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丛水边芦

出自:宋代·赵蕃《平沙落雁》

拼音:[cóng][cóng][shuǐ][biān][lú]

平仄:平平仄平平

丛丛水边芦,雁雁滩头泊。
我不解丹青,小诗亦可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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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丛丛】形容人或物聚集的样子。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丛】

叢【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正韻》徂紅切《集韻》《韻會》徂聰切,族平聲。《說文》聚也。从丵从取。《書·無逸》是叢于厥身。

姓。南北朝滁州刺史叢鐇。

臺名。在邯鄲。

《集韻》或作樷。《前漢·東方朔傳》樷珍怪。

作藂。《前漢·息夫躬傳》藂棘棧棧。《註》詩葛覃註:灌木曰藂。

《韻補》叶徂黃切,音牀。《韓愈·此日足可惜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淮之水舒舒,楚山直叢叢。逢音房。《韻會》後人誤作菆,或作蕞,二字皆非。毛氏曰:丵,上从四直,兩長兩短。从丱,非。丵原刻下从羊。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边】

邊【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5画

〔古文〕眠切,音編。《玉篇》畔也,邊境也。《禮·玉藻》其在邊邑。《註》邊邑,九州邊鄙之邑。《左傳·成十三年》蕩搖我邊疆。

《正韻》旁近也。《前漢·高帝紀》齊邊楚。

側也。《禮·檀弓》齊衰不以邊坐。《疏》喪服宜敬,起坐宜正,不可著齊衰而偏坐也。

邊璋,半文飾也。《周禮·冬官考工記》邊璋七寸。

姓。周大夫邊伯之後。南唐有邊鎬。《說文》作。

【芦】

芦【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與芐同。或作音盧。《說文》蘆菔也。一曰薺根。《爾雅·釋草》葖,蘆萉。

《玉篇》葦之未秀者爲蘆。

藥名。《本草》黎蘆,一名蔥葵。

城名。《北史·皮豹子傳》宋以文德爲武都王,守葭蘆城。

水名。《水經注》長蘆水又東徑九門波故縣也。

關名。《杜甫詩》少留周家窪,欲出蘆子關。

《集韻》淩如切,音閭。亦藥名。《本草》漏蘆。《博雅》飛廉,漏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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