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uǒ][guān,guàn][zé][zhòng]
平仄:仄平平仄
居暗观明,居静观动。
居简观繁,居轻观重。
所居者寡,所观则众。
匪居匪观,众寡何用。
【观则】观摩效法。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观】
觀【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25画部外筆画:18画
〔古文〕古玩切,官去聲。《說文》諦視也。《韻會》所觀也,示也。《易·觀卦》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朱註》觀者,有以中正示人而爲人所仰也。《書·益稷》予欲觀古人之象。《傳》欲觀示法象之服制。觀,舊音官,陸音工喚切。《周禮·冬官考工記》㮚氏爲量。嘉量旣成,以觀四國。《註》以觀示四方,使放象之。《前漢·宣帝紀》觀以珍寶。《師古曰》觀,示也。
又容觀,容貌儀觀也。《禮·玉藻》旣服習容觀玉聲乃出。
又《爾雅·釋詁》多也。《詩·周頌》奄觀銍艾。《箋》奄,久。觀,多也。一音官。
又《爾雅·釋宮》觀謂之闕。《註》宮門雙闕。《疏》雉門之旁名觀。
又名闕。《白虎通》上懸法象,其狀巍巍然高大,謂之象魏。使人觀之,謂之觀也。《三輔黃圖》周置兩觀,以表宮門。登之可以遠觀,故謂之觀。《左傳·僖五年》公旣視朔,遂登觀臺,以望而書,禮也。《註》臺上構屋,可以遠觀者也。
又《廣韻》樓觀。《韻會》道宮謂之觀。《史記·封禪書》仙人好樓居,上令長安作蜚廉桂觀,甘泉作益延壽觀。
又太子宮有甲觀。《前漢·成帝紀》元帝在太子宮,生甲觀畫堂。
又東觀,漢祕書監。《後漢·安帝紀》詔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傳記。《註》洛陽南宮有東觀。一名蓬觀。
又京觀,積尸封土其上也。《左傳·宣十二年》潘黨曰:君盍築武軍而收晉尸,以爲京觀。
又《韻會》壯觀,奇觀,謂景趣壯麗,事端奇偉有可觀者。
又《字彙補》爲觀。
又人名,國名。《竹書紀年》帝啓十年,放季子武觀于西河。《註》武觀,卽楚語五觀也。觀國,今頓丘衞縣。
又縣名,水名。《前漢·地理志》東郡有畔觀縣,膠東國有觀陽縣。《應劭曰》在觀水之陽。
又姓。《楚語》楚之所寶者,曰觀射父。
又通作館。《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靈圉燕於閒館。《又》虛宮館而勿仞。《史記》《漢書》俱作觀。
又與鸛通。《莊子·寓言篇》如觀雀、蚊虻相過乎前也。
又《廣韻》《集韻》古丸切《韻會》《正韻》沽歡切,音官。《博雅》視也。《正字通》遠視、上視曰觀,近視、下視曰臨。《易·觀卦》初六童觀。《朱子曰》卦以觀示爲義,爻以觀瞻爲義。《書·盤庚》予若觀火。《傳》我視汝情,如視火。鄭康成讀去聲。《穀梁傳·隱五年》公觀魚于棠。《傳》常事曰視,非常曰觀。《關尹子·二柱篇》愛者我之精,觀者我之神。愛爲水,觀爲火。愛執而觀,因之爲木。觀存而愛,攝之爲金。
又遊也。《孟子》吾何修而可以比於先王觀也。
又占也。《史記·天官書》觀成潢。《晉灼曰》觀,占也,潢,五帝車舍。
又猶顯也。《前漢·嚴安傳》以觀欲天下。《師古曰》顯示之,使其慕欲也。
又《韻會小補》區願切,音勸。《禮·緇衣》在昔上帝,周田觀文王之德。《註》周田觀,古文爲割申勸。《陸德明·釋文》觀。依註讀爲勸。
又叶古黃切,音光。《汲冢周書》師曠歌無射曰:國誠寧矣,遠人來觀。修義經矣,好樂無荒。
又叶規倫切,音均。《前漢·高彪詩》枉道依合,復無所觀。先公高節,越可永遵。
又叶居員切,音涓。《傅毅·七激》推深窮類,靡不博觀。光潤嘉美,世宗其言。
又叶扃縣切,涓去聲。《揚雄·甘泉賦》大厦雲譎波詭,摧嗺而成觀。仰橋首以高視兮,目冥眴而無見。
又《詩·小雅》維魴及鱮薄言觀者。《箋》觀,多也。《韓詩》作覩。
【则】
則【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側。《說文》則等畫物也。从刀貝。貝,古之物貨也。《徐曰》則,節也。取用有節,刀所以裁制之也。
又《玉篇》法也。《爾雅·釋詁》則,常也。《疏》謂常禮法也。《周禮·天官·冢宰》以八則治都鄙。《鄭註》則,法也。
又《增韻》凡制度品式皆曰則。《書·說命》明哲實作則。
又天理不差曰則。《易·乾卦》乃見天則。《詩·大雅》順帝之則。
又法其可法者曰則。《書·無逸》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註》戒成王效法文王也。《詩·小雅》君子是則是傚。
又《周禮》五命賜則註:地未成國之名。
又夷則,七月律名。《前漢·律歷志》則,法也。言陽氣法度,而使隂氣夷當傷之物。
又《韻會》助辭,又然後之辭。《論語》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又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