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
竊【午集下】【穴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7画
〔古文〕千結切,音切。盜也。《集韻》盜自中出曰竊。《書·微子》殷民攘竊神祇之犧牷牲。《傳》往盜曰竊。《春秋·定八年》盜竊寶玉大弓。《史記·叔孫通傳》䑕竊狗盜。《博雅》竊,取也。
又私也。《論語》竊比於我老彭。《孟子》竊負而逃。《前漢·公孫弘傳》尚竊遲之。
又非所據而據亦曰竊。《論語》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疏》知賢不舉,偸安於位,故曰竊位。
又竊竊,猶察察。《莊子·齊物論》竊竊然知之。《註》猶察察也。
又鳥名。《爾雅·釋鳥》桑鳸竊脂。《疏》桑鳸,一名竊脂,好盜脂膏,因名。
又淺也。《轉注古音略》竊,卽古淺字。九扈中,竊,淺黑也。竊藍,淺靑也。竊黃,淺黃也。竊丹,淺赤也。四色皆具,則竊脂亦淺白也。《爾雅·釋獸》虎竊毛謂之虦貓。《疏》虎之淺毛者,別名虦貓。
又叶七計切,音砌。《王筠詩》寶地恣憑陵,神樂忽侵竊。猛將窮奮擊,勇夫貪搏噬。
【伏】
伏【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房六切,音服。偃也。《禮·曲禮》寢毋伏。
又《廣韻》匿藏也。《書·大禹謨》嘉言罔攸伏。《詩·小雅》潛雖伏矣。《史記·樂書》羽者嫗伏,毛者孕鬻。《前漢·趙廣漢傳》發奸摘伏如神。
又屈服也。《左傳·隱十一年》許旣伏其罪矣。
又三伏。《史記·秦本記》秦德公二年初伏。《註》六月三伏之節。始自秦德公。周時無伏。《釋名》伏者,金氣伏藏之日也。金畏火,故三伏皆庚。四氣代謝,皆以相生。至立秋以金代火,故庚日必伏。《註》夏至後三庚爲初伏,第四庚爲中伏,立秋後初庚爲末伏。
又姓。漢有伏勝,伏隆。《氏族博考》伏宓同出伏羲氏。漢伏生,晉書作宓生。
又乞伏,外國姓。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扶富切,浮去聲。禽覆卵也。《古今注》燕伏戊己。《前漢·五行志》丞相府史家雄雞伏子。
又《集韻》鼻墨切。與匐通。《史記·范雎傳》膝行蒲伏。
又叶必歷切,音壁。《賈誼·鵩賦》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憂喜聚門兮。吉凶同域。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又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又存也。《論語》父母在。
又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又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又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又昨代切,音載。義同。
又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又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
【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又《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又《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又《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又《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又《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又《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又姓。《正字通》草中。
又《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又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又《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