爨下得余烬

出自:宋代·黄庭坚《再次孔四韵寄怀元翁兄弟并致问毅甫》

拼音:[cuàn][xià][dé,děi,de][yú][jìn]

平仄:仄仄平平仄

书帙蠹鱼乾,炉香眠鸭困。
佳人来无期,诗句且排闷。
遥知乌衣游,棋局具肴酝。
争道嘲不恭,鏖兵劳得俊。
颇寻文献盟,不落市井吝。
四月明朱夏,南风解人愠。
风前怀二陆,家法窥抗逊。
身有三尺桐,爨下得余烬
端可张洞庭,寥阔世未信。
为我谢孔君,举酒取快尽。
世故安足存,青天飞鸟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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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爨下】1.灶下。 2.指厨房。
【下得】1.亦作"下的"。 2.舍得;忍心。
【余烬】1.燃烧后残剩之物:余烬未灭|炉中余烬。 2.比喻残存的人:余烬虽存,来日无多|劫后余烬。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爨】

爨【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29画部外筆画:25画

〔古文〕象持甑,冂爲竈口,廾推林內火。《玉篇》竈也。《詩·小雅》執爨踖踖。《傳》爨,饔爨,稟爨也。《疏》饔爨以煑肉,廩爨以炊米。《周禮·天官·亨人》職外內饔之爨亨煑。《註》爨,今之竈。主於其竈煑物。《儀禮·士昏禮》大羹湆在爨。《註》爨,火上。

姓。《華陽國志》昌寧大姓有爨習。《蜀志》建寧大姓。蜀錄有交州刺史爨深。

《集韻》或作熶。詳熶字註。

取絹切,音縓。炊也。

七丸切,音攛。義同。《周禮·夏官·挈壷氏》及冬,則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註》以火炊水。◎按周禮,詩傳,釋文,爨俱音七絃切,釋經傳爨字之義,大約動音爲平聲,靜音爲去聲。然左傳宣十五年傳:析骸以爨。註:爨,炊也。及孟子,以甑爨。似皆宜讀平聲。乃孟子無釋文。左傳,釋文,亦音七亂反。則平去又未嘗拘也。

【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賤也。

《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余】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四月爲余月。

接余,荇菜也。

《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姓。由余之後。

《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烬】

燼【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徐刃切,音賮。《玉篇》同䀆。詳䀆字註。《左傳·襄四年》收二國之燼。《註》燼遺民。《吳語》安受其燼。《註》燼餘也。

叶咨辛切,音津。《詩·大雅》民靡有黎,具禍以燼。於乎有哀,國步斯頻。《傳》災餘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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