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携手分襟处

出自:宋代·贺铸《鸳鸯语/七娘子》

拼音:[jī,jǐ][rén][xié][shǒu][fēn,fèn][jīn][chǔ,chù]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

京江抵、海边吴楚。铁瓮城、行胜无今古。北固陵高,西津横渡。几人携手分襟处。凄凉渌水桥南路。奈玉壶、难叩鸳鸯语。行雨行云,非花非雾。为谁来为谁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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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携手】1.亦作"携手"。 2.手拉着手。 3.形容齐心。 4.指共同奋斗﹐联合。 5.指聚首﹐聚会。
【手分】宋时州县雇募的一种差役。
【分襟】犹离别,分袂。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几】

几【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居履切《集韻》《韻會》舉履切《正韻》居里切,爲橐以馮之。《玉篇》案也。亦作机。《左傳·昭五年》設机而不倚。

几几,安重貌。《詩·豳風》赤舄几几。(幾)〔古文〕音機。《說文》微也。《易·繫辭》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書·臯陶謨》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傳》言當戒懼萬事之微。

《說文》殆也,从而兵守者危也。《爾雅·釋詁》幾,危也。《註》幾,猶殆也。《詩·大雅》天之降罔,維其幾矣。

《玉篇》期也。《詩·小雅》卜爾百福,如幾如式。《疏》所以與汝百種之福,其來早晚,如有期節矣,其福多少,如有法度矣。

《爾雅·釋詁》庶幾,尚也。《疏》尚,謂心所希望。《孟子》王庶幾改之。

察也。《禮·玉藻》御瞽幾聲之上下。《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註》不物,與衆不同。

《司關》無關門之征猶幾。《註》無租稅,猶苛察不得令姦人出入。

《韻會》將及也。《爾雅·釋詁》近也。《易·中孚》月幾望。《禮·樂記》知樂則幾於禮矣。《史記·留侯世家》幾敗乃公事。○按《爾雅》《釋文》音機,《史記索隱》音祈,《禮記》《釋文》音譏。

巨依反。《韻會》云:機祈二音,是也。

《廣韻》《集韻》《韻會》渠希切,音祈。《集韻》器之沂鄂也。《禮·郊特牲》丹漆雕幾之美。《註》幾,謂漆餙沂鄂也。《疏》雕,謂刻鏤。幾,謂沂鄂。言以丹漆雕餙之,以爲沂鄂。《釋文》幾,巨依反。

《廣韻》居狶切《集韻》《韻會》舉豈切,機上聲。《玉篇》幾幾,多也。《廣韻》幾,何也。《韻會》幾,數問多少之辭。《左傳·僖二十七年》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史記·萬石君傳》少子慶爲太僕御,出,上問車中幾馬。

《韻會》未多時曰無幾。

物無多,亦曰無幾。

《廣韻》《集韻》《韻會》其旣切,祈去聲。《廣韻》幾,未已也。

《集韻》與覬通。《左傳·哀十六年》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日以幾。《註》冀君來。《史記·晉世家》無幾爲君。《註》幾,謂望也。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姓。明人傑。

左人,聞人,俱複姓。

《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手】

手【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師古註》及掌謂之手。《易·說卦》艮爲手。《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禮·玉藻》手容恭。

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註》言手擊之。

叶尸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

叶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叶矧視切,音矢。《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脣,曜皓齒。

《說文》拳也。《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襟】

襟【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韻會》。《玉篇》又作䘳。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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