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又《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又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夸】
夸【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苦瓜切《集韻》《韻會》《正韻》枯瓜切,音誇。大也。《爾雅·釋言》夸毗,體柔也。《詩·大雅》無爲夸毗。
又《諡法》華言無實曰夸。
又苦瓦切,音恗。夸奓,自大也。《前漢·諸侯王表》夸州兼郡。《楊僕傳》懷銀黃夸鄕里。
又姓。
又《集韻》虧亏切,音區。奢也。
又《集韻》匈于切,音吁。美貌。
又《集韻》區遇切,音姁。巍也。《左思·吳都賦》橫塘查下,邑屋隆夸。長干延屬,飛甍舛互。
又苦禾切,音科。《陸機·感舊賦》或趨時以風發兮,或遺榮而媻娑。或沖虛以後已兮,或招世而自夸。《說文》从大亏聲。亦作。
【针】
針【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之林切《集韻》《正韻》諸深切,瓜果酒炙,祀牛女。妃嬪各執九孔針,五色線,向月穿之,過者爲得巧。
又姓。明隆慶舉人針惠。
又《方書》針灸法。互詳後鍼字註。
又蟲名。《古今注》蝌蚪,一名針。
又書法。有垂露體,懸針體。《庾信·謝趙王啓》垂露懸針,書恩不盡。
又《廣韻》之任切《集韻》《韻會》《正韻》職任切,枕去聲。《集韻》縫也。
又刺也。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