰袁人思。
历阶酌水致此辞,退以遗谊传于诗。
才悭语颣论甚卑,龙兮谨勿相诃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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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历阶】1.亦作"历阶"。 2.越阶而上。
【酌水】1.用"酌贪泉"之典。谓磨砺节操。 2.《隋书.循吏传.赵轨》:"征轨入朝。父老相送者,各挥涕曰:"别驾在官,水火不与百姓交,是以不敢以壶酒相送。公清若水,请酌一杯水奉饯。"轨受而饮之。"故《隋书.循吏传论》曰:"赵轨秩满,酌水饯离,清矣!"后遂用"酌水"表示对居官清廉者的赞语。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历】

歷【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靂。《說文》過也。一曰經歷。《書·梓材》殺人歷人。《註》歷人者,罪人所過。《前漢·天文志》合散犯守,陵歷鬭食。《韋昭註》自下往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經之爲歷,突掩爲陵,星相擊爲鬭。

次也。《禮·月令》季冬,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註》歷,猶次也。

盡也。謂徧及之也。《書·盤庚》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前漢·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註》歷謂歷觀之。

踰也,越也。《孟子》不歷位而相與言。《大戴記》竊盜歷法妄行。

疎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齞脣歷齒。《註》歷,猶疎也。《後漢·列女傳》蓬髮歷齒,未知禮則。

錯也。《莊子·天地篇》交臂歷指。

亂也。《大戴記》歷者,獄之所由生。《註》歷,歷亂也。《鮑照詩》黃絲歷亂不可治。

歷歷,行列貌。《古樂府》歷歷種白楡。

釜鬲謂之歷。《史記·滑稽傳》銅歷爲棺。《索隱曰》歷卽釜鬲也。

歷錄,文章之貌。見《詩疏》。

寂歷,猶寂寞也。《張說詩》空山寂歷道心生。

山名。《括地志》蒲州河東縣雷首山,一名中條,一名歷山,舜耕處。《廣輿記》蒲州今屬平陽府。

濟南有歷山,《漢志》充縣亦有歷山。

縣名。《前漢·地理志》信都國有歷縣。

歷城縣,屬濟南,卽齊州縣也。《地理通釋》田廣罷歷下兵,卽其地。後漢安帝建光三年,黃龍見歷城。

湖名。《廣輿記》歷湖,在和州城西,周七十里,爲郡之巨浸。

《爰歷》,書名。《說文序》趙高作《爰歷篇》,所謂小篆。

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

《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

與霹靂之靂同。《前漢·天文志》辟歷夜明。《後漢·蔡邕傳》辟歷數發。

與馬櫪之櫪同。《前漢·梅福傳》伏歷千駟。

同壢。坑也。

【阶】

階【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古諧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諧切,音皆。《說文》陛也。《玉篇》登堂道也,級也。《書·大禹謨》舞干羽于兩階。

《釋名》階,梯也,如梯之有等差也。《禮·喪大記》復有林麓,則虞人設階。無林麓,則狄人設階。《註》階,所乗以升屋者,梯也。

《易·繫辭》言語以爲階。《詩·大雅》誰生厲階。

《禮·少儀》不得階主。《註》階,上進者。《疏》階是等級。人升階,必上進,故以階爲上進。

星名。《前漢·東方朔傳》願泰階六符。《註》泰階,三台也。

官階。《南史·張融傳》融不知階級,階級亦可不知融。《唐書·百官志》文階二十八階,武階二十一階。

烏階,草名。《爾雅·釋草註》欔,一名烏階。

州名。《韻會》西戎別種,白馬氐地,魏武州,唐攺階州。

叶居夷切,音基。《詩·小雅》彼何人斯,居河之麋。無拳無勇,職爲亂階。

《大雅》懿厥哲婦,爲梟爲鴟。婦有長舌,維厲之階。

叶堅奚切,音稽。《班固·西都賦》雖輕迅與僄狡,猶愕眙而不能階。攀井幹而未半,目眴轉而意迷。

【酌】

酌【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之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略切,音灼。《說文》盛酒行觴也。《詩·周南》我姑酌彼金罍。《禮·郊特牲》縮酌用茅。《註》酌,猶斟也。酒已泲,則斟之,以實尊彝。《前漢·蓋寬饒傳》無多酌我,我乃酒狂。《班固·西都賦》騰酒車以斟酌。

《博雅》酌,漱也。《又》益也。

《禮·曲禮》酒曰淸酌。《博雅》淸酌,酒也。

取善而行曰酌。《左傳·成六年》子爲大政,將酌於民者也。《註》酌取民心,以爲政。《禮·坊記》上酌民言,則下天上施。《註》酌,猶取也。

參酌也。《周語》而後王斟酌焉。《前漢·敘傳》斟酌六經,放易象論。

地名。《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平酌侯葘川懿王子。《註》志屬北海。

《正字通》武王樂歌,周頌於鑠王師之篇名。酌,亦省作勺。《禮·內則》十三舞勺。《註》勺與酌同。

《集韻》實若切,音杓。挹也。《左傳·成十四年》不內酌飮。《釋文》酌,市略反,亦讀章略反。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致】

致【未集下】【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

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

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傳致也。《詩·小雅》工祝致告。《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尸以利成。

極也。《書·盤庚》凡爾衆,其惟致告。《傳》致我誠,告汝衆。《禮·禮器》有放而不致也。《疏》致,極也。

《禮·樂記》致樂以治心。《註》致,猶㴱審也。

委也。《易·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論語》事君能致其身。《朱註》致,猶委也。

誠也。《老子·道德經》其致之。《註》致,誠也。

挑戰曰致師。《左傳·宣十二年》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爲右,以致晉師。《疏》致師,致其必戰之志。

態也。《水經注》茂竹便媚,致可翫也。《六帖》崔遠風致整峻。《王縉詩》自然成高致。

至也。《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夢之灋。一曰致夢。《疏》訓致爲至,夢之所至也。

制也。《管子·白心篇》以致爲儀。《註》致者,所以節制其事,故爲儀。

《易·繫辭》一致而百慮。《疏》所致雖一,慮必有百,言慮雖百種,必歸於一致也。

就也。《老子·道德經》故致數車無車。《註》致,就也。言人就車數之,爲輻,爲輪,爲轂,爲衡,爲轝,無有各爲車者。

《詩·大雅》是致是附。《傳》致,致其社稷羣神。《疏》致者,運轉之詞。

密也。《禮·禮器》德產之致也精微。《註》致,致密也。《前漢·嚴延年傳》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齊。

與緻通。《禮·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必功致爲上。《註》謂功力密緻也。緻至同。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辞】

辞【未集下】【舌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正韻》詳兹切,音詞。俗辭字。《佩觿集》曰: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然循用旣久,今亦不廢。《正字通》俗辭字。《佩觿集》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乱。(辭)〔古文〕音詞。辭說也。《易·乾卦》修辭立其誠。《書·畢命》辭尚體要。

《說文》訟辭也。《周禮·秋官·小司》明淸于單辭,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疏》單辭謂一人獨言也,兩辭謂兩人競理也。

與辤同。《正韻》卻不受也。《書·大禹謨》稽首固辭。《中庸》爵祿可辭也。

謝也。《前漢·韓王信傳》溫顏遜辭。

別去也。《楚辭·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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