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民畎亩不与直

出自:明代·王九思《马嵬废庙行》

拼音:[zhān,zhàn][mín][quǎn][mǔ][bù,fǒu][yǔ,yù,yú][zhí]

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秋风落日马嵬道,道南废庙颜色新。
立马踟蹰问野叟,野叟须臾难具陈。
请予下马坐树底,展转欲语还悲辛。
正德丙丁戊巳年,寺人气焰上薰天。
寺人原是马嵬人,大筑栋宇求福田。
马嵬镇里东岳祠,一时结构何参差。
渎神媚鬼意未休,浸淫及汉寿亭侯。
方岳郡县为奔走,檄官牒吏争出头。
占民畎亩不与直,费出帑藏多蟊啇。
工徒淋漓血满肤,昼夜无能片时息。
东楼西观对南山,巍巍新庙落何棘。
木偶尽是金缕纹,驿车挽载自京国。
翩翩羽客招呼至,考钟击鼓空坐食。
更有文章颂功德,穹碑大书为深刻。
我本田家孟诸野,但认犁耙字不识。
往往才士过吟哦,尽道台臣与秉笔。
听来依稀记姓李,云是文章名第一。
豪华转眼不足恃,乾坤变化风雷异。
寺人已作槛中囚,道路忽传邸报至。
百姓欢呼羽客走,殿宇尘生谁把帚。
当日台臣尚秉钧,寄语县官碑可掊。
横曳碎击亟掩藏,至今文石埋郊薮。
予闻野叟言,坐来生感激。
赫赫台臣苟如此,寺人微细何嗟及。
月明骑马陟前冈,仰天一笑秋空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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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畎亩】1.亦作"甽亩"。亦作"?亩"。 2.田地;田野。 3.引申指民间。 4.指农民。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占】

占【子集下】【卜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職廉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廉切,音詹。《說文》視兆問也。从卜口。《徐曰》會意。《易·繫辭》以卜筮者,尚其占。

《爾雅·釋言》隱占也。《疏》占者,視兆以知吉凶也。必先隱度,故曰隱占也。

《玉篇》謂之占。占亦瞻也。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廣韻》固也。《韻會》固有也。《增韻》擅據也,著位也。《前漢·宣帝紀》流民自占八萬餘口。《王安石詩》坐占白鷗沙。

《韻會》隱度其辭,口以援人曰口占。《後漢·遵傳》遵常召善書吏於前,治私書謝親故,馮几口占書數百封,親疎各有意。

有也。《韓愈·進學解》占小善者,率以錄。

《顏延之·陶潛誄》敬述靖節,式遵遺占。《註》遺占,卽遺令也。

【民】

民【辰集下】【氏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註》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民曹,漢官名。《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民部,今戸部也。《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見《山海經》。

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姓,見《姓苑》。

叶鄰知切,音離。《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叶彌延切,音眠。《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畎】

畎【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甽《唐韻》姑泫切《集韻》《韻會》《正韻》古泫切,,水小流也。《書·益稷》予決九川,距四海,濬畎澮距川。《傳》一畝之閒,廣尺深尺曰畎。

疏通流注皆曰畎。《乾坤鑿度》聖人畎流大道,萬彙滋溢。

山谷通水處。《書·禹貢》羽畎夏翟。《註》羽山之谷。

《集韻》畎迥切,音熲。義同。書岱畎絲枲。劉昌宗讀。

苦泫切,音犬。《字彙補》西方地名。《史記·匈奴傳》周西伯昌伐畎夷氏。《集韻》亦作。

【亩】

畝【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謀上聲。司馬法,六尺爲步,步百爲畝。泰孝公制,二百四十步爲畝。宋程頤曰:古者百畝,止當今之四十畝。今之百畝,當古之二百五十畝。《書·盤庚》惰農自安,不昬作勞,不服田畝。《詩·小雅》南東其畝。《朱註》畝,壟也。

丘名。《爾雅·釋地》如畝畝丘。《註》丘有隴界,如田畝。《釋名》畝丘,丘體滿一畝之地也。《詩·小雅》楊園之道,猗于畝丘。《傳》畝丘,丘名。

地名。《左傳·桓二年》晉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註》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千畝。

《韻補》叶莫補切,模上聲。《班固·西都賦》士食舊德之名氏,農服先疇之畎畝。商循族世之所鬻,工用高曾之規矩。

叶滿彼切,眉上聲。《詩·豳風》饁彼南畝,田畯至喜。《屈原·離騷》余旣滋蘭之九畹兮,又樹蕙之百畝。畦留夷與揭車兮,雜杜衡與芳芷。《說文》本作畮。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直】

直【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値。《說文》正見也。《博雅》正也。《玉篇》不曲也。《易·坤卦》直其正也。《書·洪範》王道正直。

準當也。《禮·投壺》馬各直其算。《史記·平準書》以白鹿皮爲皮幣,直四十萬。

《增韻》當也。《儀禮·士冠禮》主人立于阼階下,直東序西面。《疏》謂當堂上東序牆也。

伸也。《孟子》枉尺而直尋。

《玉篇》侍也。《晉書·羊祜傳》悉統宿衞,入直殿中。

順也。《詩·鄭風》洵直且侯。

猶宜也。《詩·魏風》爰得我直。

猶但也。《孟子》直不百步耳。

猶故也。《史記·留侯世家》張良嘗遊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

埋枉曰直。《韓愈·王仲舒墓誌》公知制誥友人得罪公,獨爲直其冤。

直來,無事而來也。《公羊傳·莊二十七年》直來曰來。

《禮·月令》田事旣畢,先定準直,農乃不惑。《疏》準謂輕重平均,直謂繩墨得中也。

骨直,謂强毅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工人》骨直以立。

語發聲。《史記·龜筴傳》神龜知吉凶,而骨直空枯。《正義曰》直,語發聲也。

柄也。《禮·明堂位》玉豆雕篹。《註》篹,籩屬,雕刻飾其直者也。《疏》雕鏤其柄。

殖也。《揚子·太經》直,東方也,春也。質而未有文也。《註》直之言殖也。萬物甲始出殖立,未有枝葉也。

《揚子·方言》袒飾謂之直袊。《註》婦人初嫁所著上衣,直袊也。

《韻會小補》器直,曲尺也。梓人用之。

官名。《鄧析子轉辭篇》湯有司直之人。

《通典》漢時繡衣直指,卽秦時御史大夫。

直人,邑名。《左傳·昭二十三年》劉子取直人。

泉名。《公羊傳·昭五年》直泉者何,涌泉也。

門名。《三輔黃圖》長安城西出第二門曰直城門。

姓。漢有直不疑。

《諡法》肇敏行成曰直。

《集韻》《韻會》直吏切《正韻》直意切,音治。與値通。《史記·項羽紀》直夜潰圍。《註》直,讀曰値。當也。《索隱曰》古字例以直爲値。《前漢·酷吏傳》無直甯成之怒。《史記》作値。

物價曰直。《北史·齊景思王傳》食雞羹,何不還他價直也。

傭作得錢亦曰直。《柳宗元·送薛存義序》向使傭一夫於家,受若直,怠若事,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

叶直略切,音著。《樂府·焦仲卿妻詩》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阿母得聞之,零淚應聲落。

叶直六切,音逐。《楚辭·九章》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與嚮服。俾山川以備御兮,命咎繇使聽直。《六書正譌》从,古隱字。十目所視,雖隱亦直。會意。俗作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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