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珍与五鼎

出自:唐代·白居易《饱食闲坐》

拼音:[bā][zhēn][yǔ,yù,yú][wǔ][dǐng]

平仄:平平平仄仄

红粒陆浑稻,白鳞伊水鲂。
庖童呼我食,饭热鱼鲜香。
箸箸适我口,匙匙充我肠。
八珍与五鼎,无复心思量。
扪腹起盥漱,下阶振衣裳。
绕庭行数匝,却上檐下床。
箕踞拥裘坐,半身在日旸。
可怜饱暖味,谁肯来同尝。
是岁大和八,兵销时渐康。
朝庭重经术,草泽搜贤良。
尧舜求理切,夔龙启沃忙。
怀才抱智者,无不走遑遑。
唯此不才叟,顽慵恋洛阳。
饱食不出门,闲坐不下堂。
子弟多寂寞,僮仆少精光。
衣食虽充给,神意不扬扬。
为尔谋则短,为吾谋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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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八珍】1.古代八种烹饪法。《周礼.天官.膳夫》:"珍用八物。"郑玄注:"珍﹐谓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捣珍﹑渍﹑熬﹑肝膋也。"宋吕希哲《侍讲日记》:"八珍者﹐淳熬也﹐淳母也﹐炮也﹐捣珍也﹐渍也﹐熬也﹐糁也﹐肝膋也。先儒不数糁而分炮豚羊为二﹐皆非也。"后以指八种珍贵食品。 2.泛指珍馐美味。
【五鼎】1.古代行祭礼时,大夫用五个鼎,分别盛羊﹑豕﹑肤(切肉)﹑鱼﹑腊五种供品。见《仪礼.少牢馈食礼》。 2.见"五鼎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八】

八【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博拔切《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捌。《說文》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徐曰》數之八,兩兩相背,是別也。少隂數,木數也。《玉篇》數也。

《集韻》補內切,音背。《趙古則六書本義》八,音背,分異也,象分開相八形,轉爲布拔切,少隂數也。

《韻補》叶筆別切,音䇷。《張衡·舞賦》聲變諧集,應激成節。度終復位,以授二八。

《韻補》叶必益切,音璧。《張衡·西京賦》叉簇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㧙。白日未及移,巳獮其什七八。

八八。《通雅》八八,外國語稱巴巴。《唐書·李懷光傳》德宗,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

【珍】

珍【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錱《唐韻》陟鄰切《集韻》知鄰切,音眞。《說文》寶也。《玉篇》貴也,美也,重也。《禮·儒行》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盧諶詩》不待卞和顯,自爲命世珍。

瑞也。《詩·周頌·將受厥明傳》我周家大受其光明,謂爲珍瑞,天下所休慶也。

《爾雅·釋詁》珍,獻也。

奇也。《書·旅獒》珍禽奇獸,不育于國。《公羊傳·昭三十一年》食必坐二子於其側而食之,有珍怪之食。《註》珍怪,猶奇異也。

《正字通》食之美者亦曰珍。《禮·王制》八十常珍。《註》常食皆珍味也。《又》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註》九十者,專指有爵者,言天子就而問,珍味從之以往,致尊養之義也。

《周禮·天官·膳夫》珍用八物。《註》謂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擣珍漬熬肝膋也。《陸佃云》珍用八物,牛羊麋鹿麕豕狗狼。

坤珍,洛書也。《後漢·班固傳》聖皇乃握乾符,闡坤珍。

《正字通》州名。漢牂牁郡,唐置珍州。

《字彙補》讀作鎭。《周禮·春官·典瑞》珍圭以徵守,以恤凶荒。《註》杜子春云:珍,當作鎭。

《韻補》叶張連切,音邅。《。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五】

五【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午。《增韻》中數也。《易·繫辭》天數五,地數五。《書·武成》列爵惟五。《詩·鄘風》良馬五之。

格五。《後漢·梁冀傳》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註》行棊相塞謂之簺,簺有四采,簺白乗五是也。至五卽格不得行。

《辛氏三秦記》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十五夜曰三五。《謝靈運詩》期在三五夕。《崔曙詩》秒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姓。漢五京。

第五,五鹿,皆複姓。崔曙《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仲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鼎】

鼎【亥集下】【鼎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鼑《唐韻》《集韻》《韻會》都挺切,音頂。《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荆山之下。《玉篇》鼎,所以熟食器也。《左傳·宣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爲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周禮·天官·膳夫》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鄭註》鼎有十二,牢鼎九,陪鼎三。

《周易卦名》巽下離上之卦。

《正韻》鼎,當也。

方也。《前漢·賈誼傳》天子春秋鼎盛。

鼎鼎,大舒也。《禮·檀弓》喪事鼎鼎爾,則小人。《疏》形體寬慢也。

周鼎,星名。見《步天歌》。

湖名。《史記·封禪書》黃帝鑄鼎於荆山,後世因名其處爲鼎湖。

州名。宋朗州攺鼎州。

城門名。《後漢·郡國志》雒陽東城曰鼎門。《註》九鼎所後入。

維舟曰鼎。《揚子·方言》維之謂之鼎。

官名。《前漢·東方朔傳》夏育爲鼎官。《註》鼎官,今殿前舉鼎者也。

姓。未將鼎澧。

人名。《西京雜記》鼎,匡衡小名也。

《前漢·匡衡傳註》張晏曰:匡衡少時字鼎,長乃易字稚圭,世所傳衡與貢禹書,上言衡狀報,下言匡鼎白,知是字也。《又》無說詩匡鼎來。《註》服虔曰:鼎,猶言當也,若言匡且來也。○按服虔註誤。

《前漢·賈捐之傳》捐之復短石顯。楊興曰:顯鼎貴。《註》如淳曰:言方且欲貴矣。鼎音釘。師古曰:讀如字。

叶他經切,音汀。《左思·吳都賦》精若耀星,聲若雷霆。名藏於山經,形鏤於夏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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