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迥】
迥【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戸頃切《集韻》《韻會》戸茗切《正韻》戸頂切,音泂。《增韻》寥遠也。
又《廣韻》光也,輝也。通作泂。俗作逈。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凡】
凡【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植】
植【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常職切《集韻》《韻會》《正韻》丞職切,音殖。《說文》戸植也。《爾雅·釋宮》植謂之傳,傳謂之突。《疏》植謂戸之維持鏁者也,植木爲之。
又名傳。亦名突。
又《玉篇》根生之屬曰植。《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山林,其植物宜皁物。二川澤,其植物宜膏物。三丘陵,其植物宜覈物。四墳衍,其植物宜莢物。五原隰,其植物宜叢物。《註》謂櫟、楊、柳、李、梅、王棘、萑葦之屬。
又樹立也。《左傳·襄三十年》鄭子產曰:亡國也,其君弱植。《正義》草木爲植,物植爲樹,君志弱不樹立也。《周禮·地官》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植虞旗于中。
又《集韻》《類篇》逐力切,音直。立也。《詩·商頌》植我鼗鼓。
又《唐韻》《集韻》《韻會》直吏切,音緻。《博雅》槌也。
又《韻會》種也。
又懸蠶薄柱。《禮·月令》季春具曲植。
又枝榦之屬曰植。《周禮·大司馬》大役與慮事,屬其植。《註》植築城楨也。
又將領主帥監作者謂之植。《左傳·宣二年》宋華元爲植巡功。
又倚也。《論語》植其杖而芸。
又通置。《書·金縢》植璧秉珪。
又《集韻》時吏切,音侍。《賈誼·弔屈原文》方正倒植。
又《正韻》直意切。義同。
【俦】
儔【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酬。衆也,等類也。《梁元帝·懷舊序》臨水登山,命儔嘯侶。《楚辭·王逸註》二人爲匹,四人爲儔。
又通作疇。《前漢·韓信傳》其疇十三人。
又誰也。《揚子·法言》儔克爾。與疇同。
又《集韻》大到切。與翿同。《說文》翳也。《玉篇》隱蔽也。
又叶如切,音除。《韓愈·盧夫人墓誌銘》伊昔淑哲,或圖或書。嗟咨夫人,孰與爲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