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谁分瓦与珠

出自:明代·李梦阳《土兵行》

拼音:[liè][huǒ][shuí][fēn,fèn][wǎ,wà][yǔ,yù,yú][zhū]

平仄:仄仄平平仄平平

豫章城楼饥啄乌,黄狐跳踉追赤狐。
北风北来江怒涌,土兵攫人人叫呼。
城外之民徙城内,尘埃不见章江途。
花裙蛮奴逐妇女,白夺钗环换酒沽。
父老向前语蛮奴:“慎勿横行王法诛。
华林桃源诸贼徒,金帛子女山不如。
汝能破之惟汝欲,犒赏有酒牛羊猪,大者升官佩绶趋。
”蛮奴怒言:“万里入尔都,尔生我生屠我屠!”劲弓毒
矢莫敢何,意气似欲无彭湖。
彭湖翩翩飘白旟,轻舸蔽水陆走车。
黄云掩地春草死,烈火谁分瓦与珠
寒崖日月岂尽照,大邦鬼魅难久居。
天下有道四夷守,此辈可使亦可虞。
何况土官妻妾俱,美酒大肉吹笙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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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烈火】猛烈的火:熊熊的~◇斗争的~。
【谁分】1.谁料。 2.谁肯﹔谁会。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烈】

烈【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煭《唐韻》《正韻》良辥切《集韻》《韻會》力蘖切,音列。《說文》火猛也。《玉篇》熱也。《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

《詩·鄭風》火烈具舉。《傳》烈,列也。《箋》列人持火具舉,言衆同心。

《爾雅·釋詁》烈,業也。《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傳》湯有功烈之祖,故稱焉。

《詩·小雅》烝衎烈祖。《箋》烈,美也。

《爾雅·釋詁》烈,光也。《詩·周頌》休有烈光。

《爾雅·釋訓》烈烈,威也。《詩·小雅》烈烈征師。《箋》烈烈,威武貌。

《詩·小雅》憂心烈烈。《箋》烈烈,憂貌。

《詩·小雅》南山烈烈。《傳》烈烈然至難也。《疏》値時寒甚,視南山則烈烈然,愴其至役之勞苦,而情以爲至難也。

《爾雅·釋詁》烈,餘也。《註》鄭之閒曰烈。《揚子·方言》晉衞之閒曰烈。

《詩·大雅·雲漢序》宣王承厲王之烈。《箋》烈,餘也。

《孟子》於今爲烈,如之何其受之。《註》於今爲烈烈明法,如之何受其餽也。

《韻會》毒也。《前漢·公孫弘傳》若湯之旱,則桀之餘烈也。

《戰國策》聞弦者,音烈而高飛。《註》烈,猛也。

《揚子·方言》烈,暴也。《史記·酷吏傳》皆以酷烈爲聲。

《諡法》有功安民曰烈。秉德遵業曰烈。

《集韻》忠烈也。《韻會》剛正曰烈。《史記·伯夷傳》烈士徇名。

《聶政傳》乃其亦烈女也。

《爾雅·釋草疏》本草,石芸味甘。一名螫烈。

《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詳火字註。

姓。《拾遺記》烈裔工畫。

與裂通。《前漢·王莽傳》軍人分烈莽身支節。

《唐韻正》古音例。《詩·豳風》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傳》栗烈,寒氣也。

《大雅》載燔載烈,以興嗣歲。《傳》貫之加于火曰烈。《楊戲楊季休贊》征南厚重,征西忠克,統時選士,猛將之烈。《註》克,苦代反。◎按字彙引此云:叶力質切。非。朱子於詩七月生民烈字,俱云:叶力制反。唐韻正直以爲古音例。所引經傳子集甚詳,皆確有明據,應从之。

與厲通。《詩·大雅》烈假不瑕。《釋文》烈,鄭作厲。力世反。

《禮·祭法》厲山氏之有天下也。《註》厲山氏炎帝也。起于厲山,或曰烈山氏。魯語作列山。左傳作烈山。《水經注》賜水西逕厲鄕南,水南有重山,卽烈山也。山下一穴,相傳神農所生處,故禮謂之烈山氏。《唐韻正》莊子齊物論,厲風濟,則衆竅爲虛。厲卽烈字。

