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南方佛法行

出自:宋代·释云岫《寄太白古林首座》

拼音:[zhī,zhǐ][yào,yāo][nán,nā][fāng][fó,fú,bì,bó][fǎ][háng,xíng]

平仄:平平平平平仄平

道个青山常举足,先师死后过长庚。
善财不是门门现,只要南方佛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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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只要】1.连词。表示必要或充足条件。 2.直要;一味地要。
【南方】1.南面,南边。表示方位。 2.泛指南部地区,指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
【佛法】1.佛教的教义。 2.佛教徒和迷信的人认为佛所具有的法力。
【法行】矜大其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只】

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

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

《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廣韻》勒也。

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博雅》方,大也,正也。

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佛】

佛【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符勿切,音咈。《說文》見不諟也。

仿佛亦作彷彿,髣髴。《揚雄·甘泉賦》仿佛其若夢。《班固·幽通賦》夢登山而迥眺,覿幽人之髣髴。《漢書》作仿佛。

捩也。《禮·曲禮》獻鳥者,佛其首,畜鳥則勿佛。《註》恐鳥喙害人,爲小竹籠,以捩轉其首也。

逆也,戾也。《禮·學記》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揚子·法言》荒乎淫,佛乎正。與拂同。

輝粲貌。《黃香·九宮賦》銀佛律以順游。

三佛齊,佛郞機,柔佛,皆外國名。

佛桑,花名。

姓。明佛正。

佛佗。佛者,覺也。以覺悟羣生也。

《集韻》《正韻》蒲沒切,音浡。興起貌。《荀子·非十二子篇》佛然平世之俗起焉。與浡勃通。

《集韻》《韻會》《正韻》同弼。《詩·周頌》佛時仔肩。《毛傳》佛,大也。《鄭箋》佛,輔也。

叶方味切,音廢。《前漢·司馬遷敘傳》學微術昧,或見仿佛疑殆匪闕,違衆忤世。《正字通》世傳漢明帝永平七年,佛法始入中國,非也。秦時沙門室利房等至,始皇以爲異,囚之。夜有金人,破戸以出。漢武帝時,霍去病過焉支山,得休屠王祭天金人以歸,帝置之甘泉宮。金人者,浮屠所祠,今佛像卽其遺法也。哀帝時,博士弟子秦景,使伊存口授浮屠經,中土未之信。迨明帝夜夢金人飛行殿庭,以問於朝。傅毅以佛對曰:天竺國有佛,卽神也。帝遣中郞蔡愔及秦景使天竺求之,得佛經二十四章,釋迦立像,倂與沙門攝騰,竺法蘭東還。以是考之,秦西漢知有佛久矣,非明帝始也。

古本列子周穆王篇,西域之國有化人,無西方聖人名佛之說,獨仲尼篇載孔子曰:西方之人有聖者。蓋假借孔子之語也。《字彙》沿《正韻》,改化人爲聖人,非。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曰法。

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行】

行【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戸庚切《集韻》《韻會》《正韻》何庚切,音蘅。《說文》人之步趨也。《類篇》从彳从亍。《韻會》从彳,左步。从亍,右步也。左右步俱舉,而後爲行者也。《爾雅·釋宮》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釋名》行,伉也,伉足而前也。

《廣韻》適也,往也,去也。

《增韻》路也。《禮·月令》孟冬,其祀行。《註》行,在廟門外之西,爲軷壤,高二寸,廣五寸,輪四尺,設主軷上。

道也。《晉語》下有直言,臣之行也。

五行。《書·洪範》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其五行。《韻會》五行,運于天地閒,未嘗停息,故名。

行人,官名。《廣韻》周有大行之官。《論語》行人子羽修飾之。

語也。《爾雅·釋詁》行,言也。《註》今江東通謂語爲行。

歌行。《前漢·司馬相如傳》爲鼓一再行。《師古曰》行謂引,古樂府長歌行,短歌行,此其義也。

《唐書·韓琬傳》器不行窳。《音義》不牢曰行,苦惡曰窳。

《廣韻》下孟切,胻去聲。《玉篇》行,迹也。《周禮·地官·師氏》敏德以爲行本。《註》德行內外,在心爲德,施之爲行。

姓。《後漢·光武紀》隗囂遣將行巡扶風。《註》行,姓。巡,名。漢行祐爲趙相。

《集韻》寒岡切,音杭。《類篇》列也。《左傳·隱十一年》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註》百人爲卒,二十五人爲行。行亦卒之行列。《吳語》吳王陳士卒百人以爲徹行百行。《註》以百人通爲一行,百行爲萬人,謂之方。

中行,複姓。《通志·氏族略》中行氏,晉公族隰叔之後也,漢文時有宦者中行說。

太行,山名。《書·禹貢》太行、恆山,至于碣石。《註》太行在河內山陽縣西。

《廣韻》戸浪切,音笐。次第也。

輩行也。《杜甫詩》豈如吾甥不流宕,丞相中郞丈人行。

《韻會》行行,剛健貌。《論語》子路行行如也。

《類篇》下朗切,音沆。義同。

《韻補》叶先韻。《焦氏·易林》缺破不完,殘祭側偏。公孫幽遏,跛踦後行。

《集韻》乎監切,音嗛。與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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