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扶病脚

出自:宋代·戴复古《壬寅岁旦景明子渊君玉携酒与诗为寿次韵》

拼音:[wéi,wèi][zǐ][fú][bìng][jiǎo]

平仄:平仄平仄仄

舍我白瓷碗,把君金屈卮。
判为元日醉,共赋早春诗。
冰泮鱼龙起,花开蜂蝶知。
为子扶病脚,赖有古藤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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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扶病】带着病(做某件事):~出席ㄧ~工作。
【病脚】有病的脚;脚有病。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子】

子【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㜽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

《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

《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

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王肅曰》子者,有德有爵之通稱。

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見《禮記·曲禮》。

卿之妻曰內子。《儀禮·有司徹註》內子不薦籩。

《禮·檀弓》兄弟之子猶子也。

《前漢·嚴助傳註》令子出就婦家爲贅壻,曰贅子。

人君愛養百姓曰子。

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子曰困敦。《前漢·律歷志》孳萌於子。

《禮·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疏》子者,奉恩宣德。

左庶子,中庶子,官名。

國名。《括地志》子城,在渭州莘城縣。

長子,縣名。周史辛甲所封,後爲趙邑,屬上黨。

姓。《史記·殷本紀》契,母吞鳦子而生,故曰子氏。

複姓。《左傳》鄭大夫子人氏,魯大夫子服氏,子家氏。

子細,猶分別。《北史·源思禮傳》爲政當舉大綱,何必太子細也。《正字通》子讀若薺,方語別也。俗作仔細。

去聲,才四切。《中庸》子庶民也。徐邈讀。

與慈通。《禮·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韓詩外傳》子諒作慈良。

叶濟口切,音走。《前漢·班固敘傳》侯王之祉,祚及孫子。公族蕃衍,枝葉暢茂。茂音某。

叶子德切,音則。《詩·豳風》旣取我子,無毀我室。《楊愼·古音叢目》與朱傳同。

【扶】

扶【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符。《說文》佐也。一曰相也。《揚子·方言》護也。《郭璞註》扶挾將護。《論語》顚而不扶。《前漢·高祖紀》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註》以義自助也。

緣也。《晉語》侏儒扶盧。

州名。扶州在隴右,唐屬山南道。

澤名。《前漢·地理志扶柳縣註》地有扶澤,澤中多柳。

姓。《前漢·藝文志》傳魯論語者,魯扶卿。

《集韻》與芙通。扶蕖,荷也。

與通。大風也。

《唐韻》甫無切《集韻》《韻會》風無切,音夫。《禮·投壺》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註》鋪四指曰扶。通作膚。《公羊傳·僖三十一年》觸石而出,膚寸而合。《註》側手曰膚,按指曰寸。

幼小貌。《揚子·太經》赤子扶扶。

《集韻》蓬逋切,音蒲。與匍同。手行也。《左傳·昭二十一年》扶伏而擊之。《註》伏,蒲北反。《禮·檀弓》詩云:扶服救之。《陸氏音義》作匍匐,音同。

《前漢·天文志》晷長爲潦,短爲旱,奢爲扶。《註》鄭氏曰:扶當爲蟠,齊魯之閒聲如酺酺,扶聲近蟠,止不行也。晉灼曰:扶,附也,小臣附近君子之側也。

叶房尤切,音浮。《陸雲·答兄詩》昔我先公,爰造斯猷。今我六蔽,匪崇克扶。

【病】

病【午集中】【疒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正韻》與正氣在膚體中也。

《廣韻》憂也。《禮·樂記》病不得其眾也。《注》病,猶憂也。以不得眾心為憂。

苦也。《書·呂》人極于病。《傳》欲使惡人極于病苦,莫敢犯者。《左傳·襄二十四年》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

恨也。《左傳·文十八年》閻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註》言不以父刖為病恨。

困也。《禮·表記》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註》病謂罪咎之。《疏》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若他人不能,則為困病。

辱也。《禮·儒行》今眾人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詬病。《註》詬病,猶恥辱也。

短也。《晉語》公曰:舅所病也。《註》病,短也。

病,坊閒曹也。《類要》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實非要劇,以監為宰相病坊,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

《韻補》叶被旺切,音傍。《黃庭經》宅中有士,常衣絳,子能見之,可不病。橫立長尺,約其上,子能守之,可無恙。

【脚】

脚【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居勺切《集韻》訖約切,音蹻。《說文》脛也。或作脚。《釋名》却也。以其坐時卻在後也。《荀子·正論篇》詈侮捽搏,捶笞臏腳。

以足蹂物曰腳。《司馬相如·子虛賦》射麋腳麟。《註》郭璞曰:腳掎足。《文選·李善註》腳,謂持其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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