音賴。見《詩·大雅·烈假註》鄭虔讀。

與冽通。《詩·小雅》有冽氿泉。《疏》七月云:二之日栗冽,是冽爲寒氣也。《說文》本作。列烈二字原从歺作。

【火】

火【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者,化也,隨也,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古史考》燧人氏初作火。《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

星名。《書·堯典》日永星火。《傳》火,蒼龍之中星。

大火,鶉火,辰次之名。

《禮·王制》昆蟲未蟄,不以火田。《前漢·成帝紀》火耕水耨。

《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論語》鑽燧改火。

盛陽曰炎火。《詩·小雅》田祖有神,秉畀炎火。《傳》炎火,盛陽也。《箋》螟螣之屬,盛陽氣嬴則生之。明君爲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與炎火,使自消亡。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疏》春官爲大火。夏官爲鶉火,秋官爲西火,冬官爲北火,中官爲中火。

《春秋·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左傳》人火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南史·齊武帝紀》魏地謠言,赤火南流,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色赤而微,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多得其驗,咸云聖火。

《唐書·兵志》府兵,十人爲火,火有長。彍騎,十人爲火,五火爲團。《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二烈爲火,立火子,五火爲隊。

《司馬法》人人正正,辭辭火火。《註》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卽俗謂火伴。《古木蘭詩》出門看火伴。

人身有火。《本草綱目》心藏神爲君火。包絡爲相火。

隂火,海中鹽氣所生。凡海水遇隂晦,波如然火,有月卽不復見。《木華·海賦》隂火潛然。

山名。《山海經》崑崙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輒然。

《正字通》陸游曰:火山軍,其地鋤深,則有烈燄,不妨耕種。

井名。《左思·蜀都賦》火井沈熒於幽泉。《註》火井,在臨邛縣。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須臾隆隆如雷聲,焰出通天,光輝十里,以筒盛接,有光無灰。

寒火。《抱朴子·地眞篇》南海蕭丘,火春生秋滅。生木小,焦黑。

火傳。《莊子·養生主》指窮放爲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南方有食火之國,其人能食火炭。

《爾雅·釋魚》十龜,一曰火龜。《疏》龜生火中者。

火䑕。《山海經》火山國,其山雖霖,雨火常燃,火中白䑕,時出山邊求食,人捕得之,以毛作布,名火澣布。

姓。《明紀事本末》火濟,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封羅甸國王。《正字通》洪武時,翰林火原潔。

《廣東通志》古人一年四時改火。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火音微。東鄕人謂一年爲喜,或爲之化,乃喜之變音。

叶虎洧切《詩·豳風》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按唐韻正:火,古音毀,轉聲則爲喜,故灰字从火得聲。而左傳襄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則爲火之徵也。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非止叶音矣。

叶後五切。《韓愈·元和聖德詩》施令酬功,急疾如火。天地中閒,莫不順序。

叶虎何切。《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寔多,衆人焚和,月固不勝火。《韻會小補》今人謂兔岐脣曰火。蓋古音也。《集韻》或作灬。

【谁】

誰【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五音集韻》是爲切《玉篇》是推切,音垂。《說文》何也。《玉篇》不知其名也。《易·同人》出門同人。

誰咎也。《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左傳·隱元年》其誰曰不然。《老子·道德經》吾不知誰之子。《莊子·天運篇》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誰。《註》未至孩童,便知人之姓名爲誰。

《爾雅·釋訓》誰昔昔也。《詩·國風》誰昔然矣。《傳》猶言疇昔也。郭璞曰:誰,發語辭。

《正韻》誰何,詰問也。《前漢·賈誼傳》利兵而誰何。《師古註》問之爲誰也。

《前漢·五行志》大誰卒。《師古註》主問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誰也。大誰,本以誰何稱,因用名官,有大誰長。卒者,長所領士卒也。

