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ǜ,lù][yáng][zhī,qí][zhú][jiàn][fēng][fēn,fèn]
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
地平如席草如茵,年少将军酒半醺。
朱鬛马穿人影过,绿杨枝逐箭锋分。
旌旗色映宫墙柳,鼓角声飘海外云。
何日鲸鲵俱授首,普天偃武共修文。
【杨枝】1.杨柳的枝条。旧俗于分别之际常折以送行。 2.梵语,译曰齿木。取杨柳等之小枝,将枝头咬成细条,用以刷牙,故又称杨枝。 3.指白居易的侍妾樊素。樊素善唱《杨枝曲》,故以曲名人。后常用以为典,亦泛指侍妾婢女或所思恋的女子。
【绿】
綠【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力玉切《集韻》《韻會》龍玉切,音錄。《說文》帛靑黃色也。《釋名》綠,瀏也。荆泉之水於上視之,瀏然綠色,此似之也。《詩·邶風》綠兮衣兮。《博》綠,閒色。
又《詩·衞風》綠竹猗猗。《傳》綠,王芻也。《釋文》爾雅作菉。
【杨】
楊【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與章切《集韻》《韻會》余章切《正韻》移章切,音陽。《說文》木名。《爾雅·釋木》楊,蒲柳。詳柳字註。
又《詩·秦風》隰有楊。《崔豹·古今註》白楊葉圓,靑楊葉長,栘楊圓葉弱蔕,微風大搖。
又有赤楊,霜降則葉赤,材理亦赤。
又黃楊。《埤雅》黃楊性堅緻難長,歲長一寸,閏年倒長一寸。
又《博雅》白楊刀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楊縣屬河東郡。
又姓。《姓苑》出弘農、天水二望。
又叶以征切,音盈。《馬融·廣成頌》珍林嘉樹,建木叢生。椿梧栝柏,柜柳楓楊。
【枝】
枝【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木別生條也。《徐曰》自本而分,故曰別生。《廣韻》枝柯也。《左傳·隱八年》疏枝布葉分。
又散也。《易·下繫》中心疑者其辭枝。
又與支通。《詩·大雅》本支百世。左傳作本枝。
又支持也。《史記·項羽紀》諸將懾服,莫敢枝梧。《瓚曰》小柱爲枝,斜柱爲梧。
又干支亦作幹枝。《博雅》甲乙爲幹。幹者,日之神也。寅卯爲枝。枝者,月之靈也。
又手節曰枝。《孟子》爲長者折枝。《趙岐註》折枝,按摩手節也。
又《管子·度地篇》水別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
又枝江,縣名。《前漢·地理志》屬南郡。
又姓。《姓苑》楚大夫枝如,子躬之後爲枝氏。
又《集韻》翹移切,音祇。枝指,多指也。《莊子·駢拇篇》駢拇枝指。
又《集韻》渠羈切,音奇。《字林》橫首枝也。
又《集韻》居僞切,音攱。祭山名。
又與校通。《儀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校,几足,古文爲枝。與卽枚也。
【逐】
逐【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逐之。
又《隱十一年》子都拔戟以逐之。
又《廣韻》驅也。《正韻》斥也,放也。《史記·李斯傳》非秦者去,爲客者逐。
又《管仲傳》三仕三見逐。
又《玉篇》競也。《左傳·昭元年》自無令王諸侯逐進。《後漢·趙壹傳》捷懾逐物,日富月昌。
又《正韻》逐逐,篤實也。
又馳貌。《易·頤卦》其欲逐逐。
又日逐,地名。《前漢·宣帝紀》迎日逐,破車師。
又《集韻》《韻會》亭歷切,音迪。《易》其欲逐逐。《蘇林》音迪。
又《字彙補》同門切。與豚同。《山海經》苦山有獸焉,名曰山膏,其狀如逐。
又《集韻》直祐切,音胄。奔也。《山海經》夸父與日逐。
【箭】
箭【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關西曰箭。《釋名》箭,進也。
又竹之小者曰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註》箭,篠也。《史記·夏本紀》震澤致定,竹箭旣布。《竹譜》箭竹,高者不過一丈,節閒三尺,堅勁,中矢。江南諸山皆有之,會稽所生最精好。
又漏箭。《周禮·挈壷氏註》主定漏刻,先王分十二時於一晝一夜,閒以漏箭,準十二時爲百刻,分晝夜而定長短,故立此官掌之。
又博箸也。《博雅》博箸謂之箭。
又《華山記》箭括峰上有穴,裁見天日,攀緣自穴中而上,有至絕頂者。
又赤箭,藥名。《韓愈·進學解》赤箭靑芝。
又《廣東新語》箭豬卽封豕,初本泡魚,化爲豕,毫在項脊閒,尺許如箸,白本黑端,人逐之則激毫以射。《集韻》或作翦、。
【锋】
鋒【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敷容切,音丰。《說文》兵耑也。本作鏠。省作鋒。《釋名》刀其末曰鋒,言若鋒刺之毒利也。
又《前漢·東方朔傳》變詐鋒起。《荀子·王制篇》嘗試之說鋒起。《註》如鋒刃齊起而難犯。
又軍之前列。《前漢·黥布傳》布爲前鋒。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斗杓端有兩星,一內爲矛招搖,一外爲盾天鋒。
又國名。《史記·五帝紀》帝嚳娶豐。
又劒名。《典論》寶劒有三,其二曰華鋒。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