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ǒu][bèi,pī][zhǔ][rén][liú]
平仄:仄平仄平平
千年古貌多,八月秋涛晚。偶被主人留,那知来近远。
【主人】1.接待宾客的人。与"客人"相对。 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 3.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 5.用为学徒(或工人)对其产业主之称。 6.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体。 8.指君主。 9.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
【偶】
偶【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五口切《韻會》語口切,音耦。凡數,雙曰偶,隻曰奇。《禮·郊特牲》鼎俎奇而籩豆偶,隂陽之義也。
又《爾雅·釋詁》合也。《註》謂對合也。
又牉合也。《賈誼·五餌》言偶人無時。《韓詩》言不失時,以偶爲牉合也。
又《家語》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
又儕輩曰偶。《前漢·黥布傳》率其曹偶,亡之江中。
又適然也。《列子·楊朱篇》鄧析謂子產曰:鄭國之治偶耳,非子之功也。
又俑也。象人曰偶,木土像亦曰偶。《史記·孟嘗君傳》木偶人謂土偶人。一作寓禺。《前漢·郊祀志》木寓龍。《史記·封禪書》木禺龍。,非。
又姓。明洪武中,偶桓以辟薦爲崇安縣從事。
又叶五舉切,音語。《光武賜侯霸書》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
【被】
被【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皮彼切《集韻》《韻會》部靡切,被銘》被雖溫,無忘人之寒。無厚于己,無薄于人。
又《唐韻》皮義切,音髲。覆也。《詩·大雅》天被爾祿。《箋》天覆被女以祿位,使祿福天下。
又及也。《書·堯典》光被四表。
又表也。《儀禮·士昏禮》笲緇被纁裹加于橋。
又具也。《戰國策》械器被具。
又帶也。《前漢·韓王信傳》國被邊,匈奴數入。
又加也。《前漢·高帝紀》高祖被酒,夜徑澤中。《註》爲酒所加也。
又把中也。《周禮·冬官·廬人》凡爲殳,五分其長。以其一爲之被而圍之。
又負也。《後漢·賈充傳》被羽先登。
又被廬,晉地名。《晉語》乃大蒐于被廬。
又《韻會》攀糜切,音披。《廣雅》裮被,不帶也。《屈原·離騷》何桀紂之猖被兮。《前漢·揚雄傳》被夫容之朱裳。
又荷衣曰被。《左傳·襄十四年》被苫蓋。
又《古今人表》被衣,人名。《莊子·知北遊》齧缺問道乎被衣。
又姓。《前漢·王褒傳》宣帝時,徵能《楚辭》,九江被公召見誦讀。《通志·氏族略》鄭有大夫被詹,《漢書》有牂牁太守被條。通作披。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留】
留【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畱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