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rén][pǐn][xiāng,xiàng][xuán][dìng][jī,jǐ][fēn,fèn]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平
人品相悬定几分,十年高卧赤城云。
神仙窟宅古多见,泉石膏肓今亦云。
羽回拟陪天上乐,麟毫犹写世间文。
吴江枫落摇归棹,更喜新诗惬所闻。
出自:宋代·王灼《和唐山叟所赠三诗》
拼音:[rén][pǐn][xiāng,xiàng][xuán][dìng][jī,jǐ][fēn,fèn]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平
人品相悬定几分,十年高卧赤城云。
神仙窟宅古多见,泉石膏肓今亦云。
羽回拟陪天上乐,麟毫犹写世间文。
吴江枫落摇归棹,更喜新诗惬所闻。
【人品】1.人的品格。 2.人的仪表。
【相悬】见"相县"。
【悬定】预定。
【几分】某一不确定或不特指的东西(如一个数量或程度);一部分,多少。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品】
品【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丕飮切《集韻》《韻會》丕錦切,匹上聲。《說文》衆庶也。《廣韻》類也。《易·乾卦》品物流形。《疏》品類之物,流布成形。
又《書·舜典》五品不遜。《疏》品爲品秩,一家之內,尊之差,卽父母兄弟子是也。
又《增韻》物件曰品。《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疏》鄭元以爲金三品者,銅三色也。《易·巽卦》田獲三品。《註》一曰乾豆,二曰賔客,三曰充君之庖。《禮·禮器》薦不美多品。
又《少儀》問品味,曰:子亟食于某乎。《疏》品味者,殽饌也。《周禮·天官·膳夫》品嘗食。《註》品者,每物皆嘗之,道尊者也。
又《韻會》品格也。《禮·檀弓》品節斯,斯之謂禮。《疏》品,階格也,節制斷也。
又《玉篇》齊也。《周語》品其百籩。
又同也。《前漢·李尋傳》百里爲品。《註》孟康曰:品,同也,言百里內數度同也。
又《玉篇》官品。《周語》外官不過九品。《註》九卿也。
又《廣韻》式也,法也。
又《廣韻》二口則生訟,三口乃能品量。
又官名。《正字通》唐宦官曰品官。
又《廣韻》姓也。出何氏姓苑。《正字通》明有品嵒。
又地名。《左傳·文十六年》楚予乗馹,會師于臨品。
又《前漢·西域傳》戎盧國王治品城。
【相】
相【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
又《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
又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
又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
又《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
又《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
又《爾雅·釋詁》導也。
又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相者,一人敎導,卽贊勉也。
又《增韻》。
又《廣韻》扶也。《禮·禮器》樂有相步。《註》扶工也。
又《小爾雅》治也。《左傳·昭九年》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註》楚之先祝融,主治火事。
又選擇也。《周禮·春官·簭人》上春相簭。《註》謂更選擇其蓍也。
又送杵聲。《禮·曲禮》鄰有喪,舂不相。《註》相者,聲以相助,歌以助舂,猶引重者呼邪許也。
又相術。《左傳·文元年》內史叔服能相人。
又月名。《爾雅·釋天》七月爲相。
又官名。《呂覽》相者,百官之長也。《古三墳》伏犧氏上相共工,下相皇桓。《前漢·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
又計相。《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註》專主計籍。
又內相。《唐書·陸贄傳》贄爲翰林時,號內相。
又家相。《禮·曲禮》士不名家相。《註》主知家務者。
又《周禮·春官》有馮相氏。《夏官》有方相氏。
又樂器。《禮·樂記》治亂以相。《註》相卽拊也。亦以節樂,以韋爲表,裝之以穅。穅,一名相,因以名焉。
又星名。《石申星經》相星在北極斗南。
又江神,名奇相。見《博雅》。
又太史祥風,以占吉凶。《古今注》作伺風鳥,夏禹所作也。
又藥名。《本草綱目》相,麻黃別名。相鳥,馬蘭別名。
又地名。《商書序》河稟甲居相。《註》在河北。令魏郡有相縣。
又州名。後魏置相州,唐曰鄴都。
又姓。《後漢·南蠻傳》武落鐘離山出四姓,一曰相氏。《後秦》相雲。《北齊》相願。
又相里,務相,空相,熊相,倚相,京相,沂相,俱複姓。
