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é][qióng][bō][shuǐ][yuán]
平仄:平平平仄平
踽踽出东轩,徐徐步小园。
何须从吏卒,亦不引儿孙。
蹑屐寻莎径,携筇拨水源。
愁闻俗客到,唯说市朝喧。
出自:宋代·司马光《复古诗首句云独步复静坐辄继二章·独步》
【水源】1.江河发源的地方。 2.指民用水﹑工业用水或灌溉用水的来源。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又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又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又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筇】
筇【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傳》張騫言在大夏見蜀布、筇竹杖。《廣志》笻竹出南廣卭都縣。《蜀都賦·劉逵註》笻竹出興古盤江縣,中實而高節。《戴凱之·竹譜》竹之堪杖,莫尚於笻。磥砢不凡,狀若人功。豈必蜀壤,亦產餘邦。一曰扶老,名實縣同。
【拨】
撥【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王桓撥。《公羊傳·哀十四年》撥亂世,反諸正,莫近於春秋。
又除也。《前漢·司馬遷傳》秦撥去古文,焚滅詩書。
又發揚貌。《禮·曲禮》衣毋撥。
又《增韻》捩開也。
又轉之也。《戰國策》弓撥矢鉤。《註》撥,弓反也。
又葬具。《禮·檀弓》廢輴而設撥,竊禮之不中者也。《註》撥可撥引輴車,所謂紼也。
又鼓弦之物。《唐書·蘇頲傳》皇甫恂使蜀,檄取庫錢,市琵琶捍撥玲瓏鞭,頲不肯予。
又叱撥,良馬名。
又《集韻》《韻會》《正韻》蒲襏切,音跋。絕也。《詩·大雅》枝葉未有害,本實先撥。箋撥,猶絕也。疏撥去餘根,故猶絕也。
又《詩·朱傳》叶方吠切,音廢。
又叶必列切,音龞。義同。
又《唐韻》《集韻》。
又撥剌,張弓貌。《張衡·思賦》彎威弧之撥剌。《註》剌,音力達反。
又《史記·索隱》房越切,音伐。謂大楯也。《史記·孔子世家》會于夾谷,齊有司請奏四方之樂,于是旍旄羽祓,矛戟劒撥,鼓譟而至。《集韻》作瞂。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源】
源【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集韻》《韻會》愚袁切,音元。《說文》水泉本也。《禮·月令》爲民祈祀山川百源。《註》衆水始出爲百源。
又水名。《水經注》沁水東與丹水合,水出上黨高都縣故城東北阜下,俗謂之源源水。
又姓。《北魏書·源賀傳》禿髮傉檀之子賀入後魏,魏大武謂之曰:與卿同源,可爲源氏。《韻會》本作厵,篆省作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