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枝】
枝【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木別生條也。《徐曰》自本而分,故曰別生。《廣韻》枝柯也。《左傳·隱八年》疏枝布葉分。
又散也。《易·下繫》中心疑者其辭枝。
又與支通。《詩·大雅》本支百世。左傳作本枝。
又支持也。《史記·項羽紀》諸將懾服,莫敢枝梧。《瓚曰》小柱爲枝,斜柱爲梧。
又干支亦作幹枝。《博雅》甲乙爲幹。幹者,日之神也。寅卯爲枝。枝者,月之靈也。
又手節曰枝。《孟子》爲長者折枝。《趙岐註》折枝,按摩手節也。
又《管子·度地篇》水別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
又枝江,縣名。《前漢·地理志》屬南郡。
又姓。《姓苑》楚大夫枝如,子躬之後爲枝氏。
又《集韻》翹移切,音祇。枝指,多指也。《莊子·駢拇篇》駢拇枝指。
又《集韻》渠羈切,音奇。《字林》橫首枝也。
又《集韻》居僞切,音攱。祭山名。
又與校通。《儀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校,几足,古文爲枝。與卽枚也。
【缀】
綴【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陟衞切《集韻》《韻會》株衞切,音錣。《博雅》連也。《玉篇》緝也。《書·立政》綴衣。《傳》掌衣服。《疏》衣服必連綴著之,知綴衣是掌衣服者。《禮·內則》紉箴請補綴。
又《書·顧命》底席綴純。《傳》綴,雜彩有文之具。
又《詩·商頌》爲下國綴旒。《傳》綴,猶結也。《禮·檀弓》殷主綴重焉。《註》殷人作主,而聯其重縣諸廟也。
又《禮·樂記》行其綴兆。《註》綴,表也,所以表行列也。
又《前漢·高帝紀》綴之以祀。《註》綴言不絕也。
又《荀子·非十二子篇》綴綴然。《註》不乖離之貌。
又竹劣切,音掇。《儀禮·士喪禮》綴足用燕几。《註》綴猶拘也。
又《禮·樂記》禮者,所以綴淫也。《註》綴,猶止也。
又《廣韻》陟劣切《集韻》枺劣切,音輟。義同。
又《集韻》都外切,音祋。綴兆。鄭康成讀。
【叶】
叶【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玉篇》古文協字。《後漢·律曆志》叶時月正日。餘詳十部六畫。
又《集韻》同旪。《前漢·五行志》次四曰旪用五紀。《註》師古曰,旪讀曰叶。
又《正韻》同汁。《張衡·西京賦》五位相汁,以旅于東井。《註》汁、叶同。(葉)《唐韻》與涉切《集韻》《正韻》弋涉切,音枼。《說文》草木之葉。《陸游詩註》吳人直謂桑曰葉。
又世也。《詩·商頌》昔在中葉,有震且業。
又《博雅》聚也。
又書冊。《歐陽修曰》唐人藏書皆作卷軸,後有葉子,似今策子。
又姓。《通志·氏族略》葉氏,舊音攝,後世與木葉同音。
又與䔾通。《儀禮·士冠禮》贊者洗於房中,側酌醴,加柶,覆之面葉。《註》古文葉爲䔾。
又式涉切,音攝。《左傳·及葉註》葉,今南陽葉縣。
又《韻補》叶,逆約切,音虐。《易林》桑芳將落,隕其黃葉。
又叶於急切。《易林》同本異葉,樂人上德。東鄰慕義,來興吾國。
又《集韻》徒協切,音牒。與䈎同,書篇名。《韻會》或作,非。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知】
知【午集中】【矢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
又《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
又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
又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
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
又《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註》匹也。
又《廣韻》欲也。《禮·樂記》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
又猶記憶也。《論語》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又猶主也。《易·繫辭》乾知大始。《左傳·襄二十六年》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魏了翁·讀書雜抄》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
又《揚子·方言》愈也。南楚病愈者,或謂之知。《黃帝素問》二刺則知。《註》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
又藥名。《日華志》預知子,取綴衣領上,遇有蠱毒,則聞其有聲。
又地名。《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徒敗于且知。
又《集韻》《韻會》知義切。《正韻》知意切。與智同。《易·臨卦》知臨大君之宜。《荀子·修身篇》是是非非謂之知。
又姓。《左傳》晉有知季,卽荀首也。別食知邑,又爲知氏。
又《諡法》官人應實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