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
並【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竝,隷作並。
【力】
力【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林直切,陵入聲。《說文》筋也。象人筋之形。《徐曰》象人筋竦,其身作力,勁健之形。《增韻》筋,力氣所任也。《禮·聘義》日幾中而後禮成,非强有力者不能行也。
又《曲禮》老者不以筋力爲禮。
又《韻會》凡精神所及處,皆曰力。《孟子》聖人旣竭目力焉,旣竭耳力焉。
又《韻會》物所勝亦曰力。《家語》善御馬者均馬力。《杜甫·張旭草書詩》溟漲與筆力。
又勤也。《書·盤庚》若農服田力穡,乃亦有秋。《前漢·司馬遷傳》力誦聖德。《註》師古曰:力,勤也。
又《禮·坊記》食時不力珍。《註》力,猶務也。
又《後漢·銚期傳》身被三創,而戰方力。《註》力,苦戰也。
又病甚曰力。《唐書·汲黯傳》臣犬馬病力。
又爲人役者曰力。《晉·陶潛·與子書》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勞。
又姓。《韻會》黃帝佐力牧之後。
又《韻補》叶力蘖切,苓入聲。《蘇軾·香積寺詩》此峯獨蒼然,感荷祖佛力。幽光發中夜,見者惟木客。
【扶】
扶【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符。《說文》佐也。一曰相也。《揚子·方言》護也。《郭璞註》扶挾將護。《論語》顚而不扶。《前漢·高祖紀》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註》以義自助也。
又緣也。《晉語》侏儒扶盧。
又州名。扶州在隴右,唐屬山南道。
又澤名。《前漢·地理志扶柳縣註》地有扶澤,澤中多柳。
又姓。《前漢·藝文志》傳魯論語者,魯扶卿。
又《集韻》與芙通。扶蕖,荷也。
又與通。大風也。
又《唐韻》甫無切《集韻》《韻會》風無切,音夫。《禮·投壺》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註》鋪四指曰扶。通作膚。《公羊傳·僖三十一年》觸石而出,膚寸而合。《註》側手曰膚,按指曰寸。
又幼小貌。《揚子·太經》赤子扶扶。
又《集韻》蓬逋切,音蒲。與匍同。手行也。《左傳·昭二十一年》扶伏而擊之。《註》伏,蒲北反。《禮·檀弓》詩云:扶服救之。《陸氏音義》作匍匐,音同。
又《前漢·天文志》晷長爲潦,短爲旱,奢爲扶。《註》鄭氏曰:扶當爲蟠,齊魯之閒聲如酺酺,扶聲近蟠,止不行也。晉灼曰:扶,附也,小臣附近君子之側也。
又叶房尤切,音浮。《陸雲·答兄詩》昔我先公,爰造斯猷。今我六蔽,匪崇克扶。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又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又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又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又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又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又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稷】
稷【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其米爲黃米。《通志》稷苗穗似蘆,而米可食。《月令章句》稷,秋種夏熟,歷四時,備隂陽,穀之貴者。《詩·王風》彼稷之苗。《禮·曲禮》稷曰明粢。
又神名。《風俗通義》稷,五穀之長。五穀衆多,不可徧祭,故立稷而祭之。
又農官名曰后稷。《書·舜典》汝后稷播時百穀。《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曰: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以來祀之。
又疾也。《詩·小雅》旣齊旣稷。《註》齊整稷疾。言祭祀禮容莊敬也。○按《毛傳》訓稷爲疾。鄭箋仍訓黍稷之稷。朱註本《毛傳》,宜从毛訓爲是。
又姓。漢上津令稷嗣。
又地名。《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註》稷,晉地。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前漢·地理志》西河郡美稷縣。
又與昃通。《穀梁傳·定十五年》戊午日下稷,乃克葬。《註》稷,昃也。下稷謂脯時。○按《隷釋·郙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