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én][kēng][shì][yè][yào,yāo][shāng][liáng,liàng]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出自:近现代·毛泽东《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
拼音:[fén][kēng][shì][yè][yào,yāo][shāng][liáng,liàng]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焚坑】见"焚书坑儒"。
【事业】1.所从事或经营的事情:作何事业|家里偌大的事业,全靠他一人支撑呢! 2.成就;功业:事业心|干一番事业|男儿立事业|若非任城,朕事业不得就也。 3.有条理、有规模并有益于公众的事情:建设事业|共产主义事业。 4.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企业或私人团体开支其经费的社会工作。与“企业”相对:事业经费|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商量】1.商决;计议;讨论。 2.意见;办法。 3.估计,估量。 4.准备。 5.买卖时还价。商量(-liàng) : 一起讨论计议,交换意见:这事还得跟大伙商量一下|都是自己人,好商量。
【焚】
焚【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燔《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分切,音汾。《玉篇》燒也。《集韻》火灼物也。《書·胤征》玉石俱焚。《易·離卦》焚如。《春秋·桓七年》焚咸丘。《註》焚,火田也。《禮·月令》仲春毋焚山林。
又《集韻》方問切,音奮。《左傳·襄二十四年》象有齒,以焚其身。《註》杜預曰:焚,斃也。服虔曰:焚,讀曰僨僵也。《集韻》本亦作僨。
又叶汾沿切。《郭璞·炎山贊》木含陽精,氣結則焚,理其微乎,其妙在傳。
又叶符筠切。《曹植文》季嗣不維,網漏于秦,崩樂滅學,儒坑禮焚。《說文》本作燓。《集韻》或作炃燌。
【坑】
坑【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正韻》客庚切《集韻》《韻會》丘庚切。同阬。《爾雅·釋詁》虛也。《增韻》陷也。《尚書序》焚書坑儒。《史記·項羽紀》羽詐坑秦降卒三十萬。
又陂塹也。《揚雄·羽獵賦》跇巒坑,超唐陂。
又姓。見《姓苑》。
又苦岡切,音康。《東方朔·七諫》高山崔嵬兮,水流湯湯。逝日將至兮,與麋鹿同坑。○按韻有通轉,如八庚韻通眞轉陽,不應作叶,後倣此。
【事】
事【子集上】【亅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叓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又《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又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又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又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业】
業【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鄴。《說文》業,大板也,所以飾懸鐘鼓。《詩·大雅》虡業維樅。《疏》植鐘磐之木,植者名爲虡,橫牽者爲栒,栒上加大版爲之飾爲業。刻板捷業如鋸齒,故曰業。
又功業。《易·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事業。《易·坤卦》暢於四支,發於事業。
又基業。《孟子》創業垂統。
又學業。《禮·曲禮》所習必有業。
又世業。《左傳·昭元年》子產曰:臺駘能業其官。
又《爾雅·釋訓》業業,危也。《書·臯陶謨》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
又壯也。《詩·小雅》四牡業業,又凡所攻治者曰業,事物已爲而未成亦曰業。《孟子》有業履於牖上。
又已然曰業。《前漢·吳王濞傳》高祖召濞相之,悔業已拜。
又藝業。《史記·貨殖傳》田農,拙業也,賣漿,小業也。
又建業,地名。《吳志》權改秣陵爲建業。
又姓。《姓苑》有業氏。
又《集韻》逆及切,音岌。亦壯也。
又《集韻》玉盍切。亦危也。
又叶宜戟切,音逆。《鶡冠子·泰鴻篇》兩治四致,閒以止息。歸時離氣,以成萬業。
又叶逆約切,音虐。《前漢·藝文志述》伏羲畫卦,書契後作。虞夏商周,孔纂其業。○按《說文》从莘从巾。巾象版,不从木,收莘部,今誤入。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又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又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又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又《廣韻》勒也。
