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帆直指水晶宫

出自:宋代·刘宰《送张晋望倅湖州》

拼音:[guà][fān][zhí][zhǐ][shuǐ][jīng][gōng]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风月平分古治中,挂帆直指水晶宫
祗今第宅多亲贵,自昔闾阎有阨穷。
勿用弥缝乖直道,毋烦歌舞竞新功。
举头见日长安近,诏入元非藉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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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挂帆】张帆行船。
【直指】1.笔直指向;直趋。 2.直言指出,无所回避。 3.汉武帝时朝廷设置的专管巡视﹑处理各地政事的官员。也称"直指使者",因出巡时穿着绣衣,故又称"绣衣直指",或称"直指绣衣使者"。
【水晶】无色透明的石英晶体。产量较少,是贵重的矿石。可用作工艺品、压电材料、光学材料和石英钟表的元件,也曾用于磨制眼镜片。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挂】

挂【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說文》畫也。《正字通》圭从二土,有畺畫義。

《玉篇》懸也。《儀禮·少牢禮》挂於季指。《戰國策》無把銚挂耨之勢,而有積栗之實。通作掛。

剛挂,矢鏃名。《潘岳·射雉賦》屬剛挂以潛擬。《註》一作罫。

《集韻》胡卦切,音畫。礙也。同罫。與絓通。

涓畦切,音圭。別也。《莊子·漁父篇》好經大事,變更易常,以挂功名。或作刲。一曰中鉤取物也。(掛)《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別也。

揲筮,置著小指閒也。《易·繫辭》掛一以象三。《註》置而不用曰掛。《又》再扐而後掛。《註》合而置之曰掛。《朱子·本義》掛者,懸於左手小指之閒。

《正韻》與掛同。《易·乾卦疏》易緯云:卦者,掛也。言懸掛物象以示於人。

《集韻》《韻會》《正韻》古買切,音柺。義同。陸德明易釋文有二音。

【帆】

帆【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符炎切,音凡。《集韻》舟上幔以帆風。《馬融·廣成頌》張雲帆施蜺幬。

石帆,草名。《左思·吳都賦》石帆水松。《註》劉逵曰:石帆生海嶼石上,草類也。

《廣韻》《集韻》《正韻》同。亦作颿。

【直】

直【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値。《說文》正見也。《博雅》正也。《玉篇》不曲也。《易·坤卦》直其正也。《書·洪範》王道正直。

準當也。《禮·投壺》馬各直其算。《史記·平準書》以白鹿皮爲皮幣,直四十萬。

《增韻》當也。《儀禮·士冠禮》主人立于阼階下,直東序西面。《疏》謂當堂上東序牆也。

伸也。《孟子》枉尺而直尋。

《玉篇》侍也。《晉書·羊祜傳》悉統宿衞,入直殿中。

順也。《詩·鄭風》洵直且侯。

猶宜也。《詩·魏風》爰得我直。

猶但也。《孟子》直不百步耳。

猶故也。《史記·留侯世家》張良嘗遊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

埋枉曰直。《韓愈·王仲舒墓誌》公知制誥友人得罪公,獨爲直其冤。

直來,無事而來也。《公羊傳·莊二十七年》直來曰來。

《禮·月令》田事旣畢,先定準直,農乃不惑。《疏》準謂輕重平均,直謂繩墨得中也。

骨直,謂强毅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工人》骨直以立。

語發聲。《史記·龜筴傳》神龜知吉凶,而骨直空枯。《正義曰》直,語發聲也。

柄也。《禮·明堂位》玉豆雕篹。《註》篹,籩屬,雕刻飾其直者也。《疏》雕鏤其柄。

殖也。《揚子·太經》直,東方也,春也。質而未有文也。《註》直之言殖也。萬物甲始出殖立,未有枝葉也。

《揚子·方言》袒飾謂之直袊。《註》婦人初嫁所著上衣,直袊也。

《韻會小補》器直,曲尺也。梓人用之。

官名。《鄧析子轉辭篇》湯有司直之人。

《通典》漢時繡衣直指,卽秦時御史大夫。

直人,邑名。《左傳·昭二十三年》劉子取直人。

泉名。《公羊傳·昭五年》直泉者何,涌泉也。

門名。《三輔黃圖》長安城西出第二門曰直城門。

姓。漢有直不疑。

《諡法》肇敏行成曰直。

《集韻》《韻會》直吏切《正韻》直意切,音治。與値通。《史記·項羽紀》直夜潰圍。《註》直,讀曰値。當也。《索隱曰》古字例以直爲値。《前漢·酷吏傳》無直甯成之怒。《史記》作値。

物價曰直。《北史·齊景思王傳》食雞羹,何不還他價直也。

傭作得錢亦曰直。《柳宗元·送薛存義序》向使傭一夫於家,受若直,怠若事,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

叶直略切,音著。《樂府·焦仲卿妻詩》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阿母得聞之,零淚應聲落。

叶直六切,音逐。《楚辭·九章》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與嚮服。俾山川以備御兮,命咎繇使聽直。《六書正譌》从,古隱字。十目所視,雖隱亦直。會意。俗作直,非。

【指】

指【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集韻》或从月作脂。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晶】

晶【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子盈切《集韻》《韻會》咨盈切,音精。《說文》精光也。从三日。《宋之問詩》八月涼風天氣晶。

晶晶,光也。《歐陽詹·秋月賦》晶晶盈盈。

《方岳詩》江樹曉晶晶。《集韻》或作晟。《通雅》古精、晶通。《易林》陽晶隱伏,卽陽精。《讀書通》水精,卽水晶。

【宫】

宮【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居戎切《集韻》《韻會》居雄切《正韻》居中切,音弓。《說文》室也。从宀,躳省聲。《白虎通》黃帝作宮室,以避寒暑。宮之言中也。《釋名》宮,穹也。屋見垣上穹隆然也。《詩·大雅》雝雝在宮。《周禮·內宰六宮註》婦人稱寢曰宮。宮者,隱蔽之言,天子謂之六寢。

《禮·儒行》儒有一畝之宮。《註》宮,牆垣也。《儀禮·士昏禮》母戒女曰:夙夜無違宮事,古者貴賤所居,皆得稱宮,至秦始定爲至尊所居之稱。

宗廟亦曰宮。《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宮。《孔氏曰》可以奉祭祀曰事,祭必於宗廟曰宮,互見其義也。

學名。《禮·曲禮》諸侯曰頖宮。《註》謂半於天子之宮也。

官名。《周禮·天官》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

五音中聲曰宮。《前漢·律歷志》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倡始施生,爲四聲綱。《史記·樂書》宮,土音,聲出於,合口而通之,其性圓而居中。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爲宮也。《註》宮爲君主之義,當其爲宮,五聲皆備。

腐,不翦其類也。

環也。《爾雅·釋山》大山宮,小山霍。《註》宮謂圍繞之。禮記曰:君爲廬宮之是也。

《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天子宮縣。《註》宮縣,四面縣也。

姓。左傳虞宮之奇,戰國宮佗。

北宮,南宮,俱複姓。

守宮,木名。《爾雅·釋木》守宮,槐。

守宮,蜥蜴名,別作。

叶古黃切,音光。《班固·張敖銘》功成德立,襲封南宮。垂號萬期,永保無疆。

叶古元切,音涓。《黃庭經》自高自下皆眞人,玉堂絳宇盡元宮。人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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