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关终与俗尘分

出自:唐代·赵湘《郊居言事》

拼音:[bì][guān][zhōng][yǔ,yù,yú][sú][chén][fēn,fèn]

平仄:仄平平平平平平

断径危桥积藓痕,闭关终与俗尘分
深秋鹤影临池见,静夜棋声隔水闻。
山榻病来谁寄药,石床僧去独看云。
閒吟閒醉慵开眼,门外寒虫叫日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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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闭关】1.闭塞关口,比喻不跟外界往来:~政策。 2.佛教用语,指僧人独居一处,静修佛法,不与任何人交往,满一定期限才外出。
【俗尘】1.人间。 2.世俗人的踪迹。 3.比喻世俗的偏见。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闭】

閉【戌集上】【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博計切《集韻》《韻會》必計切《正韻》必弊切,音嬖。《說文》闔門也。从門才,才所以歫門也。會意,亦像形。俗从下,非。《禮·月令》修鍵閉。《註》鍵,牡。閉,牝也。《疏》何氏曰:鍵是門扇,後樹兩木,穿上端爲孔,閉者將扃關門,以內孔中。《左傳·桓五年》閉蟄而烝。《註》建亥之月,昆蟲閉戸。《釋文》必計反。

《左傳·桓五年》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註》閉立秋立冬。

《廣韻》掩也。《書·大誥》予不敢閉于天降威用。《傳》言我不敢閉絕天所下威用而不行。《史記·樂書》禮者,所以閉淫也。

《淮南子·道應訓》劉氏奪之,若轉閉錘。《註》閉錘,格也。

《博雅》閉閉,盛也。

《玉篇》塞也。《易·坤卦》天地閉。《疏》謂二氣不相交通,天地否閉。

藏也。《淮南子·天文訓》萬物閉藏。

《詩·秦風》竹閉緄縢。《傳》閉,紲也。《正字通》弓檠也。

服式也。《釋名》反閉襦之小者也,却向著之,領反于背後,閉其襟也。

《廣韻》方結切《集韻》《韻會》必結切《正韻》必列切,。義同。

【关】

關【戌集上】【門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古還切《集韻》《韻會》《正韻》姑還切,音瘝。《說文》以木橫持門戸也。《韻會》要會也。

《玉篇》扃也。《正韻》塞門也,門牡也。

關津。《周禮·地官·司關》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聮門市。《註》界上之門也。《禮·王制》關譏而不征。《易·復卦》先王以至日閉關。

墓門也。《周禮·春官·巾車》及墓,嘑啓關陳車。《註》關,墓門也。

《集韻》通也。《書·五子之歌》關石和鈞。《疏》關通衡石之用,使之和平。《易·同人註》雖是同人卦下之辭,不關六二之義。

《韻會》關,所以閉也。《楚辭·招魂》虎豹九關。《註》使神虎豹,執其關閉。

《正字通》關策,猶關說也。《史記·梁孝王世家》有所關說于景帝。

《博雅》驛也。

塞也。

《正韻》戾機也。

聮絡也。

涉也。《後漢·張升傳》升少好學,多關覽。《註》關,涉也。

由也。《前漢·董仲舒傳》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註》關,由也。

穿也。《禮·雜記》叔孫武叔朝見,輪人以其杖,關轂而輠輪者。《疏》關,穿也。

三關。《淮南子·主術訓》三關者,不可不愼守,謂耳目口不當妄視聽言也。

關藏。《荀悅·申鑒》善養性者得其和,鄰臍三寸謂之關。關藏呼吸,以受四氣也。

關脉。《史記·倉公傳》少陽初關一分。《註》脉經云:從魚際至高骨,却行一寸,其中名曰寸口。其骨自高從寸至尺,名曰尺,澤后尺前名曰關。陽出隂入,以關爲界。

關孔。《周禮·冬官·車人·五分其長以其一爲之首註》首六寸,謂今剛關頭斧。《疏》漢時斧近刃,皆以剛鐵爲之。

以柄關孔。

《史記·封禪書》因巫爲主人,關飮食。○按關卽索字意。

《韻會》閒關,崎嶇屈轉貌。《後漢·荀彧傳》荀君乃越河冀閒關,以從曹武。

《正韻》關白也。《前漢·王褒傳》進退得關其忠。

《正字通》閒關,車也。

《正字通》關關,鳥鳴聲。《詩·周南》關關雎鳩。《傳》關關,和聲也。

斧名。《後漢·馬融傳》揚關斧。《註》關斧,斧名也。

地名。《史記·項羽紀》行略定秦地函谷關。《前漢·高帝紀》先入定關中者王之。《註》自函谷關以西總名關中。

《集韻》亦姓。

《集韻》烏關切《正韻》烏還切,音彎。《集韻》持弓關矢也。《左傳·昭二十一年》將注豹則關矣。《註》關,引弓。《釋文》烏環反。《孟子》越人關弓而射之。

《韻補》叶圭懸切,音涓。《劉歆·遂初賦》馳大行之嚴防,入天井之喬關。望庭燧之皦皦,飛旌旐之翩翩。《盧諶·懷古詩》藺生在下位,繆子稱其賢。奉辭馳出境,伏軾徑入關。

【终】

終【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螽。《說文》絿絲也。

《玉篇》極也,窮也。《集韻》一曰盡也。《易·繫辭》《易》之爲書也,原始要終。《書·仲虺之誥》愼厥終,惟其始。《詩·大雅》高朗令終。

《禮·檀弓》君子曰終,小人曰死。

《左傳·文元年》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餘于終。《疏》歸其餘,分置于終末。言於終末乃置閏也。

《左傳·襄九年》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

《爾雅·釋天》月在壬曰終。

《前漢·法志》地方一里爲井,井十爲通,通十爲成,成方十里,成十爲終。

姓。《左傳·定四年》殷民七族,有終葵氏。《史記·秦本紀》秦之先爲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爲姓,有終黎氏。《前漢·終軍傳》終軍,字子雲,濟南人也。

《韻補》叶諸仍切。《周易·坤·文言》以終叶成。

《韻補》叶諸良切。《陳琳·迷迭香賦》竭歡慶於夙夜兮,雖幽翳而彌彰。事罔隆而不殺兮,亦無始而不終。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尘】

尘【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字彙補》古文塵字。註詳土部十一畫。(塵)〔古文〕。埃也。《爾雅·釋詁》久也。謂塵垢稽久也。《詩·小雅》無將大車,祗自塵兮。《後漢·班固傳》風伯淸塵。《拾遺記》石虎起樓四十丈,異香爲屑,風起則揚之,名芳塵。《嶺南表異錄》犀角爲簪梳,塵不著髮,名辟塵犀。

淫視爲遊塵,見《穀梁序疏》。

明窻塵,丹砂,藥名。《李白·草創大還詩》髣髴明窻塵。

《梵書·圓覺經》根塵虛妄。《註》根塵,六根之塵,謂眼、耳、鼻、舌、心、意。

《列仙傳》麻姑謂王方平曰:見東海三變爲桑田,今將行復揚塵乎。

姓,見《統譜》。

叶直連切,音廛。《班彪·北征賦》忽進路以息節兮,飮予馬兮洹泉。朝露漸予冠蓋兮,衣晻藹而蒙塵。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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