又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又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又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又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又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又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又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又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又《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又《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又《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又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商】
商【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觴。《說文》从外知內也。从㕯,章省聲。《廣韻》度也。《易·兌卦》九四,商兌未寧。《註》商,商量,裁制之謂也。《禮·曲禮》槀魚曰商祭。《註》商猶量也。《疏》祭用乾魚,量度燥濕,得中而用之也。
又《玉篇》五音,金音也。《禮·月令》其音商。《註》商數七十二,屬金者以其濁次宮,臣之象也。秋氣和,則商聲調。《前漢·律歷志》商之爲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白虎通》商者,强也。《梁元帝·纂要》秋曰素商,亦曰高商。
又《說文》行賈也。《易·復卦》商旅不行。《周禮·天官·大宰》九職,六曰商賈,阜通貨賄。《註》行曰商,處曰賈。《廣韻》本作。俗作啇,非。
又《集韻》刻也。《詩·齊風·東方未明疏》尚書緯謂刻爲商。《儀禮·士昏禮註》鄭目錄云:日入三商爲昏。《疏》馬氏云:日未出,日沒後,皆二刻半,云三商者,據整數言也。《正字通》商,乃漏箭所刻之處。古以刻鐫爲商,所云商金,商銀是也。刻漏者,刻其痕以驗水也。
又《廣韻》張也,又降也,又常也。
又國名。《詩·商頌譜》商者,契所封之地。《疏》鄭以湯取契之所封以爲代號也,服虔王肅則不然。襄九年左傳曰:閼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服虔云:相土契之孫居商丘,湯以爲號。
又書序王肅註亦云:然契之封商見於書傳史記中,其文甚明。經典之言商者,皆單謂之商,未有稱商丘者,又相土之于殷室,非王迹所因,何當取其所居,以爲代號也。
又地名。《左傳·僖二十五年》楚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
又《春秋·襄二十一年》會于商任。
又《戰國策》高商之戰。
又州名。《廣韻》卽古商國,後魏置洛州,周爲商州,取商於地爲名。《戰國策》衞鞅亡魏入秦,孝公以爲相,封之於商,號曰商君。《史記·張儀傳》臣請獻商於之地六百里。《註》商州有古商城,其西二百餘里有古於城。
又商陵,漢侯國,在臨淮。見《史記·惠景閒侯者年表》。
又姓。《史記·仲尼弟子傳》商瞿商澤。
又《諡法》昭功寧民曰商。
又與謫通。《荀子·儒效篇》謫德而定次。《註》謫與商同。
又《集韻》諸良切,音章。度也。《書·費誓》我商賚汝。《釋文》商如字,徐音章。
【量】
量【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亮。《集韻》斗斛曰量。《書·舜典》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釋文》量,力尚切,斗斛也。《左傳·昭三年》齊舊四量,豆區釜鍾。《禮·明堂位》頒度量,而天下大服。《註》量,謂豆、區、斗、斛、筐、筥所容受。《前漢·律歷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
又《正韻》度量,能容之謂量。《蜀志·黃權傳》魏文帝察其有局量。《程子遺書》或問:量可學乎。曰:可。學進則識進,識進則量進,人量隨識長,亦有識高而量不長者,識未至也。
又限也。《禮·禮運》月以爲量。《疏》量,猶分限也。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幣曰量幣。《釋文》量,音亮。
又音良。
又審也。《禮·少儀》事君者量而后入,不入而后量。《釋文》量,音亮。
又酒量。《論語》惟酒無量不及亂。《東都事略》太祖謂王審琦曰:天必賜卿酒量。
又《唐韻》《集韻》《韻會》呂張切《正韻》龍張切,音良。《說文》稱輕重也。《馮衍·遂志賦》弃衡石而意量兮。
又《廣韻》度多少也。《增韻》槪量多寡也。《唐書·武后紀》補闕連車載,拾遺平斗量。
又度長短也。《周禮·夏官》量人。《註》量,猶度也。謂以丈尺度地。《前漢·枚乗傳》銖銖而稱之,至石必差。寸寸而度之,至丈必過。石稱丈量,徑而寡失。
又《韻會》商量。
又《博雅》量,度也。《左傳·隱十一年》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釋文》量,音良。《韓愈詩》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按古文亮、良二音通,今讀度量,器量爲亮,讀丈量,商量爲良,二音遂分。
又《山海經》犬封國有文馬,縞身朱,目若黃金,名曰吉量。《註》郭璞曰:一作良。
又《字彙補》與緉同。雙履也。《世說》阮孚曰:未知能著幾量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