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眼迷处所

出自:宋代·何耕《正月二十七日侍二老人出万里桥游宝历寺谒五》

拼音:[zuì][yǎn][mí][chǔ,chù][suǒ]

平仄:仄仄平仄仄

城中少乐事,日日走尘土。
因循嘉节过,春物遽如许。
驾言游近郊,及此新过雨。
梨花雪飘零,麦脚浪掀舞。
伤心梅已叶,慰眼杏初吐。
荒凉入古寺,迢递行两庑。
耽耽巨入阁,擐甲硕且武。
出门诣支径,信马踏江浒。
小舟呼未至,危亭憩方午。
长江渺无际,远岫明可数。
舟中更奇绝,一视隘天宇。
深流风浩荡。浅岸石龃龉。
水凫贞自适,修竹不知主。
摇摇打鱼艇,丁丁造船斧。
林疏见官道,路转失前浦。
奇观非一状,四面皆可取。
斗酒不妄倾,佳处辄自举。
杯盘渐狼藉,野蓛旋烧煮。
夷犹兴未尽,落日挂村坞。
归涂绕城隈,醉眼迷处所
卧柳久知名,败屋费撑拄。
轻盈楚宫样,何事腰伛偻。
临风发浩叹,空响答人语。
吾亲俱老矣,君羹未尝睹。
聊为半日乐,少慰一生苦。
馀年愿长健,彩服看儿女。
此外吾何求,穷通任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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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醉眼】醉后迷糊的眼睛。
【处所】1.停留或居住的地方;地方。 2.指某方面﹑某部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醉】

醉【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將遂切,音檇。《正韻》爲酒所酣曰醉。《書·酒誥》德將無醉。《詩·大雅》旣醉以酒。

心醉。《莊子·應帝王》列子見之而心醉。《文中子·事君篇》心醉六經。

骨醉。《唐書·武后紀》高宗王后蕭良姊爲武昭儀所誣,囚之,武氏置二人釀甕中,曰令二姬骨醉。

心和神全曰醉。《淮南子·覽冥訓》通于大和者,惛若純醉而甘臥以遊其中,不知其所由也。

《字彙補》醉李,地名。與檇李同。《公羊傳·定十四年》於越敗吳于醉李。

《字彙補》精崔切,音嶉。《李世澤·韻圖》醉字有平去二音。《說文》醉,卒也。卒其度量,不至於亂也。一曰潰也。《正字通》醉必伐德喪儀,酒誥、賓筵言之甚詳,未有醉能卒其度量不至亂者。因卒立義,說文誤。

【眼】

眼【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顏上聲。《說文》目也。《靈樞經·大惑論》五藏六府之精氣,皆上注于目,爲之精。精之窠爲眼,骨之精爲童子,筋之精爲黑眼,氣之精爲白眼,故童子黑眼法于隂,白眼赤衇法于陽。《釋名》限也。瞳子限限而出也。《易·說卦》巽其於人也,爲多白眼。《史記·孔子世家》眼如望羊。《晉書·阮籍傳》籍能爲靑白眼。《南史·陶弘景傳》仙書云:眼方者壽千歲。弘景末年,一眼有時而方。

馬有夜眼。《本草綱目》馬夜眼在馬足膝上,有此能夜行。

果名。《嵆含·草木狀》南方之果,珍異者有龍眼。

香名。《洪芻香譜》白眼,香黃熟之別名。

彪眼泉,地名。見《北史·常景傳》。

姓。見《姓苑》。

《集韻》《韻會》《正韻》魚懇切,垠上聲。《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望其轂欲其眼也。《註》眼出大貌。一曰突出貌。鄭康成讀。

叶五建切,言去聲。《謝靈運·斤竹㵎詩》企石挹飛泉,攀林摘葉卷。想見山阿人,薜蘿若在眼。

叶伊甸切,音宴。《蘇轍·雪詩》終勝溪嶂長熏眼,典衣共子成高讌。《說文》本作。

【迷】

迷【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莫兮切《集韻》《韻會》緜披切《正韻》綿兮切,音麛。《說文》惑也。《易·坤卦》先迷後得。《書·舜典》烈風雷雨弗迷。《詩·小雅》俾民不迷。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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