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平【寅集下】【干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苹。《說文》平,語平舒也。《廣韻》平,正也。《增韻》平,坦也。《易·泰卦》无平不陂。
又《廣韻》平,和也。《書·堯典》平章百姓。《傳》平和章明。《疏》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
又成也。謂解恕和好也。《爾雅·釋詁》平,成也。《春秋·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穀梁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註》各自知其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義。《左傳疏》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
又治也。《書·大禹謨》地平天成。《傳》水土治曰平。《詩·小雅》原隰旣平。
又治之也。《詩·大雅》修之平之,其灌其栵。《疏》修理之平治之者,其爲灌木其爲栵木之處也。
又平服也。《詩·大雅》四方旣平,王國庶定。《疏》四方旣已平服,王國之內幸應安定。
又《玉篇》平,齊等也。《增韻》平,均也。《易·乾卦》雲行雨施,天下平也。《疏》言天下普得其利,而均平,不偏陂。《書·君奭》天壽平格。《疏》正義曰:平謂政敎均平也。
又《廣雅》平,均賦。《史記·平準書註》索隱曰: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者,以鈞天下郡國輸斂,貴則糶之,賤則貴之。平賦以相準,輸賦於京都,故命曰平準。
又樂聲不相踰越也。《周語》樂從和,和從平。
又《爾雅·釋詁》平,易也。《疏》易者,不難也。《後漢·班超傳》任尚曰:我以班君當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
又歲稔也。《前漢·食貨志》再登曰平,三登曰太平。
又《諡法》執事有制曰平,治而無眚曰平,布綱治紀曰平。
又《爾雅·釋地》大野曰平。《疏》大野之澤。一名平。《韓愈·城南聮句》沙篆印迴平。《註》洪慶善曰:華山有靑柯平、種藥平,因地之平處也。
又臘月曰嘉平。《史記·秦始皇紀》更名臘曰嘉平。《註》茅盈內紀曰:盈曾祖父蒙於華山白日升天。其邑謠歌曰:神仙得者茅初成,駕龍上升入泰淸,時下洲戲赤城,繼世而往在我盈,帝若學之臘嘉平。始皇聞謠歌而問其故,父老具對,因改臘曰嘉平。索隱曰:廣雅云,夏曰淸祀,殷曰嘉平,周曰大蜡,亦曰臘,秦更曰嘉平。蓋因歌謠之詞而改從殷號也。
又華平,瑞木名。《宋書·符瑞志》華平,其枝正平。王者有德則生,德剛則仰,德弱則俯。《張衡·東京賦》植華平於春圃。《註》天下平,其華則平。
又廷尉平,官名。《史記·張釋之傳》廷尉。天下之平也。《前漢·百官表》宣帝地節三年,置廷尉左右平,秩六百石。
又平原,太平,平陸,地名。《爾雅·釋地》廣平曰原,高平曰陸。《疏》廣平曰原者,謂澤之廣平者亦曰原。漢以平原爲郡名。高平曰陸者,謂土地豐,正名爲陸。《又》東至日所出,爲太平,太平之人仁。《孟子》孟子之平陸。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平州北平郡。《廣韻》古山戎孤竹,白狄子二國之地,秦爲遼西郡,隋爲北平郡,唐爲平州。
又姓。《廣韻》齊相晏平仲之後。《前漢·平當傳》當哀帝時爲丞相,子晏歷位大司徒。
又複姓。《何氏姓苑》有平陵,平寧二氏。《姓譜》平陵氏,史記平陵老之後。
又《廣韻》房連切《集韻》《韻會》毗連切《正韻》蒲眠切,音㛹。《廣韻》平平,辨治也。《書·洪範》王道平平。《詩·小雅》平平左右。
又《韻會》均也。
又《韻會》皮命切,音病。平物賈也。《周禮·地官·質劑註》市中平賈,今時月平是也。
又《地官·質人註》質平也。主平定物賈。《揚子·方言》一鬨之市,必立之平。《後漢·五行志》桓帝初,京都童謠曰:游平買印自有平,不避豪賢及大姓。
又古與便辯通。《史記·五帝紀》便章百姓。《註》索隱曰:古文尚書作平,平旣訓便。因作便章。其今文作辯章。古文平字亦作便,便則訓辯,遂爲辯章。
又叶皮陽切,音龎。《張籍·祭韓愈詩》北臺臨稻疇,茂野多隂涼。板亭坐垂釣,煩苦稍巳平。
又《集韻》拼古作平。註詳手部八畫。
【明】
明【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朙《廣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鳴。《說文》照也。《易·繫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又》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疏》日月中時,徧照天下,無幽不燭,故云明。《史記·歷書》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
又《易·乾卦》大明終始。《疏》大明,曉乎萬物終始。
又《易·乾卦》天下文明。《疏》有文章而光明。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照臨四方謂之明。
又《書·舜典》黜陟幽明。《傳》升進其明者。
又《書·太甲》視遠惟明。《疏》謂監察是非也。
又《洪範》視曰明。《傳》必淸審。
又《詩·小雅》祀事孔明。《箋》明,猶備也。
又《詩·大雅》明明在下。《傳》明明,察也。《爾雅·釋詁疏》明明,言甚明也。