又《字彙補》音禳。《禮·祭法》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註》相近當爲禳祈,王肅又作祖迎。
又叶思必切,音悉。《杜甫·漫興絕句》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陸游詩話》白樂天用相字,多作思必切,如爲問長安月,如何不相離是也。此詩相欺,亦當讀入聲。《說文》易緯文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故从目从木。《正字通》相,俗作爲二,非。
【悬】
懸【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6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涓切,音泫。本作縣。《說文》繫也。或从心。《孟子》猶解倒懸。
又叶熒絹切,音院。《張衡·西京賦》後宮不移,樂不徙懸。門衞供帳,官以物辯。
【定】
定【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
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
又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
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
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
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
又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音訂。營室星也。《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註》定星昏而正中,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孫炎曰:定,正也。一曰定謂之耨。
又《詩·周南》麟之定。《註》定,額也。
又《禮·禮器》羹定詔於堂。《註》羹,肉湆。定,熟肉。
又《爾雅·釋器》斪斸謂之定。《郭註》鋤屬也。
又叶唐丁切,音庭。《詩·小雅》亂靡有定。叶下寧成。
又《韻會》古通正。亦作奠。引周禮瞽矇世奠繫,奠讀爲定,謂帝繫,諸侯世本之屬。
【几】
几【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居履切《集韻》《韻會》舉履切《正韻》居里切,爲橐以馮之。《玉篇》案也。亦作机。《左傳·昭五年》設机而不倚。
又几几,安重貌。《詩·豳風》赤舄几几。(幾)〔古文〕音機。《說文》微也。《易·繫辭》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書·臯陶謨》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傳》言當戒懼萬事之微。
又《說文》殆也,从而兵守者危也。《爾雅·釋詁》幾,危也。《註》幾,猶殆也。《詩·大雅》天之降罔,維其幾矣。
又《玉篇》期也。《詩·小雅》卜爾百福,如幾如式。《疏》所以與汝百種之福,其來早晚,如有期節矣,其福多少,如有法度矣。
又《爾雅·釋詁》庶幾,尚也。《疏》尚,謂心所希望。《孟子》王庶幾改之。
又察也。《禮·玉藻》御瞽幾聲之上下。《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註》不物,與衆不同。
又《司關》無關門之征猶幾。《註》無租稅,猶苛察不得令姦人出入。
又《韻會》將及也。《爾雅·釋詁》近也。《易·中孚》月幾望。《禮·樂記》知樂則幾於禮矣。《史記·留侯世家》幾敗乃公事。○按《爾雅》《釋文》音機,《史記索隱》音祈,《禮記》《釋文》音譏。
又巨依反。《韻會》云:機祈二音,是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渠希切,音祈。《集韻》器之沂鄂也。《禮·郊特牲》丹漆雕幾之美。《註》幾,謂漆餙沂鄂也。《疏》雕,謂刻鏤。幾,謂沂鄂。言以丹漆雕餙之,以爲沂鄂。《釋文》幾,巨依反。
又《廣韻》居狶切《集韻》《韻會》舉豈切,機上聲。《玉篇》幾幾,多也。《廣韻》幾,何也。《韻會》幾,數問多少之辭。《左傳·僖二十七年》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史記·萬石君傳》少子慶爲太僕御,出,上問車中幾馬。
又《韻會》未多時曰無幾。
又物無多,亦曰無幾。
又《廣韻》《集韻》《韻會》其旣切,祈去聲。《廣韻》幾,未已也。
又《集韻》與覬通。《左傳·哀十六年》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日以幾。《註》冀君來。《史記·晉世家》無幾爲君。《註》幾,謂望也。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