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与丁公配

出自:元代·高道宽《苏幕遮 原调误作浪淘沙,兹据律改》

拼音:[fù][yǔ,yù,yú][dīng,zhēng][gōng][pèi]

平仄:仄平平平仄

大参同,人难会。点开圆明,照觉迷天睡。举动施为明与昧。乾里丹元,休把真空背。坤中药,方以类。采得将来,付与丁公配。合就一丸先天味。食了登仙,鹤驾游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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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付与】拿出;交给:尽力完成时代~我们的使命。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付】

付【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方遇切,音傳。畀也,授也。《孔叢子·記義篇》孔子曰:若苟付可付。則己不勞,而賢才不失矣。

《集韻》符遇切。同祔。祭名。《周禮·春官》大祝,言甸人讀禱付練祥掌國事。《註》付當爲祔。

姓。《說文》从寸持物對人。《徐鉉曰》寸,手也。亦作仅。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丁】

丁【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當經切,音玎。十幹名。《說文》夏時萬物皆丁實。丁承丙,象人心。《六書正譌》丁,蠆尾也,象形。凡造物必以金木爲丁附著之,因聲借爲丙丁字。《爾雅·釋天》太歲在丁曰彊圉,月在丁曰圉。《禮·月令》仲春之月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

《唐書·禮樂志》仲春,仲秋,釋奠於文宣王,皆以上丁。

五丁,力士。《蜀記》秦惠王欲伐蜀,造石牛,置金其後。蜀人使五丁力士拖石成道,秦遂伐蜀。《杜甫詩》論功超五丁。

六丁,神名。《道書》陽官六甲,隂官六丁。謂六甲中丁神也。

《爾雅·釋詁》丁,當也。《註》相當値。《詩·大雅》寧丁我躬。

民丁。《唐書·食貨志》租庸調之法,以人丁爲本。

授田十畝,歲輸粟二斛,謂之租丁。

《莊子·養生主》庖丁解牛。《杜甫詩》畦丁負籠至。《宋史·高宗紀》團敎峒丁槍杖手。《又》罷廉州貢珠,縱蛋丁自便。《何異傳》募山丁,捕首亂者。《唐璘傳》團結漁業茶鹽舟夫蘆丁,悉備燎舟之具。《元史·博爾忽傳》畬丁溪子。《橘錄》金橘高不及尺許,結實繁多。園丁種之,以鬻於市。

零丁,或作伶仃,失志貌。《晉書·李密傳》零丁孤苦,至於成立。

彼此相屬曰丁寧。《後漢·郞覬傳》丁寧再三,留神於此。俗作叮嚀。

丁寧,鉦也。《左傳·宣四年》楚伯棼射王,汰輈及鼔跗,著於丁寧。

丁東,聲也。凡玉珮鐵馬聲皆曰丁當。當東二音古通。

丁水。《水經注》泗水又東南流,丁溪水注之。

《爾雅·釋魚》魚枕謂之丁。《註》枕在魚頭骨中,形似篆書丁字。

丁子,科斗也。初生如丁有尾。《莊子·天下篇》丁子有尾。

肉丁,瘡名。《物類相感賦》身上生肉丁,芝蔴花擦之。

烏丁,茶名。見《本草》。

吉丁,蟲名。《本草註》甲蟲也。背正綠,有翅,在甲下,出嶺南賓澄諸州,人取帶之,令人喜好相愛。

《貫休詩》蕨苞玉粉生香壟,菌蔟紅丁出靜槎。《陸游詩》滿貯醇醪漬黃甲,密封小甕餉紅丁。皆詩人象形借用也。

姓。本姜姓,齊太公子伋爲丁公,因以命氏。

《逸書諡法》述義不克曰丁。

《廣韻》《集韻》《韻會》中莖切,音朾。《詩·小雅》伐木丁丁。《註》伐木聲相應也。

《韻會小補》叶都陽切,音當。《韓愈·贈張籍詩》相見不復期,零落甘所丁。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正字通》唐書張弘靖傳,汝輩挽兩石弓,不如識一丁字。按續世說一丁作一个,因篆文个與丁相似。傳寫譌作丁。

【公】

公【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㒶《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

《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

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

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

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

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席。《前漢·郊祀志》天子爲天下父,故曰鉅公。

婦謂舅曰公。《前漢·賈誼策》與公倂倨。

尊稱曰公。《賈誼策》此六七公皆亡恙。

相呼曰公。《史記·毛遂傳》公等碌碌。

事也。《詩·召南》夙夜在公。《註》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

星名。《隋書·天文志》七公七星,在招搖東,天之相也。

姓。《韻會》漢有公儉。

諡法,立志及衆曰公。

與功通。《詩·小雅》以奏膚公。《大雅》王公伊濯。

《集韻》諸容切,音鐘。同妐。夫之兄爲兄妐。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公。通作鍾。

《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邪說飾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直士隱而避匿兮,讒諛登乎明堂。

【配】

配【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滂佩切《韻會》滂沛切,音嶏。《說文》酒色也。

《玉篇》匹也,媲也,對也,當也,合也。《易·繫辭》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書·君牙》對揚文武之光命追配于前人。

夫婦曰配偶。《易·蒙卦·納婦吉傳》婦者,配己而成德者也。《詩·大雅》天立厥配,受命旣固。

《增韻》侑也。《易·豫卦》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雜記》男子祔于王父則配。

《禮·禮器》齊人將有事于泰山,必先有事于配林。《註》配林,林名。

《韻會》流隸也。《王溥·五代會要》晉天福三年,左街從人韓延嗣徒二年半,刺面,配華州,發運務。或曰唐雖有配流嶺南之文,然配法刺面,當始於此。

《五音集韻》補妹切,音朏。匹也,合也。

《韻會》叶鋪枚切,音坯。《張衡·東京賦》然後宗上帝於明堂,推光武以作配。辨方位而正則,五精帥而來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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