又《禮·檀弓》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又《禮·禮運》故君者所明也。《疏》明,猶尊也。
又《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疏》明者,辨說是非也。
又《韓非子·難三篇》知微之謂明。
又《廣韻》昭也,通也。
又星名。《詩·小雅》東有啓明。《傳》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
又《小雅》明發不寐。《疏》言天將明,光發動也。
又《正字通》凡厥明、質明,皆與昧爽義同。
又姓。《姓氏急就篇》《明氏·山公集》有平原明普,晉荀晞從事明預。
又與盟同。《詩·小雅》不可與明。《箋》明,當爲盟。
又與孟同。《周禮·夏官·職方氏註》望諸明都也。《釋文》明都,《禹貢》作孟豬。今依《書》讀。
又《前漢·地理志》廣漢郡葭明。《註》師古曰:明音萌。
又《韻補》叶謨郞切。《書·益稷》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楚辭·九歌》暾將出兮東方,照吾檻兮扶桑。撫余馬兮安驅,夜皎皎兮旣明。
又叶彌延切。《道藏歌》觀見學仙客,蹊路放炎烟。陽光不復朗,隂精不復明。
【中】
中【子集上】【丨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忠。《書·大禹謨》允執厥中。《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五禮防民僞,而敎之中。《左傳·成十三年》劉子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
又《左傳·文元年》舉正於中,民則不惑。《註》舉中氣也。
又司中,星名。在太微垣。《周禮·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又《前漢·律歷志》春爲陽中,萬物以生。秋爲隂中,萬物以成。
又中央,四方之中也。《書·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註》洛爲天地之中。《張衡·東京賦》宅中圓大。
又正也。《禮·儒行》儒有衣冠中。《周禮·秋官·司刺》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施上服下服之罪。《註》斷民罪,使輕重得中也。
又心也。《史記·韓安國傳》深中寬厚。
又內也。《易·坤卦》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又《老子·道德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又半也。《列子·力命篇》得亦中,亡亦中。《魏志·管輅傳》鼓一中。《註》猶言鼓一半也。
又成也。《禮·禮器》因名山升中于天。《註》中,猶成也。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
又滿也。《前漢·百官表》制中二千石。《註》謂滿二千石也。《索隱》漢制,九卿已上,秩一歲,滿二千石。
又穿也。《周禮·冬官考工記》中其莖。《註》謂穿之也。
又盛算器。《禮·投壺》主人奉矢,司射奉中。《註》士鹿中,大夫兕中,刻木如兕鹿而伏,背上立圓圈,以盛算也。
又《禮·深衣註》衣有表者,謂之中衣。與衷通。
又俚語。以不可爲不中。《蕭參希通錄》引左傳成公二年,無能爲役。杜預註:不中爲之役使。
又《禮·鄕飲酒義》冬之爲言中也。中者,藏也。
又姓。漢少府卿中京。
又中行,中英,中梁,中壘,中野,皆複姓。
又《廣韻》《集韻》《韻會》陟仲切,音妕。矢至的曰中。《史記·周本紀》養由基去柳葉百步,射之,百發百中。
又著其中曰中。《莊子·達生篇》中身當心則爲病,猶醫書中風,中暑是也。
又要也。《周禮·春官》凡官府鄕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註》謂治職簿書之要也。
又應也。《禮·月令》律中大簇。《註》中猶應也。
又合也。《左傳·定元年》季孫曰:子家子亟言於我,未嘗不中吾志也。
又《類篇》《正韻》直衆切。與仲通。《禮·月令》中呂,卽仲呂,又讀作得。《周禮·地官》師氏掌國中失之事。《註》故書中爲得。陸德明云:中,杜音得。
又《韻補》叶陟良切,音章。師古曰:古讀中爲章。《吳志·胡綜傳·黃龍大牙賦》四靈旣布,黃龍處中。周制日月,是曰太常。
又叶諸仍切,音征。《劉貢父·詩話》關中讀中爲》天期乗祚受爵漢中。叶下秦。古東韻與庚陽通。俗讀中酒之中爲去聲。中與之中爲平聲。◎按《魏志·徐邈傳》:邈爲尚書郞,時禁酒。邈私飮沈醉,趙達問以曹事,曰中聖人。時謂酒淸爲聖人,濁者爲賢人。蘇軾詩:公特未知其趣耳,臣今時復一中之。則中酒之中,亦可讀平聲。《通鑑》:周宣王成中與之名,註:當也。杜詩:今朝漢社稷,新數中與年。則中與之中亦可讀去聲。
【执】
執【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之入切《正韻》質入切,音汁。守也,持也。《書·大禹謨》允執厥中。
又處也。《禮·樂記》師乙曰:請誦其所聞,吾子自執焉。
又塞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聞執讒慝之口。
又父之友曰執友。《禮·曲禮》見父之執,不問不敢對。《後漢·馬援傳》援爲梁松父執,松貴拜援牀下,援不之答。
又捕也。《禮·檀弓》肆諸市朝,而妻妾執。《孟子》執之而已。
又姓。
又執失代,三字姓。
又與慹同。《前漢·朱博傳》豪强執服。《註》謂畏威懾服也。本作,省作執。亦作瓡。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