姓。《萬姓統譜》誰龍,明正德閒九江府照磨。

《讀書通》通作孰,引《莊子·列禦》莫覺莫悟,何相孰也。

通作疇。引《書·舜典》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卽孰若,與誰同。

《韻會》亦作譙。《史記·衞綰傳》不譙呵綰。《註》責讓也。譙,音誰,呵,音何。《漢書》作孰何。李奇曰:孰誰也。何,呵也。師古曰:不誰何者,猶言不借問耳。《集韻》或作唯。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瓦】

瓦【午集上】【瓦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正韻》五寡切,音邷。《說文》土器已燒之總名。《廣韻》古史考,夏時昆吾氏作瓦。《史記·龜箂傳》桀爲瓦室。《註》世本曰:昆吾作陶。張華博物記亦云:桀作瓦,蓋是昆吾爲桀作也。《史記·廉頗傳》秦軍鼓譟勒兵武安,屋瓦盡震。《正字通》後世瓦制不古,其類非一。漢武故事,起神屋以銅爲瓦,漆其外。

吳國傳,大秦國王宮殿水精爲瓦。

明皇雜錄,虢國夫人恩寵傾一時,奪韋嗣立宅,以廣其居。後復歸韋氏,因大風折屋,墜堂上,不損。視之,瓦皆堅木也。

王縉傳:五臺山祠鑄銅爲瓦,金塗之。

《詩·小雅》載弄之瓦。《傳》瓦,紡塼也。

《儀禮·燕禮》公尊瓦大兩。《註》大音泰。瓦大,有虞氏之尊也。

《左傳·昭二十六年》射之中楯瓦。《註》瓦,楯脊。

瓦合。《禮·儒行》毀方而瓦合。《註》呂氏曰:陶者爲瓦,必圓而割,分之則瓦,合之則圓,而不失其瓦之質。

瓦解。《史記·匈奴傳》其困敗則瓦解雲散矣。

人名。《左傳·昭二十三年》楚囊瓦爲令尹。《註》囊瓦,子囊之孫子常也。

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瓦屋,周地。

《定八年》公會晉師于瓦。《註》瓦衞地。《後漢·郡國志》東郡有瓦亭。

《廣韻》五化切《集韻》吾化切,音迓。《廣韻》泥瓦屋。《集韻》施瓦於屋也。

《集韻》《韻會》五委切,音頠。屋甃也。《莊子·騈拇篇》騈於辯者,纍瓦結䋲竄句。《註》瓦,五委反。當作丸。

《韻補》叶阮古切,音五。《韓愈·元和聖德詩》皇帝儉勤,盥濯陶瓦。斥遣浮華,好此絺紵。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珠】

珠【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章俱切《集韻》鍾輸切《正韻》專于切,珠曁魚。《周禮·天官·玉府》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

《博物志》江珠,琥珀別名。

《正字通》山海經濫水注:漢水多之魚,狀如覆銚,是生珠玉數,歷山楚水多白珠,蜀郡平澤出靑珠。左思云:靑珠黃環,西國琅玕碧珠,皆寶石名之以珠者也。

地名。《前漢·武帝紀》珠厓儋耳。《註》二郡在大海中,崖岸之邊出眞珠,故曰珠崖。《穆天子傳》天子舍于珠澤。《註》珠澤在越巂。《水經注》若水旁有光珠穴。

木名。《山海經》開明北有視玉珠樹。《註》論衡云:珠樹似珠,非眞珠也。

連珠,文家篇名。《傅序》連珠興於漢章帝之世,班固,賈逵,傅毅三子受詔作之,不指說事情,假喻達旨,合古詩勸興之義,欲使歷歷如貫珠,易睹而可悅也。《沈約·註連珠表》竊尋連珠之作,始於子雲,謂辭句連續,互相發明,若珠之結排也。

《韻補》叶音周。《易林》老猾大偸,東行盜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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