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喧分晓色

出自:宋代·欧阳修《别圣俞》

拼音:[xuān][xuān][fēn,fèn][xiǎo][sè]

平仄:平平平仄仄

车马古城隅,喧喧分晓色
行人念归涂,居者徒惨恻。
薄宦共羁旅,论交喜金石。
荐以朋酒懽,宁知岁月适。
人事坐云变,出处俄乖隔。
关山自兹始,挥袂举轻策。
岁暮寒云多,野旷阴风积。
征蹄践严霜,别酒临长陌。
应念同时人,独为未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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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喧喧】1.形容声音喧闹。 2.形容扰攘纷杂。 3.犹赫赫。
【分晓】1.事情的底细或结果(多用于‘见’后):究竟谁是冠军,明天就见~。 2.明白;清楚:问个~ㄧ且看下图,便可~。 3.道理(多用于否定式):没~的话ㄧ这个人好没~,信口乱说。
【晓色】拂晓时的天色;晨曦。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晓】

曉【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呼皛切《集韻》《韻會》《正韻》馨鳥切,囂上聲。《說文》明也。《玉篇》曙也。

《揚子·方言》知也。《史記·西南夷傳》指曉南越。

《前漢·元后傳》末曉大將軍。《註》曉,猶白也。

《揚子·方言》遇也。

嬴也。

《博雅》說也。

快也。

《玉篇》慧也。

【色】

色【未集下】【色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嗇。《說文》顏氣也。人之憂喜,皆著於顏,故謂色爲顏氣。《禮·玉藻》色容莊。《汲冢周書》喜色油然以出,怒色厲然以侮,欲色嫗然以愉,懼色薄然以下,憂悲之色瞿然以靜。《後漢·嚴光傳》帝思其賢,乃令以物色訪之。《註》以形貌求之也。

采色。《書·臯陶謨》以五采彰施于五色。《註》五色,靑黃赤白黑也。《左傳·桓二年》五色比象,昭其物也。

色慾。《書·五子之歌》內作色荒。《傳》色,女色。《禮·坊記》諸侯不下漁色,故君子遠色,以爲民紀。

物景亦曰色。《莊子·盜跖篇》車馬有行色。《潘岳·關中詩》重圍克解,危城載色。豈曰無過,功亦不測。《註》載色,猶言有生氣起色也。

《公羊傳·哀六年》色然而駭。《註》驚貌。

《詩·魯頌》載色載笑。《傳》色,溫潤也。

《戰國策》怒於室者色於市。《註》色,作色也。

祕色。《高齋漫錄》世言祕色,磁器。錢氏有國時,越州燒進爲供奉之物,臣庶不得用,故云祕色。

《博雅》色,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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