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
蒼【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倉。《說文》草色也。《易·說卦傳》震爲蒼筤竹。《臨川吳氏註》蒼,深靑色。《詩·王風》悠悠蒼天。《禮·玉藻》大夫佩水蒼玉。《疏》似水之蒼而雜有文。
又《博雅》茂也。《書·益稷篇》至于海隅蒼生。《傳》蒼蒼然生草木。
又老也。《詩·秦風》蒹葭蒼蒼。《釋文》物老之狀。
又《前漢·陳勝傳》蒼頭。《註》士卒靑帛巾。
又《綱目集覽》蒼黃,急遽貌。
又姓。《通志·氏族略》蒼氏。《註》《風俗通》云:八愷,蒼舒之後。
又《韻會》采朗切,倉上聲。莽蒼,寒狀。一曰近郊之色。《莊子·逍遙遊》適莽蒼者,三飡而反。《唐書·韋述傳》蒼卒犇逼。《白居易詩》寒銷春蒼茫。亦作倉。《禮·月令》駕倉龍,服倉玉。《史記·蕭望之傳》倉頭廬兒。《直音》作蒼。蒼字从艸作。
【茫】
茫【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玉篇》《唐韻》《廣韻》莫郞切《集韻》謨郞切,音忙。《類篇》滄茫,水貌。《韻會》茫茫,廣大貌。
又州名。唐置郞茫州,在廣西化外。
又《唐書·南蠻傳》茫蠻,本關南種。茫,其君號也。
又《正韻》母黨切,音莽。《野客叢書》《漢·揚雄·校獵賦》鴻蒙沆茫。《白居易詩》寒銷春蒼茫。《又》野道何茫蒼。《註》讀上聲。
又通慌。《韓愈詩》茫惚使人愁。《註》古慌通茫,許往切。亦作芒、汒,義同。
【蒹】
蒹【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甜切《正韻》古嫌切,音兼。《說文》雚之未秀者。《詩·秦風》蒹葭蒼蒼。《傳》蒹,薕也。《疏》似雚而細,高數尺。陸璣云:水草,堅實,牛食之令牛肥强,靑、徐州人謂之蒹。
【葭】
葭【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古牙切,音嘉。《說文》葦之未秀者。《廣韻》蘆也。《爾雅·釋草》葭,華。《註》卽今蘆也。《詩·召南》彼茁者葭。
又葭莩,見莩字註。
又笛也。《謝靈運詩》鳴葭戾朱宮。《註》鳴笛引路也。
又水名。《漢書註》葭水在廣平南和。
又通茄。《文註》杜摯《葭賦》。葭今作茄。
又《集韻》何加切,音遐。芙渠葉。本作蕸,或省。
又《唐韻古音》讀姑。《司馬相如·子虛賦》藏莨蒹葭,東蘠彫胡。
又《毛詩古音攷》音蓑。《張衡·西京賦》齊栧女,縱棹歌。發引和,校鳴葭。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