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色若可掬

出自:宋代·方岳《题王尉半竹》

拼音:[xiù][sè][ruò,rě][kě,kè][jū]

平仄:仄仄仄仄平

吾始过西斋,破於玉川屋。
中有山泽癯,雪灯共夜读。
秋声入雨听,手携墙下竹。
携锄斸荒苔,宁甘食无肉。
今春初行鞭,稍觉风月肃。
既成为诗喜,破奉起新筑。
旧闻君家猷,兴寄尚幽独。
一日无此君,亦自憎面目。
君其几代孙,秀色若可掬
万事不挂口,翛然对寒玉。
城中寸金地,官舍迫林麓。
曾微百肘宽,难杂以花木。
尚遗一半何,留之与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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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秀色】1.秀美的容色。 2.优美的景色。
【可掬】可以用手捧住。形容情状明显。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秀】

秀【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息救切,音繡。榮也,茂也,美也,禾吐華也。《詩·大雅》實發實秀。○按《爾雅》云:禾謂之華,草謂之榮,不榮而實者謂之秀,榮而不實者謂之英。漢儒據此釋《詩》,遂以秀爲不榮而實。李巡曰:分別異名以曉人,故以英、秀對文,其實黍、稷皆先榮後實。《詩·出車篇》云黍稷方華。《生民篇》云實發實秀,是黍、稷有華亦稱秀也。此說甚是。《論語》明言不秀不實,秀實自不容混。朱子釋《論語》秀曰吐華,釋《生民》秀曰始穟。足正漢儒之誤。

凡草皆得言秀。《詩·豳風》四月秀葽。《禮·月令》孟夏苦菜秀。

三秀,芝草。《楚辭·九歌》采三秀於山閒。

秀氣。《禮·禮運》人者,五行之秀氣。《周子·太極圖說》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

秀士,秀才。《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史記·賈誼傳》吳廷尉爲河南守,聞其秀才,召置門下。《韻會》秀才之名始此,後光武名秀,改爲茂才。

州名。漢屬會郡,五代晉錢元瓘奏置秀州,宋慶元改嘉興府。

姓。

與綉通。《石鼓文》秀弓寺射。《註》綉弓,戎弓也。

叶思久切,音又。《詩·大雅》實發實秀,實堅實好。好叶訐口切。

【色】

色【未集下】【色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嗇。《說文》顏氣也。人之憂喜,皆著於顏,故謂色爲顏氣。《禮·玉藻》色容莊。《汲冢周書》喜色油然以出,怒色厲然以侮,欲色嫗然以愉,懼色薄然以下,憂悲之色瞿然以靜。《後漢·嚴光傳》帝思其賢,乃令以物色訪之。《註》以形貌求之也。

采色。《書·臯陶謨》以五采彰施于五色。《註》五色,靑黃赤白黑也。《左傳·桓二年》五色比象,昭其物也。

色慾。《書·五子之歌》內作色荒。《傳》色,女色。《禮·坊記》諸侯不下漁色,故君子遠色,以爲民紀。

物景亦曰色。《莊子·盜跖篇》車馬有行色。《潘岳·關中詩》重圍克解,危城載色。豈曰無過,功亦不測。《註》載色,猶言有生氣起色也。

《公羊傳·哀六年》色然而駭。《註》驚貌。

《詩·魯頌》載色載笑。《傳》色,溫潤也。

《戰國策》怒於室者色於市。《註》色,作色也。

祕色。《高齋漫錄》世言祕色,磁器。錢氏有國時,越州燒進爲供奉之物,臣庶不得用,故云祕色。

《博雅》色,縫也。

【若】

若【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弱。《說文》若,擇菜也。

《玉篇》杜若,香草。《楚辭·九歌》采芳洲兮杜若。《夢溪筆談》杜若,卽今之高良薑。

順也。《書·堯典》欽若昊天。《傳》敬順也。《詩·小雅》曾孫是若。

汝也。《儀禮·士昏禮》勗帥以敬先妣之嗣,若則有常。《晉語》晉文公謂勃鞮曰:爾爲惠公從余于渭濵,命曰三日,若宿而至。

如也。《書·盤庚》若網在綱。

乃也。《周語》必有忍也,若能有濟也。

語辭。《儀禮·士相見禮》君若降送之,則不敢顧。《疏》若者,不定之辭也。

《前漢·武帝紀》民年九十以上,爲復子若孫。《註》若者,豫及之辭也。

若若,垂貌。《前漢·石顯傳》印何纍纍綬若若耶。

《莊子·秋水篇》向若而歎。《註》若,海神。

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丑曰赤奮若。

若木。《淮南子·地形訓》若木在建木西。《楚辭·天問》若華何光。《註》若木何能有明赤之光華乎。

水名。《水經注》若水東南流,鮮水注之。

姓。《正字通》漢下邳相若章。

《廣韻》人者切,音惹。乾草也。

般若,梵語謂智慧也。《晉書·曇霍傳》霍持一錫杖,令人跪,曰:此是波若眼。

《韻會》浮屠所居,西域謂之蘭若。《柳宗元文》蘭若眞公。《註》官賜額者爲寺,私造者爲招提、蘭若。

人賒切,音婼。蜀地名。《前漢·地理志》若屬南郡,春秋傳作鄀。《唐韻古音》讀汝三略,尊相若,强弱相虜。古人讀若字爲汝,故傳記之文,多有以若爲汝者。《史記·項羽本紀》云:吾翁卽若翁,《漢書》云吾翁卽汝翁,此可據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掬】

掬【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六切,音菊。與匊同。兩手曰掬。《禮·曲禮》受珠玉者以掬。《疏》謂手中也。《左傳·宣十二年》舟中之指可掬也。

《詩詁》兩手曰臼,屈掌曰匊。

《小爾雅》掬,一升也。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則數合也。

《揚子·方言》離也。齊同。《韻會》本作揈。《正字通》本作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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